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标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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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管理和招标投标管理江苏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 金 嘉 麟2009年江苏省水利建设任务n 省政府确定今年水利重点工 程建设投资80亿元以上:n n (一)农村水利工程149107万元。主 要是灌区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改造、节 水灌溉、水土保持。n n (二)淮河治理工程85769万元。主n要有新沂河整治工程、中运河骆马湖堤n防加固工程、新沭河治理工程、沂河沭n河邳苍分洪道工程等。n (三)南水北调东线工程100000万元 。主要有泵站工程、治污工程等。n n (四)海堤达标工程40744万元。n n (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6209万 元。n(六)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50000万元

2、。n(七)区域水利治理工程57581万元。n(八)城市防洪工程60000万元。n(九)长江治理工程37896万元。n(十)里下河等地区灾后重建工程8091万 元。n (十一)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15000万元。主要包括走马塘工程、新 沟河工程、太湖生态清淤工程。n 主要内容n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关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初步设计 4.施工准备(包括 招标设计)5.建设实施 6.生产准备 7.竣工验收 8.后评价等n1.项目建议书(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 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

3、业政策和国家有 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 项目的初步说明。(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n2.可行性研究报告(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 ,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 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 )组织编制。(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

4、水利水电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 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 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 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 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 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 、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 的意见进行审批。(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 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 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 批准

5、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 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n3.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 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 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 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 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 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 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 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 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 、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 ,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 询论证。设

6、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 ,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 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 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 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 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 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 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n4.施工准备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 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 平整等工程;(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 购等服务;(5)组织建设监

7、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 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 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 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 ,按水利部14号令等规定执行。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施工准备方可进行:(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 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n5.建设实施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 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 ,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 实现;2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 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

8、体工程开工申 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 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的条件,即 :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 ,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 需要;(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 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 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 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 须具备以下条件:(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 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 确,且投资结

9、构合理。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 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 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 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 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 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 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 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 n6.生产准备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 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 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 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 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 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

10、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 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 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 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 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 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 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 阶段做好准备;(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 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 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 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 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 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11、,为偿还债务和资 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n7.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 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 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 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 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等 专项验收); 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后 ,项目法人按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 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 基本资料。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 目可先进行技术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 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

12、必须 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 并落实责任人。 n8.后评价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 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 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 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 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 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 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 、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 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 ,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 、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 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

13、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 、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 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 资效果的目的。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三项制度改革指挥部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直接发包制 招标投标制直接管理制 建设监理制建 设 管 理 制 度1、开工报告制 2、合同管理制 3、质量监督制 4、财务审计制5、竣工验收制6、重大项目稽察制7、行政监察制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一)几个名词概念n 1、项目法人:(1) 国家计委 建设19922006号(2) 水利部 水建1995129号 (3) 国家计委 建设1996673号 (4) 国务院 国发199735号 (5) 国务院 200020号 批转四部委文

14、(6) 水利部 水建管200174号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1、项目法人(1)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 制的暂行规定(建设19922006号):项目业主是指由投资方派代表组成,从 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 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债券本息等全 面负责并承担风险的项目(企业)管理班 子。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1、项目法人(2)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水建1995129号):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1、项目法人(3)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

15、规定(建设1996673号):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全过程负责。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1、项目法人(4)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1997年国务院印发水利产业政策,规定甲类项目要明确具体的政府机构或社会公益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风险,乙类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 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以上四个关于项目法人的文件都规定:经营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从资金筹措到运行管理还贷全过程按公司法运作负责,对公益性工程则参照执行。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1、项目法人(5)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1998年大水后,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公益性水利工程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n1、项目法人(5)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 若干意见(国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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