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及博客不文明现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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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信及博客不文明现象调 查曹伟靓06300700006 缪波06300320013 顾俊坚06300500003 李伟文06300700056BlogBLOG是WEB LOG的缩写,简单来说就是网络日 记。它是一个新型的个人互联网出版工具,博客 使用者可以很方便地用文字、链接、影音、图片 建立起个性化的网络世界。它是1997年12月由美国的Jorn Barger最早提 出的,这些年全球博客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据博客搜索Technorati统计,目前全球平均每5.8 秒钟诞生一个博客。 如下图所示,博客已经进入大众化普及阶段 中国目前个人博客普及量博客在2002年进入中国后的发展 BLOG在

2、中国的发展脉络 2002年,博客开始引入中国,数量不足1万人。 2002年7月,BLOG的中文“博客”由方兴东、王俊秀正式命名。 2002年8月,方兴东、王俊秀开通博客中国(BLOGCHINA)网站。2003年是中 国博客发展年,用户达到20万。 2003年3月,南开大学百合BLOG系统开通,中国科技大学BLOG进入测试阶段, 博客在高校开始迅速发展。 2003年6月19日起,中国博客网(BLOGCN.COM)用户“木子美”发表的网络日记 ,给中文BLOG网站带来巨大访问量。 2004年是博客商业化年,博客开始成为互联网上的一种普遍现象。 2004年5月,南京召开的中国首届网络传播年会上,博客

3、成为最大热点之一,标志 着中国学术界全面跟踪和研究博客的发展。 2005年是博客大众化元年,博客开始从精英向所有网民和非网民普及,占到中国 互联网网民总数的10%左右。BLOG在中国的前景经过2002年至2005年每年500%以上的高速发展 ,中国博客用户发展明显放缓,不过与国外有关 研究机构预测的全球博客用户将在2007年达到顶 峰维持在一亿人相比较,中国博客用户数量 在未来两年内仍将保持两位数百分比的增长,但 速度继续放缓。 中国博客用户的发展速度会高于 全球水平。中国博客用户在2007年以后将保持高 于全球水平的增长,主要在于博客的大众化普及 从2005年才刚刚开始,很多主流的网络服务商

4、在 2006年才开始提供服务,而博客用户占全体网民 的比例不到20%,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的余地。 对BLOG态度的分歧博客作为新的基础应用,在和传统互联网服务相 结合后,将虽然好多网站开始了博客广告的实践 ,但业界对博客广告的态度仍存在较大分歧。分 歧主要集中在博客广告的存在是否合理、是否有 发展前景、广告收益如何分成、商业化和自媒体 的私人属性之间如何协调等等。针对这些分歧, 我做了一项有关博客广告的问卷调查,来了解一 下大学生这一群体对博客广告的态度和看法,进 而探讨一种合适的解决方法和对策。 三校调查以人大、清华、北大三所高校为调查对象 ,样本总量为45份,三校各为15份。之所 以选择这三

5、所高校,是因为他们具有代表 性,人大偏重文科,清华偏重理工科,北 大可算是综合性学校,并且根据各校的男 女生比例情况进行问卷发放,人大女生较 多,清华男生较多,北大男女生基本持平 。 调查人数分布您的年级 人数 百分比 大一 7 15.60% 大二 9 20.00% 大三 5 11.10% 大四 11 24.40% 研一 9 20.00% 研二 2 4.40% 研三 2 4.40% Total 45 100%对博客的认知程度和使用 在调查的45人中,博客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还是比较高的,有73.3%的人已经在写博客 ,他们浏览最多的是熟人、朋友的博客, 占到95.6%。 对于Blog的描述 博客

6、行为 人数 百分比 我已经在写blog了 33 73.30% 没有写过blog,但我浏览过 11 24.40% 我没写过也没看过别人的blog,但是很想试一试 12 20% Total 45 100% 浏览的Blog类型博客类型 人数 百分比 熟人、朋友 43 95.60% 明星 16 35.60% 专业人士 7 15.60% 特定兴趣、爱好的人 19 42.20% 其他(请注明) 2 4.40% Total 45 100%浏览Blog的动机 浏览博客的动机 人数 百分比 相同兴趣、爱好 21 46.70% 关注这个人,想进一步了解他 24 53.30% 获取相关领域的知识 10 22.20%

7、 了解朋友近况 34 75.60% 获得各种新闻、信息 3 6.70% 娱乐消遣 10 22.20% 其他 12 20% Total 45 100% 二 网络发言文明(博客实名制)近来,围绕网络博客实名制的争论很多,许多人 认为实行博客实名制会限制网络言论自由。10月 24日,光明网刊发了一篇名为网络实名制,不 得不说的话题的文章,反映的就是这类情绪。 文章中说:“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互联网带来的并 不充分的言论自由时代马上就要全面结束”。“实 行网络实名制实际上就是变相限制甚至剥夺公众 的网络言论自由权和通过网络的批评、建议、控 告和检举权,它起到的只能是掩盖罪恶保护腐败 分子的作用” 。 不

8、实行实名制肯定有利于“保护”博客作者,但是 ,这种“保护”也为一些诽谤、造谣、恶搞的行为 提供了掩护。其中借博客恶搞,就是比较突出的 问题。从恶搞红色经典到恶搞名人,网上恶搞之 风愈演愈烈,而其主要载体就是博客。虽然社会 各界纷纷声讨恶搞行为,但是却无从下手。原因 就是恶搞者大多是匿名上网。假若不实行博客实 名制,网上恶搞之风必将向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 。 那么,博客实名制会不会限制网友的言论自由呢 ?对这一点网上争论很大,笔 者以为这主要是因 为没有界定言论自由的范围造成的。如果博客言 论不违反国家法律、不侵犯他人权益,那么即使 实行实名制,其言论自由也不会受到限制。反之 ,如果博客言论违法,

9、或侵害他人利益,那么实 名制就可限制这种言论的自由,而这种限制,对 净化互联网恰恰是有益的。在国际上,许多国家 也像中国一样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其原因也在 于没有无疆界的言论自由。 结论归根结底,博客是一个面向网民的信息传播公共平台。博 客言论既然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公共传播平台上的公开 言论,那它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约束与 要求。而博客的实名注册登记(并非在博客中公开真实姓 名),一方面可以使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落到落到实处, 有利于维护博客言论的正常秩序,而且只要网站依法严格 管理博客注册信息,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也是完全有保障 的,所谓博客实名会侵害网民隐私的说法是没有道理。另

10、 一方面,这也有助于网民增强文责自负的自律意识,培养 网民勇于承担起公民的社会责任,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 次上推进言论自由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女作家池莉最近对博客的看法仅仅是距今才半年的今年2月,她兴致勃勃地开博了,那 时她说:“博客是工具,我当它是快递邮局、储存器和个 人告示栏”。但半年之后的现在,她的这份兴致可以说是 降到了冰点。她说:“首先,它不是我想要的硬盘,我储 存的东西,不一定是读者想要看的东西”;其次呢,“我发 现,许多光顾我博客的人,对我的作品并不了解,他们更 想看我生活的流水账,似乎最好能爆爆猛料什么的”,再 次,是她对一些读者来信的认知,“(对读者来信,池莉 说自己总

11、是有选择地回信),可博客上不行。你不回,有 人不高兴、有人哭、有人骂,像个疯人院我是人,不 可能对此无动于衷。于是,我就努力做着疯人院的院长 ,安抚所有的情绪。但事实上,我的时间是不允许我这样 去做的”。 如何不让博客成为疯人院池莉的这番苦衷的确道出了许多人的心里 话。事实上,这些日子,名人从他们的“博 客之年”的五分钟热度上骤然消退,已有好 几例了,这几例,甚至都引起了轩然大波 。比如今年3月,在历经“韩白之争”后,文 艺评论家白烨怯于韩寒“粉丝”的恶语相向, 断然关博;与此相同,卷进“韩白之争”的高 晓松,也无奈地在留下三封公开信后关博 。 博客不应成为垃圾场!这,已成了有识之士和关心博客

12、的人们的共同呼吁。博客不应成为疯 人院,池莉今天又进一步直言。我以为,这类呼吁和直言,是到了引 起注意和高度关注的时候了;博客伦理建设,是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 来的时候了,是应当纳入网络道德建设之中的时候了。事实上,一段 时间以来,博客在发挥其巨大交流传播的功能,受到人们重视与关心 的同时,也毫无疑问地暴露出了若干毛病、问题,池莉总结的三点, 就是证明。一些博客,特别是一些在博客中发表评论的网友,不顾社 会公德,不顾传播伦理,随心所欲,乃至肆无忌惮地口出狂言,口吐 脏话,“恶搞”不断,“网骂”风行,污言秽语满天飞不以为耻,恶意攻击 成气候反以为荣,还有的简直就成了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造谣生事 的

13、“垃圾场”、“疯人院”。这种情状,真的让人对博客这一新生事物担心 。 博客是什么?仅仅是网上日记吗?我们说,是,又不是。不错,作为用 电子手段记录个人思想、感情、生活的“日记”,它是属于 登记了域名的个人的;但同时,它显然与此前世代相传的 书面日记高度私密的特点大相径庭,换句话说,它是公开 的,是“in”的,是在网上连线的,即,它又是属于公众的 。正如中华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 际红等有关法律专家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博客 的本质就是媒体,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网络与传统媒体 在本质属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 佐,确认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的

14、消息。对 于网民最关注的“言论自由”问题,杨君佐表示“言论自由是 相对的”,推行博客实名制并不惧怕由此带来的影响。言论自由自从博客实名制的消息见诸报端以来,社 会上对于实名制和言论自由的讨论进一步 升级。官方的表态很坚定,一句“言论自由 是相对的”,几乎可以把来自四面八方的唇 枪舌剑悉数化解于无形;而与此同时,民 间的质疑声浪也不遑多让,捍卫“言论自由” 的呼声不绝于耳。客观地说,双方各有各 的道理,只是基于立场的不同对实名制采 取了选择性阐释,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博客需要什么样的自由言论尺度的法律条款对网络媒体同样适用 。”“网站进行信息传播实际上是获得了网络 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权利,它同时必须承 担相应的义务。网络语言是社会语言的一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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