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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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1、 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1)识记:公民的定义、答: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答: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国籍,自然人包括单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还有双重国籍的人 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答: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通过宪法加以规范。公民和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一方面,国家对公民负有义务,也有权要求公民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对国家负有义务也有权要求国家履行期义务,有权对政府的不作为向行政法庭提取诉讼。劳动者的定义答:劳动者有广义和狭义定义。广义劳动者出现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社会学意义

2、的劳动者泛指人类社会的创造者;经济学意义的劳动者主要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雇员和自雇人,人力资源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不同劳动能力和素质的员工,统计学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处于就业过程的人口。狭义的劳动者指宪法的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宪法意义的劳动者即公民中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具有就业愿望的不具有就业愿望的人,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答: (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薪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

3、钱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修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2)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荣职责,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2)领会: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和保障权的现实意义。答:学习和研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2、 公民劳动权(1)识记:公民劳动

4、权的定义、三个要素。答:定义:劳动是公民获取生活来源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渠道,因此,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要素: 1 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2 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3、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项企业利润的权利。(2)领会:公民劳动权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就业权、结社权,参与权等,答: 1 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2 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3、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项企业利润的权利。公民实现劳动权的保障措施,答:一、促进就业法二、职业教育

5、法三、经济裁员法包括促进就业,职业教育,公正裁员的定义,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答:促进就业:就业指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就业是公民实现劳动权的依托,伴随世纪的变迁,就业环境和就业现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业概念适应这些变化并有了新的内容,形成传统就业和新就业两类不同的概念。职业教育法是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中国职业教育立法始于1961 年的技工学校通则1994 年, 劳动法规定了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原则和制度。同年,劳动部发布了就业训练规定1996年 5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职业教育法1997 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根据

6、上述法律法规,中国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特点如下:职业教育与政策,劳动合同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发挥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包括私营机构)和用人单位创办各类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提倡和鼓励劳动者终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实行学徒,技校 高职和培训中心多种培训形式的合理布局,提供就业前和就业后培训,以及应时需要的在培建立了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及考核与鉴定制度。到2003 年,中国职业教育已经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全国技工学校3000 多所。公正裁员:通过集体协商和对话的方式进行。法律和制度:用工制度中的铁饭碗。新中国成立前夕,城镇失业人472.2 万,失业率高达23.6% 促进就业成为新工

7、作生死存亡挑战。1950 年,政务院颁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为了政治目标和社会稳定,1954 年政务院发文要求国营企业一般不要裁剪职工,自此国家在没有制定和颁布企业裁员的法律规定,国营有企业的固定用工制度即铁饭碗就这样形成并逐步被巩固,1956 年以后长期实行中央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劳力的安置采取统一包办和统一分配即通包统配政策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改革以前,公民就业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集权分配的方式得到实现,国有企业成为安置城镇公民就业的生产机构和福利机构,形成国有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职工吃国有企业大锅饭的局面。3、 公民保障权(1)识记:公

8、民生存权和保障权的定义,生存权与人权的关系,保障权与宪法的关系。答:定义 ;生存权,即维持人的生存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劳动权等。生存权应当是人们生来就有的权利。保障权:即当公民基本生活遇到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生存权与人权的关系:生存权是人权革命的产物。保障权与宪法的关系:保障权产生于宪法时代(2)领会:公民保障权立法的主要内容答: (一)社会保障立法的开端(二)社会保障进入宪法(三)全球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四) 全球协议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五)中国关于公民保障权的主要法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包括养老保障,健康保障,失业保障,工伤保障,住房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群体

9、保护的定义和法律制度。答:根据国际劳动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 102 号)的规定,按照社会风险的种类, 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包括如下内容,即养老保障健康保障 (含生育)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包括赈灾救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群体优抚。(一)养老保障养老保障即老年人生活保障或者提供养老金,广义养老保障的内容包括:养老金病残年金和医嘱抚恤。 (1)养老金符合退休或养老条件的人支付的待遇,或称定期支付的年金;( 2)病残年金指对因患病提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的待遇,或称提前领取的养老金,病残津贴; (3)遗属抚恤指在参保人去世后对其供养的人支付的待

10、遇。中国的养老保障,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历史悠久,持续了几千年;20 世纪 50 年代初,新中国一诞生即在城镇劳动保险制度下建立了退休金制度;从20 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开始建立多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包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储蓄(尚没有制度安排) ,以及具有养老功能的其他制度。(二)健康保障(疾病和生育)健康保障包括改善生活环境,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疾病治疗,患者康复和长期护理六个环节,其中疾病治疗是中心环节。疾病治疗包括全面治疗和基本治疗。健康保障依托两个体系,即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及适量的

11、人,财,物的资源投入。医疗保险不同于健康保障,只限于分担疾病治疗的风险。全民保健,即由国家筹集资金和建立公立医院,向全民提供程度不同的保健服务和医疗救助。健康保障内容包括:提供病假津贴和医疗服务。病假工资包括雇主责任和社会基金两种模式。医疗服务包括全面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最低医疗救治,具体服务水平和分担费用的比例在世界各国差异很大。中国的健康保障,20 世纪 50 年代初, 新中国一诞生即在城镇劳动保险制度下建立了免费医疗的保障制度。 20 世纪 90 年代末, 中国开始建立多层次的健康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基本医疗(包括生育)保险;(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3)个人医疗储蓄(尚

12、没有制度安排); (4)具有健康保障功能的其他制度,如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服务。(三)失业保障失业保障的内容包括:失业救济,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提供信息和介绍工作)。中国的失业保障,中国在20 世纪 50 年代初,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和保卫革命胜利成果,曾经实行失业赈济和帮助就业的计划。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 当中国政府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以后,失业保险一度停止发展。从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建立了劳动合同制的用工制度,从此建立了失业保障制度。1993 年,中国颁布和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 ,以“国家失业保险为主和企业补偿为辅”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四)工

13、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包括:( 1)因突发性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2)因工作环境原因长时间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中国的工伤保险:在20 世纪 50 年代初,新中国一诞生即在城镇劳动保险制度下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工伤待遇和职业病待遇;从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在2003 年 4 月颁布并于 2004 年 1 月 1 日实施了工伤保险条例。一个“社会统筹和企业责任”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形成。(五)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的内容包括:资助购买住房,提供租房资金和免费福利住房。中国的住房保障包括两个阶段:即劳动保险时代的

14、福利住房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险时代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1)福利住房分配制度(1951-1994) 。福利住房制度即将住房作为福利项目,在单位内部进行分配。分配标准包括:级别,年龄和人口(2)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至今)。住房公积金是通过市场进行住房分配的福利制度。1994 年,财政部,国务院住房改革小组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开始。1999 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 年,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条例进行修订,形成目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保障的内容包括:维持基本生活的持续性现金收入,住房和基本医疗。1999 年,

15、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这标志着以“地方政府责任为主,家庭互济和社区服务为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在完善和发展。(六)特殊群体保护1,妇女,儿童和老人社会保障即为保障妇女和老人平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母婴健康和儿童成长而建立的保障制度。妇女,儿童和老人社会保障制度由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措施组成,主要内容为: ( 1)妇女就业保障,如在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保护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2)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如禁止女工和童工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保护规定; ( 3)青少年权益保障,如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律,政策和措施;( 4)老人权益保障,如保障老人得到尊重和基本

16、生活照顾等,中国已经颁布和实施了老人权益保障法。2,军人社会保障即国家对军人为公共利益做出的贡献乃至牺牲给予补偿和赔偿的保障制度,包括军队和政府提供的各类保障。主要内容为:( 1)现役军人保障,包括现役军人的福利保障制度和抚恤制度。前者指各类学历保障,如退休金,公费医疗等,后者指军人死亡和伤残待遇。中国已经颁布了军人伤亡保险条例(2)退役军人保障,包括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和生活安置,如中国已经颁布和实施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3)军人家属保障,包括地方政府对军人家属提供的优抚待遇和军队对随军家属提供的保障待遇,如中国已经颁布和实施的随军家属失业津贴条例3,残疾人社会保障 残疾人社会保障指国家为保证残疾公民基本生活提供帮助的保障制度。中国已经颁布和实施了残疾人保障法 ,主要内容包括: (1)对残疾人的帮助,包括现金津贴;( 2)教育保障; (3)就业优先政策; ( 4)医疗救助及康复服务;( 5)法律援助,以及在社会文化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保障。简单应用:本届基本知识,理解公民劳动权和保障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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