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行政部门部分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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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201220122012 年年行政部门部分正科级行政部门部分正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为增强科级领导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完善行政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结构,根据我局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经党组研究,决定在行政部门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部分正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为其他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简称“竞争办”),设在人事处,竞争办成员单

2、位由人事处、监审室、党办等部门组成。二、工作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八)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三、竞争职位经党组研究,决定对 12 个正科级领导职位采取不定向选拔的方式开展竞争上岗。党组在确定拟任职人选后,结合人选情况和各部门科级领导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工作安排。四、条件和资格(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二)为我局公务员身份;(三)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满足下列任职条件之一:1.担任主

3、任科员职务;2.担任副科长 2 年以上;3.担任副主任科员 4 年以上;(四)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六)在规定的任职资格年限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七)身体健康。以上任职时间及年龄均计算到 2012 年 8 月 31 日。五、工作程序竞争上岗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最终成绩由民主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民主测评总成绩 25%,笔试成绩占 25%,面试成绩占 50%。对竞争者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层层遴选,第一阶段为民主测评和笔试,第二个阶段为面试,第三个阶段为组织考察。笔

4、试和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和资格人选,需填写参加行政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自愿报名, 报名不需明确具体职位。同时还应报送本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对正科级领导职位的认识、今后工作打算等内容。竞争办对竞争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审查人选基本情况和述职报告予以公布。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竞争职位数的比例不足 3:1 时,则减少竞争职位数。(二)民主测评在通过资格审查人选所在部门的全体人员范围内,由竞争办介绍其基本情况,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 80%。民主测评内容包含民主推

5、荐和测评两个部分。民主推荐得票率高于或等于 60%和测评“优秀” 、 “称职”合计超过或等于 2/3 的,方可进入下一轮竞争选拔环节。民主测评总成绩为 100 分,根据民主推荐得分与测评得分 6:4 的权重计算民主测评总成绩。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民主推荐分=竞争者得票率*100民主测评分=优秀率*100+称职率*75+基本称职率*25-不称职得票率*25民主测评总成绩=民主推荐分*60%+民主测评分*40%(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理论、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由竞争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 100 分。(四)面试1.竞

6、争办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和笔试成绩,计算竞争者第一阶段的综合成绩,第一阶段综合成绩=民主测评总成绩*25%+笔试成绩*25%,满分为 50 分。党组按照第一阶段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竞争职位数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竞争办在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重点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的政策把握、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言语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工作由面试考官小组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有关领导及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于 7 人,并有一定比例的外单位考官,面试满分为 100分。面试允许有关人员旁听(由于场地所限,参加旁听人员需事先到人事处报名,名满为止,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 。(五)组织考察

7、1.竞争办汇总面试情况,计算竞争者第二阶段的综合成绩,第二阶段综合成绩=第一阶段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满分为 100 分。将第二阶段成绩向党组汇报,党组按照每个竞争职位 1:2 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后,由竞争办发布考察预告,并在网上公布差额考察人选基本情况。2.由竞争办组织分别在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相关人员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监审室意见。(六)党组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党组综合考虑考察对象个人情况和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需要,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七)公示及任命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后,予以任命。竞争上岗日程安排附后。六、工作纪律(一)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笔试、民主测评、面试、考察和组织讨论的情况。(二)严格遵守回避等工作制度。(三)任何人不准在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四)面试考官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竞争上岗工作在监审室的监督下进行。违反上述纪律,将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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