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消费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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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三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为实行的税种。其原 形产生于古罗马。古罗马帝国时代,农业和手 工业逐渐有了较大发展,城市崛起,商业繁荣 ,因此对商品课征的各种税,如盐税、酒税、 皮毛税等相继出现。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 展,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断扩大。19世纪以后 ,由于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的制的发展, 消费税占各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因 其有独特的调节作用,仍受各国的普遍重视, 仍是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荷兰克劳 森教授收集的129国家的资料,没有

2、开征消费 税的国家不到10个 . 1989年以前,我国没有征收过消费税,只是在某些税种当中,有一部分具有消费税的性质。 1989年2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了特别消费税,主要是对彩色电视机和小轿车征收。1992年国家停征了彩电特别消费税。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从而成为以新的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制中与增值税相互协调配套 而新开征的税种. 在国际上,消费税相比其他税种,一直 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在税收收入的比 重中持续下降。直到1970年代后期,环 境和生态保护意识在西方国家开始盛行 ,人们才发现消费税在其中的独特作用 ,

3、西方各国的消费税课征范围又呈现出 逐渐扩大的趋势。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 国务院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但自2009年1 月1日起将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 条例。它是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 会议修订通过的。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下文,进行了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最大规模 的一次调整.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消费税的税 目、税率进行调整。共有14个消费税税目,将汽 油、柴油合并为成品油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 ”税目,将高档护肤护发品划归“化妆品”税目。消 费税由国税局负责征管,进口消费税由海关代为征 管。

4、所得收入归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开征目的与意义:1、倡导正确的社会消费方向,纠正不良 消费。2、限制过度消费,有效利用资源。3、保证财政收入。4、调节产品结构、体现产业政策。消费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起到特殊调节作用。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税率设计具有差别性。税收负担价内转嫁。消费税特点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价内税 消费税不同于增值税,它是包含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之中。也就是说,一个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由成 本、利润和消费税额三个部分组成。消费税的价内税特点 ,决定了消费税是由购买者或消费者在支付消费价款时同 时支付。但在征收上并不体现对消费品购买者直

5、接征税, 而是消费品的生产经营者向征税机关缴纳,即生产经营者 是纳税义务人,消费者是税负人 2、单一环节征收 从纳税环节看,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单环节 征收的商品劳务税,其课征环节一般选择生产经 营的起始环节,如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 口环节,或者选择最终消费环节。选择起始环节 征收的,以后所有经营环节就不再征税;选择零 售环节征税的,以前所有环节也就不再征税。选 择单一征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源泉控制, 防止税款流失;此外,还可以减少纳税人数量, 降低征税成本。3、从价和定额征收相结合我国消费税在计税方法上, 有的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有的采 用从价定率征收,有的是从价定 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

6、。这两种方 法在同一种消费税中共存,这在 我国主体税种中是没有的。4、调节作用强 消费税属于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某些消费品或某些消费行为实行特殊调节的税种。这种特殊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征税项目税负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规定较高的税率;二是同有关税种相配合,主要是同增值税相配合,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实行加重或双重调节。一、消费税概述v纳税人v征税范围v消费税税率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 消费税基本制度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特点 1、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 家可

7、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 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 品的消费需求;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 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算方法。 【例】1.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 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 )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金银首饰生产单位把金银首饰销售给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批发零售 单位 答案:ABC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酒精、鞭炮、 焰火等。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

8、,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 石、化妆品等。高能耗及高档次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不可再生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三. 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税目按不同的消费产品划分,共设置 了14个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设置不同的税率或税额。附: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 目税 率一、烟1.卷烟(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 45%加0.003元/支 30%加0.003元/支 25% 30%二、酒及酒精1.白酒2.黄酒3.啤酒(1)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 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2

9、)乙类啤酒4.其他酒5.酒精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250元/吨220元/吨 10% 5%三、化妆品 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 10%五、鞭炮、焰火 15%六、成品油1.汽油(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脑油5.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 0.28元/升 0.20元/升 0.10元/升 0.10元/升 0.20元/升 0.20元/升 0.20元/升 0.10元/升七、汽车轮胎 3%八、摩托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 含250毫升)以下的2.气缸

10、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10%九、小汽车1. 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十一、高档手表 20%十二、游艇 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十四、实木地板5%

11、注意: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数在10到23座(含 )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 收消费税。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不包括应税车 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 车、抢修车) 例下列货物征收消费税( )。 A.保健食品 B.汽车轮胎 C.金银首饰 D.土甜酒 【正确答案】: 【例】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的是 ( ) A演员用的油彩 B 演员用的卸妆油 C演员化妆用的头发漂白剂 D演员化妆用的眉笔 答案:BCDD一、税率形式 两种: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消费税税率的设计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

12、引导消费方向,有效地抑制超前消费倾向, 调节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4.适当考虑消费品的原有负担水平。二、现行消费税税率 比例税率:11档,最低1,最高45 定额税率:8档,每征税单位最低0.1元,最高250元 (一)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及税率 规定 卷烟: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250条)150元 比 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 (含)以上税率为 45% ,50元以下,税率为30% 粮食白酒 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 20% 薯类白酒 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 比例税率 为20%。 (二)采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

13、费品及税率规定 (三)定额税率8档:适用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等注意: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 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 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 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适用税率: 1、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发生价格波动,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 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但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以及无销售价格的除

14、外。 2、卷烟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 ,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 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 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4、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5、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类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 率 6、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45%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每标准 箱150元计征定额税率:(1)白包卷烟;(2)手工卷烟;(3)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

15、个人生产的卷烟 7、自2004年3月1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如下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0.6元;消费税税率为30 (2)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比例税率价格大于等于50元人民币,比例税 率为45,小于50元人民币,比例税率为30。 8、卷烟分类计税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二)酒的适用税率: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 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税率 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

16、度,或外购散酒装瓶销售等按外购白 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 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4、以外购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 的税率征税 5、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 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6、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 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根据财税200633号文件,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 已统一为20%,不再区分粮食和薯类白酒。【应用举例】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低一档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按酒精适用税率征税C.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薯类白酒 的税率征税D.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 税答案:A、B (三)若干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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