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48122355 上传时间:2018-07-10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327.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五章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一、概念n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 的案件事实及有关事实。n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具有如下特点:n(一)必须是与本案有关,并具有法律 意义的事实。 n(二)必须是依法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 明的事实。 二、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的范围n(一)相关法条规定n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 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 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 种证据”。n该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 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

2、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 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 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 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二)刑事证明对象的范围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需 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 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 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 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被告人的责

3、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 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 情节;(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n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的事项主要包括以 下三个方面:n1、有关犯罪的事实n何人于何时在何地出于何种动机与目的 运用何种手段实施了何种行为产生了何 种危害后果n2、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有无犯罪前科和 犯罪后的态度n3、案件中涉及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三)刑事诉讼中无须证明的事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下列事项无须使用证 据加以证明:n1、众所周知的事实以及自然规律和科学 定理n2、司法人员职务上熟知的事实n3、推定的事实n(1)预决的事实。 n(2)公证的事

4、实。 n(3)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 n(4)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而又没有合法证明的 一些行为,推定为犯罪。n根据我国刑法第155条的规定,在内海、 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 ,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以走私 罪论处。刑法所列举的上述行为推定为走私, 除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提出该行为合法 的证明。n(5)国家工作人员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 定为非法所得。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 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 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 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者拘役,财产的差 额部分予以追缴。因此,除非他本人能够说明 其巨额财产来源是合法的,否则推定为非法所 得。 案例分析题n张某(17岁)涉嫌10月1日入屋抢劫杀人而被公安机关 逮捕。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逼供,张某供出了赃物的 藏匿地点,公安人员找到了赃物。该案后被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方提供了目击案 发经过的证人的书面证言以及鉴定人关于死者指甲缝 内有被告人的皮肤组织以及被告人作案时所穿的衣物 纤维的书面鉴定结论。但张某在法庭上声称受到刑讯 逼供,拒绝承认有罪。 n请问:(1)请你分析该案中哪些材料可作为定案证据 ?n (2)请你分析该案中需要使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 实有哪些?谢 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