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上市常见问题(很基础、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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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改制上市常见问题( 很基础、很理论 ) 公司改制上市常见问题1. 什么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2. 控股股东有哪些需要规范的行为?(1)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

2、重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2)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3. 什么是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

3、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4.什么是同业不竞争?同业不竞争, 一般是指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但由于销售区域不同,销售对象不同等多种原因而不发生业务竞争的状况。例如, 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其所发的电实行统一上网,其价量由主管部门统一核定,企业之间就不视为同业竞争。再比如有的热电联产企业,其供热半径与股东的不重叠,也可以不视为同业竞争。5. 有同业竞争的公司能申请上市吗?不可以申请上市。应对存在的同业竞争进行解决。6. 公司的业务如何与控股股东区别才不算同业竞争?答:公司的主要业务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从事相

4、同、相似业务。 如有充分依据说明与竞争方从事的业务有不同的客户对象、不同的市场区域等,存在明显细分市场差别,而且该市场细分是客观的、切实可行的,则不会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7. 什么是关联关系?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 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5、 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5)担保抵押;( 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8. 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是什么?上市规则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发行人与其关联方达成的交易总额高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的关联交易。9. 如何规范关联交易?关联人一般分为两类: 第一类关联人指对公司占有一定比例出资额或持有一定比例表决

6、权股份而对公司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股东。第二类关联人指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理等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预防、救济措施,规范第一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可在事前采取积极措施,如规定累积投票权制度、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以防止因资本多数决的滥用而导致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 对于因不公平关联交易而导致利益受到侵害的股东,可以规定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请求法院否认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程序及实体方面使受到侵害者获得司法保护。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第二类关联交易。第二类关联交易,又称自己交易、自利交易或自我交易, 主要指公司与其董事、监事、 经理等对公司

7、有一定控制权或影响力的公司内部人之间的交易。 公司的董事、 监事、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地位或职权而对公司有一定的控制权, 如果任由其与公司进行各类交易而不予干涉或限制,难免会发生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对不公平自我交易进行防范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和制约,限制权力的滥用。具体如:完善股东大会运作规则,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监事会的监查职能;强化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的义务等。10.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办法有哪几种?关联交易的处理主要可以通过调整关联企业和签署关联事务协议二种方式来进行。关联企业的调

8、整常见的手段有:对关联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以降低其关联性,以及对关联企业予以收购等等。进行调整的目的是简化企业的投资关系,减少关联企业的数量,从而达到减少关联交易的最终目的。关联事务协议应具体明确,按照市场原则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履行表决回避制度。11. 股份公司可否对股东、关联公司进行担保?如果可以,担保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担保金额有何规定?可以进行担保。(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9、。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4)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5)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10、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 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6)上市公司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公司章程、有关该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刊登该担保事项信息的指定报刊等材料。(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12. 上市公司是否绝对不能购买控股股东的资产或相关技术和产品?上市公司可以购买控股股东的资产或相关技术和产品,但价格必须公允,如果关联交易数量达到了一定数目需要经

11、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在表决时控股股东需要回避。13. 什么是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应达到什么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一个公司的各级管理部门,为了保护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信息的正确可靠,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公司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组成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 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14. 股份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没有完成过户可以上市吗?不可以上市。15. 公司的资产可以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使用吗?上市公司

12、应与控股股东保持在业务(产、供、销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上的独立,所以公司的资产不可以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使用。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需承担刑事责任。16. 公司能否与大股东一起合署办公?不可以。上市公司应与大股东保持在业务(产、供、销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上的独立。17. 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质量很差,是否影响公司上市?不会影响,但证监会在审核时会密切关注。18. 公司的业务目前与控股股东之间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但上市后募集资金有购买控股股东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划,这样对公司上市有无影响?有影响。上市公司应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

13、争。公司在上报材料前必须解决同业竞争。19. 公司原先与控股股东的财务部没有分开,也没有单独开立银行账号,也没有单独进行纳税,但公司在辅导过程中进行了规范,是否影响上市?在辅导过程中进行规范后,不影响上市。20.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研究机构、财务部门和市场营销人员是一班人马,是否规范?不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单单在人员方面,而且在业务(产、供、销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都应该保持独立。21. 公司与控股股东能否共用生产线进行生产?不可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应在业务(产、供、销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上的独立。22. 公司能够对其他公司进行相互拆借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金融

14、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23. 公司的注册地和经营地不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能否享受所得税收优惠?根据国发( 2000)2 号文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除经国务院审批的外,只有符合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才是合法有效的。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94财税字第1 号规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一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管理地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 年。但是,如果地

15、方政府给企业有税收优惠,证监会在审核时一般需要大股东承诺如果出现补税由原股东承担。24. 公司被收取税收滞纳金算严重违法行为影响上市吗?不影响上市。25.如何认定企业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与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未经过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作为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依据。实践中,发行监管部门对于税收优惠将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发行人前三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收法规政策是否存在不符,如果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与国家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符或者越权审批的情况,发行人应当提供省

16、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2)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或者违反国家税法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被追缴(包括滞纳金 )风险的,应在招股文件中作可能被追缴税款的风险提示,并要求由发行前原股东承诺承担。26.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何界定?三年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上市吗?三年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纠正或消除,不影响上市。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指受到了行政处罚,是否 “ 重大 ” 一般需要证监会法律部表示意见。27.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应符合什么要求?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28. 公司的董事长与股东单位的董事长能够为同一人吗?可以为同一人。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证监发字1998259号)规定: “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不应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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