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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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治疗乙肝全国治疗乙肝全国【免费咨询热线免费咨询热线: 400400- -682682- -98169816】 预防艾滋病预防艾滋病、梅毒梅毒和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实施实施方案方案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 、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 、 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 年) 、 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策略(一)加强政府

2、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领导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大财政经费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应当建立以卫生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各司其职,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二)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中国乙肝网:http:/ 特别关注疫情相对严重或偏远贫困地区人群、流动人口及青少年。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3、。(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 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高干预效果。(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各地应当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建

4、立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二、措施中国乙肝网:http:/ 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 并可获得干预服务。1. 检测前信息提供。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前咨询, 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

5、信息。2. 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 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 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 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2 图 2和图 3)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两类。 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3) 。为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 有条件的机构要为检中国乙肝网:http:/ 检

6、测后咨询。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咨询服务。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 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三) 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 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

7、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1. 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中国乙肝网:http:/ 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 并对孕产妇的感染状况进行评估, 确定临床分期, 结合 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方案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

8、艾滋病临床期或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 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期或期,CD4+T 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见附件 4。在应用抗病毒药物前和用药过程中, 应当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持续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提高用药依从性;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在发现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时,孕期每 3 个月和产后 46 周对孕产妇各进行一次 CD4+T 淋巴细胞计数的检测,同时在发

9、现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时和孕晚期各进行一次病毒载量的检测,观察并评价孕产妇的病情,并提供必要的处理或转介服务。2. 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妇及其家人提供充中国乙肝网:http:/ 告知住院分娩对保护母婴安全和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重要作用,帮助其及早确定分娩医院,尽早到医院待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几率。3. 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

10、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医务人员应当与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就人工喂养的接受性、知识和技能、负担的费用、是否能持续获得足量、营养和安全的代乳品、及时接受医务人员综合指导和支持等条件进行评估。 对于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者尽量提供人工喂养,并给予指导和支持;对于因不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而选择母乳喂养的感染产妇及其家人, 要做好充分的咨询, 指导其坚持正确的纯母乳喂养, 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 6 个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4.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 1、3、6、9、12 和 18 月龄时分别对其

11、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随访的相关信息。负责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国乙肝网:http:/ 登记相关信息后,及时将血样转送到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接收血样后转送至省级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或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进行检测, 并在得到检测结果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各血样本送检单位。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在其出生后 6 周及 3 个月 (或其后尽早)采血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流程见附件 5) 。如 6 周早期诊断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则之后尽早采集血样进行第二次早期

12、诊断检测,两次不同时间样本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反应,报告“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阳性” ,确定儿童感染艾滋病,及时转介婴儿至儿童抗病毒治疗服务机构。两次不同时间(其中至少一次于婴儿满 3个月后采血)样本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反应,报告“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 ,婴儿按照未感染儿童处理,继续提供常规儿童保健随访服务。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当于 12 月龄、18 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儿童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6) 。5. 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对 CD4+T 淋巴细胞计数350 个细胞/mm3的艾滋

13、病感染孕产妇,建议应用复方新诺明,以预防机会性感染;艾滋病感染孕产中国乙肝网:http:/ (2)CD4+T 淋巴细胞百分比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期或期, CD4+T 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 克 力 芝 ) ( LPV/r ) 400/100mg , 每 天 2 次 ; 或

14、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 2 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 次,直至分娩结束。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 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中国乙肝网:http:/ 1 周。(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奈韦拉平 (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 服用 NVP15mg (即混悬液 1.5ml) , 每天 1 次; 出生体重2500g 且2000g,服用 NVP 10mg (即混悬液 1.0ml) ,每天 1 次; 出生体重2000g,服用 NVP

15、 2mg/kg (即混悬液 0.2ml/kg) , 每天 1 次; 至出生后 46 周。2.齐多夫定(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 1.5ml) ,每天 2 次;出生体重2500g 且2000g,服用 AZT 10mg(即混悬液 1.0ml) ,每天 2 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 AZT 2mg/kg(即混悬液 0.2ml/kg) ,每天 2 次;至出生后 46 周。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三)孕期没有接受 HIV 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1.选择人工喂养者。(1)产妇: 服用单剂量 NVP 200mg,及 AZT 300mg + 3TC150mg,每天 2 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 AZT 3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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