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营改增政策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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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营改增政策辅导政策文件o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 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47号 )o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30日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o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o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 额,按照简易计税

2、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o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o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 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 以开具普通发票

3、。o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 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政策解读o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纳税人,销售500万(扣除前 )以下,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超 过500万,强制登记一般纳税人;o对劳务派遣服务业务计税方法,可以选择全额纳税 或差额纳税;差额纳税,需办理备案;o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一定是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 同时办理简易计税备案)政策解读o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o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 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 保险及住房

4、公积金o选择差额纳税的一般或小规模纳税人,均按照简易 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o开票规定(分两张票开具):o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 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 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票。o征税部分,可以开具专票。5月份开票差错如何处理o通过红字发票冲回前期销售红字发票开具规定:o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 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 第19号)。第五点规定:红字发票开具(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 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 联、

5、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 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o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 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 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 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 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 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 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

6、凭 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 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 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 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 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o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 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 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

7、 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 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5.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 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 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 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o人力资源外包服务o销售额=收入-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 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o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 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专票, 可以开具普票。o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o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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