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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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法规处 廉江 2011.4一、当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存 在的主要问题:n(一)集中办理许可证、集中审批许可 证、随意暂停办理许可证的问题。n(二)依职权的行政许可行为缺少依据 的问题。n(三)依申请类的行政许可存在审核申 请材料不严格、实地核查内容不详实等 问题。n(四)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 二、发改委51号令关于零售 许可的监督管理(一)监督检查体制监督管理包括一是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35条) ;二是专卖机关内部监督检查(36条)。(二)监督检查方式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书面检查、现场 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37条 )。目前,专卖部门采取的方式多

2、为现场检查,但根 据行政许可法和51号令的相关规定,书面检查 应成为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书面检查有以下优点:1.有利于缓和与零售之间的矛盾,构建烟 草企业与零售户的和谐关系;2.对合法经营户减少检查频率的一种手段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1.对零售户监督检查内容:一是守法经营 情况,包括亮证经营等;二是检查登记事项 ,目的检查许可证是否存在被涂改、仿造、 变造以及出租、买卖、出借等违法行为,也 包括证照相符等;三是许可证的使用情况, 包括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 情况。2.专卖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内容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依据51号 令,结合我区烟草实际,区局制定印发并于

3、2011年4月1日起执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内烟法 201197号),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监督 内容:一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的合法性 ;二是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合法 性 ;三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的公示情况 ;四是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零售户监督检查 情况 ;五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案卷评查工作 等。(四)依职权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处理措施1.撤回(第5条)撤回有两种情形: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修改、废止,同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二者必须同 时具备才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 许可证。如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二是办

4、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同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二者必须同时 具备才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 可证。如安全因素、中小学周围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等。2.取消(第45条、43条)取消的两种情形:一是第45条规定的取消情形。二是第43条规定的拒绝登记变更,取消经 营资格的情形:“登记事项(38条)发生改变,取得烟草 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 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拒绝变更登 记的,应当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烟草专卖 许可证。”3.撤销(第46条、第47条)撤销的两种情形:一是第46条规定的因发证机关的过

5、 错造成错误发放许可证,发证机关可以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 烟草专卖许可证。二是第47条规定的因为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的过错取得许可证的,烟草 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 烟草专卖许可证。4.注销(第49条)如果烟草专卖许可证已经失去了继 续使用的意义,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那么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就应当注销 许可证。这里需要强调一下:撤回、取消、 注销以及收回许可证最后的落脚点都应 该在注销上。 5.收回(第48条、第51条、第52条)一是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更 (以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需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 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二是取得烟草专

6、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 证机关公告三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 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三是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还包括撤回收回、撤销收回、取消经营资格收回 以及注销收回许可证等。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收回的许可证必须注销并 归卷,无法收回的应当在卷宗中说明原因。三、法规工作人员的烟草专 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行为的监督,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 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

7、或者违法的行政许 可行为,区局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内烟法 201197号),该办法已于2011年4月1日起 执行。这个办法明确了法规工作人员在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过程中,如何履行监督管理职 能。(一)监督的内容(第三条)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的合法性。n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应当按照法定 的权限、范围、条件、时限和程序审批 、发放;n不得集中办理许可证、集中审批许可证 和随意暂停办理许可证;n不得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仅包括 依申请,也包括依职权。2.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合法性 。n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制( 修)订听证的指 导意见(内烟

8、法200971号)的要求组 织听证工作;n制(修)订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报 地方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与公布 ;如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需要调整 “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内容时,应及时 修订或者重新制定。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的公示情况。n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相关规定(法律依 据)是否向社会公布(包括主体资格、 行政许可依据梳理表等向政府部门备案 及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布);n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程序是否在许可 办理场所公开;n行政许可实施的结果(包括方便公众查 询的许可明细或名录)是否公开。4.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零售户监督检查情 况。n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定期对零售户监督检查的

9、记录内容(包括亮证经营、守法经营、检查 登记事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延续等使 用情况以及检查方式、检查人员签字等)是 否齐全、完整;n监督检查记录是否放置在办公场所,并允许 公众查阅。5.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后 面专门章节重点讲解)(二)监督方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的方式包括 本级烟草专卖局内部的同级监督和上下级烟 草专卖局之间的层级监督。1.同级监督(1)监督检查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行为的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同级监督工作应 当每月进行。即法规管理员要在每月底对当 月已经实施的各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的 合法性、公示情况、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零 售户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同级监督,填

10、写 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同级监督表 。 (2)案卷评查对当月已经归档的全部 许可案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行 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评查面为 100%,并填写 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3)审核纠错各级烟草专卖局分管法 规工作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法规管理员每月 履行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同级监督工作情况 进行签字确认;对于同级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防止同类问题再 次发生。2.盟、市级层级监督:(1)抽查监督各盟、市烟草专卖局的 层级监督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层级监 督可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填写 烟草 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层级监督表。(2)案卷评查

11、对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 监督期限内已经归档的许可案卷,依据内 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进行评查,并填写 烟草专卖局烟草 专卖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其中,对中心 市场县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面 不少于30%;对其他县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 许可案卷评查面不少于20%。(3)总结通报层级监督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通报存在 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层级监督发现的问题 ,被监督单位要及时整改与纠 正,并接受上级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的监督处理意见。3.区局层级监督区局年度内至少组织一次对各盟、市烟草专卖局 及县级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监督考核工作 。(1)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案卷

12、的评查工作采取 百分制方式进行,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其中对各中心市 场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面不少于20%,对其他县级 烟草专卖局随即抽查1-2家,案卷评查面不少于10% 。(2)监督考核区局对各级烟草专卖局烟草专 卖零售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公示情况、烟草专卖执法 人员对零售户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 布局规划的合法性等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工作,将同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一并进行,并将监督考核结果 纳入年度对各单位法规工作的考评中。4.区局监督考评中的加处扣分:(1)档案管理扣分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做好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资料的归档工作。案卷

13、评查表、同级监督表、层级监督表等工作资料保存期 限不少于3年。对监督管理工作资料归档不及时、内 容不齐全的单位,区局将在年度法规工作考核中视情 节给予扣分。(2)整改纠错扣分各级烟草专卖局对于在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中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 与纠正,导致问题长期存在或反复发生的,区局将在 年度法规工作考核中视情节给予扣分。(3)履职问题扣分对区局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层级监督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各盟、市烟草专卖局 及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法规工作机构或专职法规工作人 员在层级监督和同级监督中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而没有反映出该问题的,区局将在年度法规工作考核 中视情节给予扣分。四、零售许可案卷

14、评查(一)案卷评查“0”分卷:1.有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原许可决定被撤 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许可证或者超越职 权发放许可证的;(14条、18条、63条)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发放许可证或者不在 法定期限内发放许可证的;(14条、24条)4.违法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如擅自更改合理布局 规划、只对特殊人群准予许可、总量控制等)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 项未听证的。(如依职权取消许可,当事人申请听证 等)(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及标准案卷评查要从以下八个环节方面进行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送达救济途径与听证 依职权许 可 卷宗

15、档案 n申请环节的评查(10分)评查内容:1.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书必须使用区局 统一要求的格式文本,由申请人自行填写(T),填 写完整、齐全,并签字确认;2.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供委 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有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保证其对提交的 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书面文件;(T)4.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需与原件核 对无误,复印件存档的,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由提供人和签收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时间。(T )评查标准:申请表未由申请人自行填写的, 或填写的内容不齐全、不完整,每有一项扣2 分;其他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n受

16、理环节的评查(10分)评查内容:1.申请材料需当场更正的,修改处应 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加盖印章或按手印;(T)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 式的,应制作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当场或在五日内 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依法 送达。补正通知书应按照区局统一制发的格式文本, 填写完整、齐全,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T)如:补证户口本等3. 接收申请材料应向申请人出具区局统一制发的 格式文本,填写完整、齐全;4.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 具加盖印章、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依法送达。不 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应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救济权利。评查标准:以上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n审查环节的评查(20分)评查内容: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后必须由审查人员签署审查意见,并注明审查日期;2. 应由两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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