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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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南省玉溪市 推荐单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玉溪地处滇中腹地,自然资源丰富,山川秀美,素有“云烟之乡”、 “花灯之乡”、 “聂耳故乡”的美誉。玉溪区位优势突出,中心城区距昆明 88 公里,规划建设中的昆曼国际大通道、泛亚铁路横贯玉溪,是连接东盟国家的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全市总面积 1.5 万平方公里,90%的面积是山区半山区;辖 1 区 8 县,其中 3 个民族自治县;总人口 233 万人。玉溪立体气候特征突出,矿产资源和水资源较为丰富,铁、铜、镍、磷等矿产资源储量较大,境内拥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 3 个高原湖泊,其中抚仙湖是我国第二深淡水湖泊,水域面积 216.6 Km2,蓄水量 206.

2、2 亿 m3,占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的 67%,水质保持类。早在 2003 年,玉溪市委、市政府就立足实际,解放思想,遵循科学发展规律,确立了 “生态立市”战略,主打“生态牌”。近年来,在实施桥头堡战略、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及昆河经济走廊三大历史机遇下,玉溪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加大抚仙湖保护和星云湖、杞麓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落实污染物监控和减排措施;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各类“生态”、 “绿色”创建工作;加大建设项目监管、环境执法和环保宣传力度,加快了中心城区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

3、设步伐。2012 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 1000.2 亿元、增长 12.2%,财政总收入 403.7 亿元、增长 17.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90.2 亿元、增长 16.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287.1 亿元、增长 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8.6 亿元、增长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84 元、增长 15.4%,农民人均纯收入 7628 元、增长 15.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 2.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5.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3.5%。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抚仙湖始终保持类水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4、位居全国 113 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前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公众环保满意度显著提高。先后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被评为中国十佳优质生活城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中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等称号。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多年来,玉溪市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生态立市”、 “环保优先”战略,构建了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决策制度框架。环境保护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层面。玉溪市始终坚持做到把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全市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在

5、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将环保作为前置条件,环境保护进入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层面。强化环评优先。将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作为第一审批环节,将环保优先方针落实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在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环境容量,在项目选择时优先考虑污染排放指标。全市列入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的 11 个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中,已经全部完成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保政绩考核。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把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等内容纳入政府部门及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之中,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将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层层

6、分解到所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到位”的环保目标责任体系。重拳治湖,实施以抚仙湖为重点的战略水资源保护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中,玉溪就拥有 3 个,占九湖的 1/3,玉溪市历来高度重视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始终把“三湖”保护治理作为立市之本、民生之要,发展之基,以削减入湖主要污染物为核心,以改善湖泊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认真落实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切实加大依法护湖治污力度,坚决彻底取缔抚仙湖机动船艇,铁下心肠关闭帽天山周围矿山,咬着牙齿开展“拆临拆违”工作,对“三湖”周边、城镇和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临时违法违规建

7、筑进行拆除,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 50 米范围内和江川县隔河两岸 50 米范围内的临时违章建筑 19.67 万平方米,退出一级保护区农田 5632 亩,种植各类乔木和灌木 48 万多株,初步构筑起一道环湖绿色生态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入湖污染。大力实施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的“四退三还”战略措施,在抚仙湖沿湖 100 米内还湖7900 亩、退房 2.9 万平方米,在沿湖海拔 1722 米到 1900 米的径流区,调整产业结构 1.5 万亩,保护森林 38 万亩。扎实推进 “环湖截污治污、环湖面源污染控制、环湖生态修复、环湖林业生态、入湖河道治理、流域环境监管”

8、等“三湖”治理工程,健全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由市级领导出任 42 条入湖河道河长。建设投融资平台,成立了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整合资产,配置资源,赋予政策等方式,支持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展,由公司积极融资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工程的实施。过去的 5 年中,投入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资金 23.9 亿元,实施了 118 个“三湖”保护治理项目。抚仙湖水质保持 I 类,保护治理工作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进入国家投入保护的层面,成为全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典范。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恶化势头基本得到遏制。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采取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加强饮

9、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综合整治。从 2009 年以来,制定了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重要水源地东风水库环境污染集中综合整治工作。本着 “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重新划定了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安排部署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水利和环保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仅东风水库水源地就通过争取中央和省资金及市县区自筹投入了 2000 多万进行综合整治。2011 年2012 年,开展了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的清理整顿,封闭及填埋了 469 口无证违规的地下井。完善了全市 12 个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

10、划、应急预案、水质定期监测及公布制度等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对 3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整治,对东风水库保护区及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餐饮业、养殖业、工业、违章建筑等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治。拆除了飞井海周边 22 家餐馆、鱼塘、养殖场等,拆除面积为 3.9 万平方米,确保了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开拓创新,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过去的 5 年中,玉溪坚守生态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生态环保力度,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积极探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径途。2009 年制定下发了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提出

11、了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明确了玉溪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自 2010 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选择 3 个县、20 个乡镇、100 个村作为试点,以积极探索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为主线,以开展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建设生态县、乡、村为目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的第一批 8 个乡镇、16 个村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实施了村庄污水管网、垃圾房(池) 、氧化塘、饮用水源地划界立标及防护栏等工程建设,完善了生活污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或就地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和管理措施

12、,改善了村容村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加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步伐。2001 年玉溪市正式启动“创模”工作后,在中心城区实施了“禁煤”、 “禁烧秸秆”、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烟尘控制区建设等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蓝天工程”;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玉溪大河综合整治等为重点的“碧水工程”;以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文化娱乐噪声监管、 “城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建设噪声达标区等为重点的“宁静工程”;以改造城市道路、城区街头景观建设、城市绿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美化、绿化工程”。按照“两山两河、南北分工”的生态城市框架,先后在中心城区完成了聂耳文化广场、玉溪大河防洪水系二期、红塔山

13、工业旅游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城市道路、供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建成覆盖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20072009 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名列全国 113 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前 10 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 40.2%。根据创模工作新要求,2010 年玉溪市再次把创模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创模工作情况及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总结工作。开展了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工作。着力推进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东风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水质达标、玉溪大河综合治理、环境管理能力建

14、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周边及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创模宣传教育等七类 24 项重点工程及重点工作任务。2013 年以来,玉溪市多措并举,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心城区和所有县城的全覆盖;对全市河流、沟渠、道路、城乡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和治理进度,加大了城市综合管理力度,着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宜居环境。全面推进各具特色的生态县、乡镇、村建设。玉溪市把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年度考核的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目标责任书内容中,明确年度创建任务和考核要求,确定了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思路,优

15、先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领导班子对创建活动认识到位,创建积极性高的乡镇逐步开展创建工作。市及各县区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把县城、重点集镇、小城镇建设与生态市、 “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紧密结合,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势,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搞好服务配套,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形成规模结构合理、辐射带动能力强、特色突出的城镇发展格局。几年来,编制完成了玉溪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生态市建设目标得到明确。全市 6 个县区先后启动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通海县 2002 年创建成

16、为云南省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红塔区、澄江县、江川县、华宁县、易门县于 20072011 年间先后获得国家环保部命名。一区八县均再接再厉,编制实施生态县区建设规划 ,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全市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活动,75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有 46个乡镇编制了环境规划并通过了专家审查、乡镇人大审议并经县政府颁布实施,其中有 40 个乡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占全市75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 53.3%,4 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各县、乡、村通过科学制定规划,开展县、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处理生活污水、垃圾,发展生态产业,综合防治工农业生产污染,综合利用工农业、生活废弃物等措施达到改善城市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县、乡村创建已成为玉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依托国家政策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 2008 年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对项目申报和实施有关要求,玉溪市积极组织各县区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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