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课件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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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12月4日年仅11岁的小兰(化名)独自 一人去镇上超市买东西,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去 过超市,当她拿完三个糖,两个发卡之后,不 知道在什么地方付款,当走到超市门口的时候 ,便被工作人员当做小偷抓了起来。 之后就出现了小女孩被绑在电线杆,胸前挂着 “小偷”牌子的情形。在那么冷的天气下,小 女孩的外套被脱掉,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长达 一个小时之久。期间小女孩脸色发青,一直无 语哭啼,多次被人带走又带回超市。最终才被 亲戚领走。如何评价超市行为?超市的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相关规定,没有尽到社会保护的责任 ,侵犯了小兰的人身自由权、名誉权 、生命健康权,是违法行为,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何评价超市行为?公民的权利具有广泛性,但在 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种权利是 我们与生俱来的,它与我们的生命 形影不离,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伴 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那么, 什么是人身权呢?它是由哪些权利 构成的呢?我们的第二单元就来给 大家解答。自主学习自读P2425说出人身权利的地位、内容各怎样?地位:人 身 权 利人格权身份权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等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亲权、配偶权、监护权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是 最基本的人权之一人身权利的地位、内容各怎样?内容:1、人格权的涵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3、。(生则带来,死则带去)2、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 承, 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 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是指在法律允许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由 自己支配和控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权 利的基本保障。地位:侵犯人身自 由权的行为 :定义:2011年7月23日,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 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 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 ,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他说:“处置工 作的最大原则就是人的生命救人!我们常 讲一句话:只要还有一线

4、希望就要尽百倍努力 。大家时刻牢记:无论是发展还是建设,都应 该把人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我最重要!有钱能使 鬼推磨!我可以买来 一切!金钱说:我最重要!古人都说“ 士可杀不可辱!” 名誉说:我最重要!因为 地位就是权力!地位说:友情说:我最重要 !没有友 情是孤独 的!只有健 康沉默 了很长 时间才你们都很重要,但是假 如没有我。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 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 “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 、地位等都是“0”。有了“1”, 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 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 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 “0”。生命健康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5、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 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 权利的基础;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 权利。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 权,不容他人侵犯,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 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校车安全隐患我们生活中有哪些威胁、侵害生命健康的因素?2011年,安徽、海南、湖北等省,连续发 生校车交通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死亡和受伤, 当事司机已被警方刑拘。12月国务院法制办正 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从校车驾驶人,校 车通行安全,乘车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 了详细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多角度) 1、现实生活中,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危害青 少

6、年生命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2、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关爱学生 的生命健康。 3、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截至2012年2月25日17时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仁 化县血铅事件新增32例血 铅偏高案例,董塘镇总计 有96名儿童出现血铅偏高 情况。目前发现的患儿中 绝大部分都是高血铅症, 其中2名儿童血铅含量超 过200微克/升,为轻度铅 中毒。 医护人员正在为董塘镇红星村儿童提取血样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 权给予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地位:未成年人代表着祖 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未成年人的特点:青少

7、年年龄小、社会 经验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 共同的责任。(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1、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何特殊保护?2、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 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 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 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 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法律护权树”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生命健康权1、当前,某煤矿矿主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无

8、 视安全生产,导致矿难发生,造成矿工伤亡 。这些矿主严重侵犯了矿工的( )A劳动权 B人身自由权 C生命健康权 D获得劳 动报酬的权利 2、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今年的5月12 日,我省将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 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这一行动( ) 能够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有利于保护公民 的生命健康权 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 序 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A B C DCC小偷偷工地30元被人捆 住用鞭猛抽下半身 这是一个在工地上 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 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 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 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 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

9、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 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 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 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 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 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 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 担法律责任。生命是顽强的,因其顽强,我们 应该敬畏生命;生命也是脆弱的,因 其脆弱,我们就应该呵护生命;生命 是宝贵的,我们就该珍爱生命。我们应怎样来珍爱自己的生命?小楠的故事情景一:小楠是个初二的学生,家里条件不宽裕 ,初一下学期时爸爸妈妈又接连下岗,靠打零工 供他和姐姐上学。有一阵子,小楠感到身体不舒 服,为了不给父母

10、添麻烦,更为了给家里省钱, 就一直忍着不去看病。半年后,小楠的身体状况 越来越差,终于有一天体育课昏倒在跑道上。在 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小楠被送进了医院。经 过医生的诊断,小楠得了严重的糖尿病,需要尽 快动手术,手术费用要10万元。当小楠得知这一 切时,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A、“我的生命和健康是我自己的事,为了不给 家里增加负担,也为了减轻病痛,我还不如早 点放弃,自杀算了。”B、“人总有一死,虽然我热爱生命,希望健康 ,但面对高额的手术费,我只能顺其自然,听 天由命了。”C、“我还年轻,我还有理想,我一定要想办法 和病魔作斗争,维护我的生命和健康。”讨论:1.你如何看待小楠的这些想法?2.

11、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权 利,你认同吗?为什么? 自杀不能认为是个人行为;自 己无权放弃自己的生命。 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 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个人自残、轻生、自杀会带来 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此,自残、自杀等类似行为 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生命健康权不可让与或抛弃在老师、同学的帮助下,小楠放弃了自己的错 误想法,但是,小楠该怎样维护自己的生命与 健康呢?请你帮帮她。最后小楠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当地的广播 电台,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与健康的热 爱与渴望。播音员将这封信在整个城市播 报,传递了生命的呼声,呼吁大家一起来 关注和帮助小楠,并亲自带头筹集捐款, 短期内便筹足了

12、10万元,将小楠送上了手 术台。活动二:小楠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大家的帮助,维护了 自己的生命与健康权利,那么,生活中我们又应该如 何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呢?(1)积极锻炼身体,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 焕发向上的精神;(2)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 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注意自身生 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 人侵害; (5)绝不做轻生、自残等与道义相悖、与法不 合的行为。2011年7月2日下午1点半,在杭州 滨江区的一住宅小区,一个2岁女童突 然从10楼坠落,在楼下的吴菊萍奋不顾 身地冲

13、过去用双手接住了孩子,女孩稚 嫩的生命得救了,但吴菊萍的手臂瞬间 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成粉碎性骨折。吴菊 萍被称为“最美妈妈”。 “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行为给我们带来 了怎样的启示?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与人发生争执时,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 他人,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伤害事件发生 ; (3)我们要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 离暴力; (4)在他人(生命)需要帮助时,我们要伸出 援助之手。2011年10月13日,在广东佛山发生了一 起令人不忍目睹的惨剧。两岁女童小悦悦 被两辆车先后碾,期间有18位路

14、人从此经 过,却未施援手,小悦悦也由最初的挣扎 变得一动不动。最终,一位好心的拾荒阿 婆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 妈。小悦悦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离世 。一个年轻的生命离去,带给我们巨大的 心灵震撼,也引发了一场关于道德危机的 全社会大讨论。 肇事逃逸司机:是漠视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 ,没有履行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 法定义务,是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应受舆 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18名路人:见死不救,是不尊重、关爱他人 生命的表现,没有履行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的 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拾荒者阿婆:及时救助小悦悦,是尊重他人 、爱护他人生命的表现;是助人为乐的

15、表现; 是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值得全社会学习。1、你如何评价肇事逃逸司机、18名路人 、拾荒者阿婆的行为? 2、如果你路过此地,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及时给予救助,扶她到路旁; 守护在她身旁,喊人救助; 记住肇事车的车牌号; 及时拨打110和120。3、小悦悦事件给我们什么启示?我们要尊重、关爱他人生命,在他人生 命需要帮助时,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温馨小提示:遇到各种危急的情况,帮助或救助他人时,要见义智为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提示: (1)危难时刻要学会保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 (2)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做一做:2011年3月5日,温

16、总理在政府工作 报告明确提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校园体育活动。 1、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有利于保障中小学生的什么权利?2、为了调动同学们参加每天一小时校园体 育活动的积极性,请向同学们发出倡议。为了调动同学们参加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 动的积极性,请向同学们发出倡议 (1)认真对待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 (2)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比赛和课外 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树立珍爱生命的意识,增强锻炼身体 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4)在锻炼时,注意安全,防止运动中的意 外伤害; (5)处理好学习和锻炼身体的关系。 辨析:儿子:我的健康我做主:妈妈:不要在马路上飙车,危险!三、我们不但要正确对待父母的教育,而且要注意自身安 全,对家庭和他人负责。(2分)一、维护生命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对自己、对社会的 义务。因为:生命健康权居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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