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课件之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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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学经济管理学院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ogy 税收管辖权引言:本章主题 讨论税收管辖权的基本概念和内容,讲述国家行使课税权力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在此基 础上了解一些主要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实施状 况。经济管理学院 本章目录l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及其确立原则l第二节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l第三节 居民管辖权l第四节 公民管辖权l第五节 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与实施退出经济管理学院 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及其确立原则一、 管辖与管辖权二、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三、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返回经济管理学院 一、 管辖与管辖权l 管辖 :行政学角度行

2、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范围法学角度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 l 管辖权: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研究一国法律效力的空间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与独立和领土紧密相连。包括领土管 辖权、国籍管辖权、税收管辖权返回二、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l指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税收管辖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它意味着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在处理本国税务时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返回三、 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l属人原则l属地原则l保护性原则l普遍性原则返回属人原则:也称居住国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人员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根据纳税人与本国的政治法律关系以及

3、居住联系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论这些居民和公民所得是否来源 于本国领土范围。返回属地原则:也称来源国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地域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如地域税收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根据纳税人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论纳税人是否为本国的居民或公民返回其他原则:l保护性原则:国际法承认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内所犯的罪行实施管辖,为了保护本国居民权益;l普遍性原则:国际公认的四种罪行:贩毒、战争犯、海盗、空中劫持,任何国家都有权管辖。返回第二节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一、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概念二、应税所得的含义三、收入来源地的确定返回一、 收入来源地管辖

4、权的概念l定义:是指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 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 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l理解:“从源课税”之说 (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l特征:只对来自本国境内的收入征税,而不对来自境外 的收入征税。返回二、应税所得的含义是指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劳动、经营、投资或把财产、权利供他人使用而获得的连续性收入中,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返回所得:l净资产的增加一定期间增加的资产减去减少消耗的资产后的余额;l有连续来源的收益房屋建筑物的租金、资本的股息、营业的利润、劳务的利润、劳务的工资薪金等经 济上的净收入;l国际惯例:在国际税

5、收中,各国往往按照本国的财政 经济政策,建立各自的所得理论。国际税收中应税所得的基本含义:l应税所得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l应税所得是指有连续性的所得l应税所得是扣除费用后的净收入l应税所得是指货币的或实物的所得l应税所得是指能够提高纳税能力的所得不包括自有财产的重估价增值。返回思考:l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 为什么大多数国家都不准扣减费用而按毛收 入金额采取预提所得税的方式呢?l预提所得税: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 等投资所得,由于取得者相对分散不好确定 其纳税情况,所以对支付者在支付环节采取 比公司所得税率较低的比例税率,按毛收入 金额而征收的所得税,即为预提所得税。返回三、

6、 收入来源地的确定l收入来源地的含义:即纳税人取得收入的地点,它是一国政府 对纳税人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依据和标准。l收入来源地和收入支付地的关系: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l税法的规定:凡从本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不论是在本国支付, 还是在国外支付,都属于来源于本国的收入,都要依法征收个 人所得税,即该项收入的来源地在本国境内。l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行使关键是收入来源地的确定,一般来说 是指从事劳务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所在地,由于收入的项目不同 ,各国采用的收入来源地确定标准也不一致。不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经营所得来源地l劳务所得来源地l投资所得来源地l其他来源所得来源地返回(一)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确

7、定l经营所得:也称营业利润,即企业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如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的所得。l常设机构: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比如: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矿场、油井、气井、采石场、建筑工地等。主要针对 外国居民常设机构营业场所的条件:l第一,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也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 围限制;l第二,必须是固定的,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具有永久 性;l第三,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 所。(1)关于常设机构的说明:l第一,上述的具体形式的列举并不是限定;l第二,构成常设机构的管理场所不包括总机构;l第

8、三:不包括承包勘探开发工程的作业场所。(2)收入来源国对营业利润的课税原则:l归属原则l引力原则l分配原则l核定原则返回归属原则:归属原则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税时,只能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 税范围,而不能扩大到对该常设机构所依附的对方国 家企业来源于其国内的营业利润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也叫归属法或实际所得法。我国与日本、英国、美国、法国签定的双边税收协 定中,对跨国所得均采用归属法来核定。 返回引力原则:引力原则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除了以归属于该常设 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以外,对并不通过该常设 机构,但经营的业务与该常设机构经营相同或同类, 其取得的所得也要牵

9、引到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的一 种原则或方法。扩大了征税范围,有助于防止国际避税,但从税务 管理的角度开看,执行存在困难。联合国范本主 张,经合发范本反对采用引力原则。返 回分配原则:分配原则是以常设机构的费用和利润为依据,由其总机构汇总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所 在国即以该常设机构分得的利润为课税范围,行使收入 来源地管辖权进行征税的一种原则或方法。也叫比例分 配法。对无营业利润的跨国企业的常设机构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征所得税的做法,目前以被西欧国家接受。返回核定原则:核定原则是常设机构所在国按该常设机构的营业收入额核定利润或按经费支出额推算利润,并以此作为行使收 入来源地管辖权

10、的课税范围的一种原则或方法。比如,西欧一些国家按常设机构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 额,乘以规定的百分比(5%10%),作为该常设机构的应税所得来进行征税。返回(二) 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l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l其他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返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独立劳务所得:在自我雇佣状态下从事专业性劳 动或者其他独立性活动所取得的报酬,“自由职 业者”的所得。l专业性劳务:个人独立地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动 ,不包括工业和商业活动或在雇佣形式下进行的 专业性劳务。具有独立性和随意性。l关键:劳务提供地的确定。判定标准:l固定基地标准:是以一个跨国独立劳务者在某一国家内是否设有经

11、常使用的固定基地从事专业性劳务活动,并通过该固定基地 取得所得为依据,来确定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一种方法或标准 。如医师的诊疗所、律师的事务所。l停留期间标准:是以一个从事跨国独立劳务的人在有关会计年度中停留在某一国家的时间连续或累计是否已达到一定的天数( 一般为183天)为依据,来确定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方法。l所得支付地标准:以某个跨国独立劳务者取得的报酬是否由某个国家的居民或设在该国境内的常设机构支付或负担为依据。l惯例:大多数国家同时实行三条标准,符合之一即为应税所得。返回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含义:指个人从事受聘或受雇于他人的劳动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和其他报酬等。l判定标准:l

12、所得支付者标准,以一国居民受雇于另一国而取得的报酬是否由另一国的居民雇主支付,或者由设在另一国境内的固定基地或 常设机构支付为依据来确定来源地.l停留期间标准:以某雇员或职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停留在某个 国家的时间累计是否超过183天为依据来确定来源地,即“183天 规则”或“90天规则”。返回其他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跨国公司的董事费和高层管理人员所得l公司的居住所在国;l跨国从事表演的劳务所得l演出活动所在地l如我国同日本、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家的税收协定中也参定了国际惯例,但是对于按两国政府的文化活动所在地国家应对其演出所得免予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返回(三) 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定义

13、:投资者将其资金、财产或权利提供给他人使用 所获取的报酬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 等,一般由收入来源地所在国按其毛收入征收一笔较 低的预提所得税。l特点:支付人相对稳定,而收益人相对比较零散l判定标准:发达国家权利提供地发展中国家权利使用地l国际惯例:按利益共享原则合理划分这类权利的提供 方和使用方国家的征税权。返回(四) 其他所得来源地的确定l不动产所得来源地:不动产所在地或坐落地。l财产收益来源地l遗产继承所得来源地:l不动产坐落地l 股票或债权发行者或债务人的居住国返回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l不动产利得:不动产所在地l销售动产收益:转让者的居住国l转让或出售常设机构的营业财产或

14、从事个人独立劳务 的固定基地财产:所属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在国l转让或出售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公司的居住 国l转让或出售公司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分歧较大。返回第三节 居民管辖权一、居民管辖权的概念二、居民身份的确定三、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四、国际海运企业居民身份的判定返回一、居民管辖权的概念l定义: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 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征税权,在这里 居民身份的确定是关键。l特征: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自国内外的所得同等课 税返回二、居民身份的确定l居民:是指按照某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场 所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 法人。即在税收领域中

15、,与一个国家发生人身连结而 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一)自然人身份(二)法人身份返回(一)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l法律标准:意愿标准,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 家内有居住的主观意愿即为该国居民,如取得护照、 签证、绿卡等。美国和荷兰都有这样的规定。l住所标准:户籍标准,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 家内拥有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居所的,即为该国居民 。l时间标准: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居住或 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即为该国居民,该国政府有权 对其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进行征税。l结论:三种标准各有优缺点,通常同时实行P48。返回住所标准:l住所:永久性、固定性的居住场所,通常是一个人长 期而不是暂

16、时占有的居住场所,一般是配偶、家庭以 及财产的所在地,户籍标准,日本、德国采取该标准 。l居所:习惯性住所,一般是一个人在某国境内持续停 留一段时期而临时居住的处所,即实际居住地,如经 商、求学、谋生等而非长期居住的处所。有些国家税 法称其为 “财政住所”,采用该标准的国家有英国、德 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返回时间标准:l时间标准的期限不一致,半年183天有英国、德国、加拿大、瑞典等,一年365天的有美国、日本、法国、中国;l时间标准的期限计算不一致 ,连续与累积计算居住时间的差别,中国、日本计算居住时间起讫点的差别,一个纳税年度、跨纳税年度l永久居民纳税义务的解释:英国3年、中国5年、日本 5年。返回(二)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l注册地标准:按照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法律注册设 立的公司,即为该国的居民,只要获得法人资格而不 论其他方面。如美国、英国、日本、丹麦、瑞士、泰 国l管理与控制中心标准:是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 内设有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的公司,即为该国居 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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