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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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株洲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新参保条件新参保条件 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灵活人员参保条件灵活人员参保条件 凡年满 16 周岁,且男性 60 周岁、女性 55 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宜昌 市城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参保登记 所需资料(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申请表(需单位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新参保人员增减报盘表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根据人员情况分别填写相应表格, 并带 U 盘报送电子数据) 3.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

2、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批准成立的文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7.地方税务登记证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株洲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1 寸白底彩色登记照 3 张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到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所局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材料通过都给予办理 3.参保成功领取指南领取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条件: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为

3、 55 周岁,女工人为 50 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 3.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 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申领材料城乡居民申领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参保人员退体,死亡待遇申领参保人员退体,死亡待遇申领领取流程;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

4、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 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 户。转移指南转移指南转移条件:转移条件: 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一地转往另一地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湖南省内转移接收函(省内转出的);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跨省转入的)个人账户省内转移办理材料个人账户省内转移办理材料 省内转出省内转出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接收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接收函2.

5、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开具介绍信省内转入省内转入1.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因工作单位变动转入新参保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 3.介绍信个人账户跨省转移办理材料个人账户跨省转移办理材料 跨省转出跨省转出: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跨省转入跨省转入: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流程;转移流程; 办理程序办理程序 1、省内转出的,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湖南省内转移接收函到人员异动 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21-25 号窗口)领取并填写养老保险关 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湖

6、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 绍信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交转入地经办机构)。 2、省内转入的,持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或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表到人员异动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21-25 号 窗口)办理。 3、跨省转出的,凭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人员异动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 市场二楼大厅 21-25 号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转入地经办 机构)。 4、跨省转入的,将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人员异动及 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21-25 号窗口)即可。 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跨省关系转移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跨省关系转移 : (一

7、一)办事程序办事程序:跨省转出: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我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缴费凭证 。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接收地社保机构即可。后续 工作由双方经办机构联系完成。跨省转入:1、将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我处即可 (已参保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动转入且是新参保的,请 在单位办理参保后再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我处);后续工作由双 方社保机构联系完成。(二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非株洲户籍人员在株洲工作,可以将外地社保关系保留在当地,由单位 直接在我处办理新参保,并不在外地社保机构重复缴费,参保人离开株洲地区

8、 时再将社保关系转走即可。2、跨省转入程序目前至少需要 3 个月才能完成,转入完成后可登录株洲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或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门户网 查询缴费总月数(不体现外地的缴费明细)。个人帐户养老保险省内转移:个人帐户养老保险省内转移: 办理程序:办理程序:省内转出: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接收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接收函、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我处开具介绍信;2、将我处开具的介绍信交接收地社保机构即可。省内转入:1、在我处开具接收函(已在我处参保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因工 作单位变动转入新参保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2、将接收函交至转出地社保机构,并开具介绍信;3、将介绍信

9、交至我处(因工作单位变动转入的请将介绍信交给单位办理)。注意事项:如转入企业单位参保的,由单位劳资人员持在职续保申报表、 省内介绍信到窗口办理。二、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1.大、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驻株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 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2.年满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户籍不 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及在株务工的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 居民); 3.年满 60 周岁以上,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户籍不

10、在株洲、但在株洲居 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参加医疗保险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2.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 3.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资料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资料 1.须提供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3.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另须提供低保证、残疾证。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资料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资料 1.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工资

11、花名册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 1 张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流程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流程 1.在校学生儿童,可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代收代缴个人 部分的医疗保险费, 2.其他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并到商业银行的任一 网点缴纳个人部分的医疗保险费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流程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流程 1.用人单位带上参保所需的材料到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 2.经办机构审核资料 3.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报销指南报销指南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 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 2.医保卡 3.医疗费用发票 4.费用汇总清单 5.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

12、结 6.医院收费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报销流程;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单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到各业务经办窗口提交报销资料;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按政策报帐,直接转账到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卡或株洲银 行账户; 4、参保人在银行任一网点或银联柜员机上刷卡核查或提取。三、工伤保险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3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 等基本情况。认定流程;认定

14、流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 15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 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 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 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 15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市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用人单 位,依法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参保单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

15、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6.劳动工资报表(或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7.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按工程项目参保的,除提供上述 1-5 项资料外,还需提供: (1)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参保申报。用人单位按要求报送参保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 2.资料审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资料;对不符合参保政策的 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对资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受理申请。对符合参保条件且资料齐全的申

16、请予以受理,申报材料存档。 4.费率审定。对已受理的参保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 进行核实或现场的调查,根据经营行业类别按确定缴费费率,核定参保人数、 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 5.缴费手续。工伤保险费委托银行代为扣缴(托收)的,由参保单位到开户银行办 好托收手续,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返回银行盖章确认的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 单。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按工程项目参保的,自行到银行工伤保险收入专户缴 纳工伤保险费。参保单位和项目按规定缴清工伤保险费后,核准参保。四、失业保险四、失业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 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工人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 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参保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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