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触电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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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 200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 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 的解释 一、对高压电的定义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 空、高压、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 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此处的“高压”包括高压力,也包括高电 压。 司法解释规定的高电压是1千伏及其以上电压 等级的电压。 区分高压电、低压电的法律标准是以电对人体 的危害性,而不是电力行业的标准。随着科学 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行业技术标准(特别是输 电电压)在不断的提高。而人体所能允许通过 的电流是不变的,即人体电阻基本上是不变的 。

2、电必须有一定的载体才能存在,高压电 对周围环境的危害是以电的载体衡量的 。没有载体,就没有“周围环境”。高压 电的载体应当包括高压电变压器、高电 压电力线路、高电压电力设备等。 二、责任主体 解释第三条规定:“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 损害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 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确定电力设施产权人,首先必须确定电力设施 产权分界点。 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点通常如下划分:(1) 低压用户,以用户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 点,最后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10KV及以 下高压用户,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 断路器或配电室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 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

3、双方协商确定 。 (3)35KV及以上高压用户,以用户厂 界外或用户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 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采用 电缆线路供电的用户,以供电点或受电 点的电缆接线头为分界点。(5)供电线 路产权属于用户的,以公用供电线路上 的分支点或公用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 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的维护管理责任由 双方协商确定。 在侵权责任中,侵权行为应当与损害后 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一般侵权中这 种因果关系必须由受害人证明,但在高 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情况下,由高度危 险作业人证明作业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 没有因果关系,如果作业人无法证明因 果关系不存在,则推定作业活动与损害 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

4、系。 造成触电事故的因果关系是复杂多样的 ,既有一因一果,又有多因一果的现象 ,而且不少触电事故都不是由单一的原 因引起的。按照民法原理,在一个损害 结果是由包括行为人的行为在内的诸多 原因引起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对损 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是不同的,按照原 因力的大小来确定触电损害赔偿责任。 三、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责任的几种 情况: (一)不可抗力 (二)是受害人的故意。 1、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2、从事与电有关的犯罪行为,包括盗窃 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进行其 他犯罪活动。 3、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电力法律、 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4、在委托维护的供电设施上,因代理方

5、维护不当所发生的事故,产权人不负法 律责任。 四对赔偿范围的明确 1、医疗费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 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 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 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 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 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 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 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 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 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4、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 有收入的,

6、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 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 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 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 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 5、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 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 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 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 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 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 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 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 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 理丧葬实际支出

7、的合理费用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 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 最低不少于十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 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 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 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 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 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 计五年。 10、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 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 通费。 11、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 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 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 住宿标准计算。 五、诉讼时效 1年 六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原告提出侵权事实,被 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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