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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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乡镇 20162016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 作实施方案作实施方案乡镇 2016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自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档案归档等各项工作已步入日常化运转轨道。根据市2016 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 2016年参保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使城乡居民基本养

2、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基本原则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 、可持续”。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我市经济发展及各方面 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坚持个人与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三、目标任务今年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运行的一年,要在确保去年参保率的基础上,不断地扩大参保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2015 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6至 59 周岁应参保人数 3029

3、2 人,2016 年 8 月 31 日前须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各村(居)委会、农场的包点领导及组长等干部要落实抓好本单位的参保率,每月月底将进行对本单位的参保率及包点干部进行全镇通报。各村(居)委会、农场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参保任务数见附表xx镇 2016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安排表。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为了加强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周儒武(镇党委宣传委员)副组长:陈冬云(镇党委组织委员)陈福全(镇人大副主席)羊荣

4、耀(副镇长)成 员:邓庆兰(镇党政综合办主任)、羊志祥(镇综治办主任) 、王照元(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卢业钧(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何冠军及各包点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儒武兼任,办公室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从镇民政办、计生办、劳保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调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窗口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平台热线电话:0898-2386299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业务量大的系统工程,镇政府各职能办公室、派出所、各社区、村委会要按照海南省新农保暂行办法、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

5、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服务到位,合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的开展。各社区、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开展镇辖区域居民的摸底调查、参保登记以及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并录入系统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参保居民的保费收缴,做到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 ,并每年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提供一次生存证明 ,及时将死亡人员名单上报市社保局,确保适龄参保人员的数据及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派出所负责审核参保人员的非农户口和提供城镇居民身份证信息,主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快捷为参保人员提供户口、身份证信息服务,特别是对于没有户口簿、没有身份证

6、或者户口簿与身份证记载信息不一致的居民,及时给以办理户口簿及第二代身份证 。镇民政办负责联系市民政部门搞好城镇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鉴定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出具证明。同时联系市残联会搞好城镇重度残疾人(一至二级)的鉴定工作。镇计生办负责联系市计生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员(具体指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成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家庭成员)的鉴定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出具加盖印章的书证信息。五、征缴方式引导并鼓励参保人自行将本人养老保险费存入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存折),进行代扣代缴。条件不具备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村(居)

7、委会、农场缴纳养老保险费。六、经费保障镇政府按照参保人员每人 2 元的标准安排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发动、业务培训、保费征收、信息录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根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量的不断扩大,给予相应增加。七、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一)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阶段(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5月 25 日)召开全镇 2016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与各村(社区)签订 2016 年工作目标责任状,全面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目标责任状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每村张贴公告,每户有人上门,每户发一

8、份宣传单,户主和主要家庭成员要知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工作阶段(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8 月15 日)1 、 以村(居)委会、农场为单位,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村干部包队、包户的工作责任制;组建由包点领导、包点镇干部、村干部、镇直单位组成的工作组, 充分利用有利时机,采取先易后难原则,定点定时集中收缴和上门收缴相结合等方法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力争在筹集期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各村工作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材料,并负责将工作组收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存入基金专户,参保票据要及时交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3、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对各村(社区)城乡居

9、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三)档案整理和移交阶段(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8月 20 日 )建立完成市、镇、社区三级参保人员档案并移交。(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考核阶段(2016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31 日)各单位务必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前全面完成本单位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2016 年 8 月 20 日至 25 日,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征缴保险资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八、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 有关单

10、位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 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不懈地大力宣传,多做一些政策解读,多搞一些系列宣传,真真 正正地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要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保续保,提高续保率;要积极鼓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次缴费 ,使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参保缴费观念深入 人心。(二)突出重点,紧抓关键工作和关键环节 。一是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入户调查登记、汇总和统计,确保 2016 年各月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

11、待遇,2016 年 应参保缴费数据能准确完整。二是经办工作要常态化,要将宣传动员、保费收缴、信息采集、审核 、续保、补缴、申报等相关经办工作常态化,贯穿到全年各月。三 是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取待遇资格认证和死亡退保人员申报工作,对享受减免养老金缴费待遇的特殊群体(如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残疾人、计划生育家 庭、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要有相关法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避免发生重领、冒领养老待遇以及违规侵占政府补贴的行为。四是加强数据整理和个人帐户对账工 作 ,要对制度启动以来,历年缴费台账和财务报表、信息系统一致,建立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查询和反馈制度。五是认真做好被征地农

12、民参 加社会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和城乡居民老年人健康认证工作。六是继续强化档案建设,要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参保档案和业务档案要做到完整规 范,各类档案要及时进行编号和整理进柜,有条件的单位还要指定专人进行档案管理。(三)强化经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服务水平。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按照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及xx 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经办工作职责,把握经办工作要求,落实经办工作责任,依法开展经办工作。镇社保经办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规范经办业务,加强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四)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镇 政府将继续严格实行定期督查、每周通报制度及工作问责等制度。镇社保经办部门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随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在每周星期五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社保业务经办部门,由镇社保业务经办部门汇总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 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说明进展缓慢的原因,并限期赶上进度要求。镇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各村(居)委会、 农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确保今年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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