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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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可控、在控。二、范围适用于站范围内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三、术语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输送或储存设备上以及在符合 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生产区域内塔、釜、罐、槽车、管道、等

2、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3、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盲板抽堵作业:指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在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指用电期限限定在一定时期内,如基建施工、检修抢修、防汛排涝等可提供临时供电方式的作业。四、管理内容及要求1 一般安全要求(1)从事危险性较大作业,必须坚持“先审批、后作业;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作业,谁监护;谁监护,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未经审批合格或落实不到位,不得擅自开工作业。(2)

3、作业前,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源辨识,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交底和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应急自救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签字存档备查。(3)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安全确认单的数据检测值为准许作业的初始检测数值,作业过程中应连续不间断地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作业中断超过 0.5 小时的应重新检测。作业中断过程中必须悬挂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作业空间氧含量不低于 20.8%,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严禁使用氧气进行置换作业。(4)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危险性作业有关的试车、试压

4、或试验工作。(5)每项危险作业全过程必须至少安排 1 名专职监护人员,不得一人监护二个以上危险作业,严禁无人监护进行危险作业。(6)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点作业人员,清理材料、工器具等,确认无误后,分别在安全确认许可作业证上签字,留存备查。2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1)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危险区域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及项目的有作业制度。(2)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a)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

5、特殊动火作业管理。b)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综合管网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c)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进行的动火作业。(3)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公司审批,二级动火作业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批。(4)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动火时,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焊工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和有效的“动火许可证” ,两证必须齐全,严禁无证作业。(6)电焊作业的地线必须随焊钳搭接在焊件上,禁止利用金属物作地线,焊线不能裸露,接头包扎良好,二次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接头包扎良好,二次线必须使用接线端子。气割时火

6、星不得乱飞溅,切割的红铁不准掉在易燃物上。动火作业完工清除火种,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开现场。(7)动火作业的部件、地点附近的易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动火点附近的下水道、油沟、油池、电缆沟的易燃物清除干净,并采取陶瓷纤维布、铁板盖住封死,盖住封死的范围要符合规定。(8)高空动火作业,应搭有防止火花飞溅的隔离墙,地面的地沟、油沟、油池清扫干净,并用铁板、陶瓷纤维布封盖,易燃物清扫干净。(9)容器内动火作业,经彻底清扫,无可燃物,并经可燃气体检测在允许动火含量标准内,并检测含氧量不低于 20.8%,保持空气流通并进行机械通风。(10)盛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化工的废水槽、罐未作彻底清扫、确认、人孔未启开、未

7、加设有效盲板,禁止动火作业。(11)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塔、槽、罐、密闭容器,禁止动火作业。(12)动火的防火措施不落实,灭火器材数量不足,动火地点无监护人,动火部位与动火证不符,禁止动火作业。(13)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 10m 以上,两瓶间距大于 5m,不准安放在动力管道、架空电源线下。(14)六级大风(含六级) ,禁止高处和室外动火作业。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并切实做好工艺处理,确保受限空间安全隔绝、清洗置换、作业条件

8、、通风、监测、电气设备与照明、个体防护、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区域警戒与消防和监护合格;作业单位必须与生产单位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作业单位领导、作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会同生产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3)作业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项目负责人、作业单位与生产单位现场安全人员对作业全过程实施监督。(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

9、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5)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或停工期间,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在入口处设置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防止人员误入。(6)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7)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器具、物料必须逐项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工器具、物品进入或者丢入受限空间。(8)特殊情况下(如油罐清罐、

10、氮气状态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9)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10)受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大于 20.8%,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含量应符合其规定。作业过程中,要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11)作业前 0.5 小时内,必须对受限空间做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期间每 2 小时采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12)受限空间照明电压不得大于 36V,当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管道等)或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

11、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 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手持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13)发生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实施抢救。发生有人中毒、窒息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 1 人在外部安全区域做联络工作。(14)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清理材料、工器具等,经确认无误,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1)高处作业必须严

12、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2)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a)作业高度在 2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b)作业高度在 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c)作业高度在 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d)作业高度在 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的审批a)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班组负责审批。b)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班组审核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

13、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c)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项目领导审批。1)在风力为 6 级(风速 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5 临 时 用 电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1) 临 时 用 电 必 须 按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 编 制用

14、 电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制 定 安 全 用 电 技 术 措 施 和 电 气 防 火 措 施 , 必 须 遵 守 用 电 安 全 导 则 , 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有人监护。(4)检修施工现场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

15、采用五芯电缆;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5)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6)配电箱、开关箱应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场所,并有防雨措施。(7)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

16、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10)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电焊机的一次线一般不超过 3m,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 并不准有接头,不得采用金属结构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1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6 安 全 职 责(1)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a)组织施工单位、生产单位进行项目安全交底,充分辨识危险有害因素。b)审查危险作业单位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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