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十一个人所得税法与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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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十一 个人所得税法与纳税实务【知识目标】 n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n掌握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等方 面的内容;n重点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应 纳税额的计算;n掌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的规定。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 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方法2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2)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3)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3个人

2、所得税的作用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 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 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 标准,我国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民 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住所是指因户藉、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 境内习惯性居住地,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特 定时期的居住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 个人。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 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1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

3、准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3所得来源的确定(1)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 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 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4)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 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 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6)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 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

4、的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 (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 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奖金 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 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 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9)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 ,取得的稿酬所得等。三、征税对象(掌握)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5、;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 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 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 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 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 贴、误餐补助。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

6、 、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 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 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 项应纳税所得;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5)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 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 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 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 性质的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

7、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 、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 、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 、影视、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 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 得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在于:工 资、薪金所得是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所得;而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 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 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包括作者去世后,财 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

8、 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不包括稿酬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 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税法规定 ,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 融债券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8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 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 财产取得的所得。在现实生活中,个人进行的财 产转让主要是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转让。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 偶然性质

9、的所得。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四、税率(掌握)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税率应 税 项 目七级超额 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五级超额 累进税率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比例税率 20%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2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 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

10、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 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一、费用减除标准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 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下称”三险一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收入额 减除必要费用以后的余额确定。 一般费用减除标准 3500元/月 附加减除费用 4800元/月 其他减除规定 (2)应纳税

11、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 税率 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 500或4 800元 其他规定扣除项目)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 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 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 (成本 + 费用 + 损 失 + 准予扣除的税金)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

12、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 3 500元 12)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额 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定率减 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

13、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n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n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 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为: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800元)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 每次收入额 (120%) 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 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

14、00元以上的 ,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关于“次”的规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具体分为:n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 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 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n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 酬,以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n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 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 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2)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稿酬所得,其个人所得 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收入不足4 00

15、0元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130% )= (每次收入额800) 20% ( 13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130% )= 每次收入额 (120%) 20% (13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 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 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 人所得税。(2)

16、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个人所得额应纳税额的 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 20% (2)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120%) 20%7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 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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