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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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齐哈尔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齐齐哈尔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城乡居民参保条件城乡居民参保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下同);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4、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5、可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条件事业单位进编人员可以办理和有流动户单位新增人员在职职工参保条件在职职工参保条件企业新招工人员

2、,具有原始档案的企业未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领取合法证、照的个体业者以及不需要办理证、照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条件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条件城镇各类企业(含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所需资料:所需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材料1.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正式职工需要入编手续4.外聘人员需要劳动合同在职职工参保材料在职职工参保材料1.在职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档案3.户口本4.招聘表或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

3、的劳动合同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注:漏保人员本人携带原始档案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材料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材料1.工商执照(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职工工资发放明细6.社会保险登记表城乡居民参保材料城乡居民参保材料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保流程;参保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流程申请机关带上材料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窗口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参保流程在职

4、职工参保流程1.企业新招人员在每月 2-25 日到户籍所在社保分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企业为其缴纳参保之月起的养老保险费。2.漏保人员在每月 2-25 日携带原始档案和身份证到原参保企业所在地社保分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在每月 2-25 日到户籍所在社保分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在下一个缴费周期直接到工商银行网点缴费(每半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参保流程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内凭办理参保所需材料,在每月 2-25 日到所在社保分局综合业务窗口申请办

5、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手续,申报本单位上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和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申报下月到地税部门开据缴费票据,到工商银行缴费。城乡居民参保流程城乡居民参保流程1.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2.享受政府特殊补贴的重度残疾人需要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村委会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领取指南领取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 60 周岁,个人正常缴费。并缴费 15 年以上所需资料:所需资料:1.

6、领取人员身份证2.户口簿3.缴费卡4.明细表领取流程;领取流程;1.参保人员携带资料到村乡镇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手续2.村乡镇管理机构汇总上报县(市)区经办机构3.县(市)区经办机构审核材料!上报到市局4.市局复审材料5.省经办机构复核审批下拨保费6.县(市)区经办机构发放保费7.参保人员领取保费转移指南转移指南转移条件:转移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在我局参保的人员,以前有养老保险关系的要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其它社保机构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7、( (省内省内) )因工作变动在省内市区以外调动的参保人员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省外省外)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 50 周岁、女性不满 40 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

8、有满 10 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所需资料:所需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材料1.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正式职工需要入编手续4.外聘人员需要劳动合同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材料1.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对方社保局的接收函 转移流程;转移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流程1.到我局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2.到对方社保局办理转移业务3.等对方社保局转移的钱到帐4.到齐齐哈尔市机

9、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3 楼大厅窗口都可以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流程1.到对方社保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2.到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3 楼大厅窗口都可以办理3.等我局财务拨款职工、个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职工、个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省内省内) )流程流程转入程序:申报单位或个人在每月 2-25 日到所在社保分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市区分局受理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局审核。职工、个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职工、个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省外省外) )流程流程转入程序:转入程序:社保分局窗口受理转入人员原参保地出据的参保缴费凭证、转入人员现就业单位填

10、报的经转入人员签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居民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转入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转出程序:转出程序:综合业务窗口初审转出人员填报并签字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移条件的,开据参保缴费凭证,有欠缴记录的应告知,在参保人员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待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二、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齐齐哈尔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

11、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所需资料:所需资料: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5、参保登记申请表6、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参保流程;参保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代办单位;2、代办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社会保险积极管理局受理申请;3、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 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参保入户登记完成。温馨提示:温馨提示

12、: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补正材料。2、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报销指南报销指南报销条件: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所需资料:所需资料:1、收据原件、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2、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3、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4、社会保障

13、卡、市医疗保险手册;5、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报销流程;报销流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三、工伤保险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4、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5、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以及自残或者自杀的。所需资料: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

16、病诊断鉴定书)注:注: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认定流程;认定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温馨提示:温馨提示:1.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2.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 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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