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育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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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培训教材主讲人:郄万光目录 1、安全、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四不放过 的定义 2、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3、化工部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4、事故案例定义 安全 一般理解为没有伤害、没有损失、没有威胁、没有事故发生。本质含 义:预知、预测、分析危险;限制、控制、消除危险。 安全生产 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 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 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 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 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 产、财物、环境

2、的保护,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 安全隐患 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 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 的缺陷。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 防护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的权利 (1)有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有了解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危害后果及防护措施的权利; (3)有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权利; (4)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5)在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或采取可 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的权利; (6)有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 护)和伤亡赔偿的权利。 职工的义务 (1)有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 (3)有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及

4、培训他人的义务; (4)有爱护和保护岗位配备的安全专用设备和设施完好的义务; (5)有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的义务; (6)发现事故隐患有及时上报的义务; (7)有参与安全管理的义务。小事故案例 违章操作酿灾祸 某年某月某日,集团下属某厂维修工在疏通被物料堵塞的管道时 ,没有按照41条禁令要求安全作业,登高不系安全带,在石棉瓦屋面 上站立不搭跳板,结果在施工过程中踩破石棉瓦后从屋面上漏下来掉 到氧气瓶上,该维修工头部装在氧气瓶阀上,经多日抢救,无效死亡 。 违章指挥引发事故 80年代某化肥厂的浓氨水槽由于长期腐蚀,发生了泄漏。车间安 排员工将氨水槽腾空后进行补焊。为了赶时间,在没有灌水冲洗置换 ,没有取样做动火分析的情况下,车间主任说没有事,我和你站在一 块,结果焊工张某刚一打火就发生了爆炸着火,氨水槽顶盖撕掉崩到 几十米远的地方,万幸的是人员没有是伤亡。小事故案例 违反劳动纪律死亡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维修室有一根煤气管道从房中间通过,这节管 道上原有个煤气导淋管,安有阀门,由于长时间腐蚀,使导淋阀有微 漏,夜班值班维修工值班时关门睡觉,室内煤气浓度大,造成两名维 修工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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