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8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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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八 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什么是宪法?宪法与普通法 律有什么不同?思考国家权力的运用原则 和国家的立法原则“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 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权利宪法的两大 基本内容宪法是怎样 产生的?Constitu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 (1)1954年宪法(106条) (2)1975年宪法(30条) (3)1978年宪法(60条) (4)1982年宪法(138条)我国现行宪法 88年宪法修正

2、案(2条) 93年宪法修正案(9条) 99年宪法修正案(6条) 04年宪法修正案(14条)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1 1、从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从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 面。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面。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 家的活动家的活动 ;2 2、从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法律的依、从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法律的依 据,其他法律不能和宪法抵触或矛盾,否则无效;据,其他法律不能和宪法抵触或矛盾,否则无效;3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更为严格。、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更为严格。(一)

3、宪法的特 征宪法的核心:民主;宪法的核心:民主; 宪法解决的问题:权力,即国家权力的来源、分配、限制等。宪法解决的问题:权力,即国家权力的来源、分配、限制等。(二)宪法的基本原则l坚持党的领导原则l人民主权原则l保障公民权利原则l法治原则l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宪法、法 规规定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的总 称。n我国的国体n我国的政体n政党制度n国家结构形式n基本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治协商制度单单 一一 制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4、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 共同发展共同发展三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与人民有何 不同?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 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 民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42.43.44.45条)平等权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33条)(34.35条)(36条)(37.38.39.40条)(41条)(46.47条)(48.49.50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 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

5、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 织;织;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 其他义务。其他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关体国家机关体 系的总称系的总称l 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系统)l 国家主席l 国家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l 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l 中央军事领导机关l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实体法律制度主要是

6、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实体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 律制度,主要包括:律制度,主要包括:行 政公共行政一般行政行 政 法调整、规定国家 行政权力的法律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法调整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三)行政行为 (四)行政责任(四)行政责任 (五)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五)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思考与讨论思考与讨论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A.市政

7、府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B.市政府给某甲颁布生猪屠宰标志C.工商局吊销某乙的营业执照D.卫生局吊销某丙的卫生许可证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 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 尊重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德。(二) 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公民(自然人)、

8、法人和其他组织。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八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项:“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 1、自然人、自然人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 人。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的民事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

9、民法律赋予公民 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活动的资格。公民以自己的行公民以自己的行 为行使民事权利、承为行使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 行为能力开 始终 止出 生死 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周岁以上的成年人;161816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

10、活来 源的人。源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不满1010周岁的未成年人;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王某(12岁)与邻居宋某(19岁)向来很好。 宋某很喜欢王某的电子琴(价值800余元),遂提 出用自己过年得到的200元压岁钱买王的琴,王正 没钱玩游戏机,于是二人顺利成交。两天后,王 父发现此事,要求宋某还琴。问:1.王父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2.王、宋交易行为的

11、性质?思考合同法第47条:【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 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n 依法成立;n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n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n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三) 民事行为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1 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1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 2、代理、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 义与第三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义与第三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 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三) 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物 权债 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继承权继承权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取得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取得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

13、的 权利。根据继承权产生方式的不同,继承权主要有法定继承权利。根据继承权产生方式的不同,继承权主要有法定继承 权和遗嘱继承权之分。权和遗嘱继承权之分。法定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继承权,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继承权,遗嘱继承 权是基于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权是基于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 权。权。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案例:索某是某大学教授,早年丧妻,有一子一女,均已结婚, 并都与索某住在一起。但儿子、儿媳总吵着要分家另过,索某 无奈,只好给了儿子5000元,让他们分了出去。此后索某生活 一直由

14、女儿照顾。在女儿、女婿出国进修期间,索某心脏病突 然发作住院,但其儿子、儿媳却装作不知道,全由邻居肖某一 家照顾。索某在病危期间,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亲笔立下遗 嘱:自己死亡,将其22000元存款,赠给学校作奖学金15000元 ;赠给邻居肖某1000元,留给女儿6000元,取消了儿子的继承 份额,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索某去世后,学校按其遗嘱处理 遗产时,索的儿子却表示坚决反对,说他是法定继承人,遗产 应由他和妹妹平分,不能给学校和肖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 问:这起纠纷应如何处理? 法定继承1 1、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继承法第第1010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开条规定,法定继承人

15、在法定继承开 始后按照不同顺序行使继承权。始后按照不同顺序行使继承权。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继承法第第12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 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一顺序继承人。一顺

16、序继承人。代位继承案例:吕甲,男,21岁,山西某工科大学学生。吕乙,男,52 岁,某村农民。吕丙,男,已故,原系某村养猪专业户。 吕丙与其妻没有婚生子女,早年收养王某为养子,改名 吕乙,吕乙婚后生一子吕甲,1987年,吕乙因病早逝。1982年 ,吕丙与其妻先后逝世。吕甲以吕丙收养孙的身份要求继承祖 父的遗产。吕丙的胞弟吕丁也提出要继承其兄吕丙的遗产,理 由是吕甲是吕丙的第三代,而且是养孙,没有继承权。自己是 吕丙的同辈人,而且是同胞兄弟,是吕丙的遗产唯一继承人。 为此,二人发生争执,吕甲去学校法律教研室请教法律老师该 如何办。 吕丙吕乙吕丁吕甲评析: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 亲有权继承遗产份额。”我国婚姻法规定:“ 国家 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适用于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父 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本案中,养子吕乙有继承其养父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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