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五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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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编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第十五章 证 据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一、民事诉讼证据概念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 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既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 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案 件事实的各种材料,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案 件事实的根据。英国学者边沁:证据乃司法之基础,也是正 义之基础。 证据在诉讼中实际上是一个焦点与核心;证 据直接决定案件事实的面貌,而有什么样的案件 事实,便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或裁判结果。在司 法的逻辑中,证据是一个起点。而起点便是基础 ,便是基石。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有三个,即客观性、 关联

2、性和合法性。 1、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 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 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 ,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 某种内在的联系。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问题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 是英美法系,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 义国家,都认为证据应具有关联性。证据材料最 终被采信为证据的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必须 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 材料不能考虑采用为证据。其次,对于有关联性 的证据材料,还应就其关联性的程度加以评价。 3、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 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

3、有合法性。 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 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合法性不仅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 和提供,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概括 起来,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首先,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指 证据材料要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 程序。第二节 证据的分类 一、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 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本证是指 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 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 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

4、一方当事人 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 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 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 象的证据。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 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 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 证人出具的证言 答案:C 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 (1)陈文涛出具的由

5、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 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1个月内返还。1999年3 月20日。 (2)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 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 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3)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 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 了3000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 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丁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 了。” (4)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 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 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

6、据中,哪些是证明李 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 B乔生明的证言 C李先楚的陈述 D张明的证言 答案:A C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 ,并且是以 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的。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 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 来确定。 间接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 导 。 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 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力,就可 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 在在证明案件的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 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

7、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 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 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答案:BD 三、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 区分的。 所谓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 据 。所谓派生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 证据,。 在处理民事案件中,可以通过派生证据找出原始证 据 ;

8、可以通过派生证据 ,审查和确认原始证据的 可靠程度;在原始证据已被毁灭或无法直接运用的 情况下,运用其复制品 、副本 、节录本或照片等 派生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四、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有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 意见。 实物证据以客观存在的物体或者物体上的 特征作为证据表现形式。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民诉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 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 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 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陈述 1、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特征 当事人陈述是

9、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 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 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 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 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 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 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2、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一方面当事人通常是发生争议的权利或法律 关系的承担者亲身经历者,对案件事实了解 得最清楚。 另一方面当事人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受利害关系的驱使,当事人可能作出不真 实的陈述。 3、当事人的承认(自认) 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所证明的事实的真 实性表

10、示同意的一种陈述。 当事人的承认又可以分为审判上的承认和审判外 的承认两种。 (1)审判上的承认,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当事人 向法院所作的承认。这种承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对 方当事人所作的关于事实的陈述表示同意,一旦 承认即可免除了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审判外的承认,是当事人在法院外对某些事 实所作的承认。 证据规定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 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 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来 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 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

11、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 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 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 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口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 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 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情况下 ,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 A对方当事人认可 B本人陈述前后没有矛盾 C陈述人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D陈述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

12、某承 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 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卷三单选第48题)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 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答案】C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 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 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 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 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

13、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 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 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 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答案:A D 二、书证 1、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 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 。书证的特点:(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 案件事实。 (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 主要事实。 (3)书证的真实性强,即使伪造,也易于发现。 三、物证 1物证的概念和特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

14、性来证 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 和制约。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 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 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 等等。 物证和其他证据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真实性。 (2)物证具有独立的证明性。 (3)物证具有不可代替的特定性。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 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 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 哪些类型的证据?( )(2010年卷三多选第83 题)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书证 D.物证 【答案】AD 四、视听资料 1、视

15、听资料的概念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 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 种证据。 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 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 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 2、视听资料的特点: 首先,视听资料具有较强的生动性和真实性。 其次,视听资料还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 从而易于保管和使用。 第三,容易被伪造和变造。人民法院在审查视听 资料时,应查明该项视听资料的来源,录制的时 间、地点,录制的内容、目的,参与录制的人, 录制的形象和声音是否真实,以及该项视听资料 的保管、储存情况等。凡窃听、偷录、剪接、篡 改、内容失真的视听资料,都不能作为诉讼证据 。 3、视听资料的种类: 录音录像资料,是指用现代科技的手段将声音、 图像如实的加以记录,通过该记录的重放来证明 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电视监视资料是指对特定人或物通过电视监视手 段所获得的图象和声音,并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 一种证据。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 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 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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