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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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郯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可行行性性研研究究报报 告告二一一年十月1目 录第一章 总论 .11.1 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1.2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11.3 项目研究的范围及内容.21.4 项目概述及研究结论.2第二章 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52.1 郯城县概况.52.2 项目提出的背景.9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2第三章 项目选址和主要建设条件 .143.1 项目选址.143.2 主要建设条件.14第四章 建设内容和规模 .18第五章 土建工程方案 .195.1 总体设计.195.2 建筑设计方案.195.3 结构设计方案.215.4 配套工程方案.23第六章 节能 .316

2、.1 用能指标和节能规范.3126.2 能耗指标分析.316.3 主要节能措施分析.32第七章 环境保护 .357.1 设计依据和环境保护标准.357.2 环境现状.367.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与结论.37第八章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408.1 组织机构.408.2 人力资源配置.41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 .429.1 项目实施原则.429.2 项目实施进度.43第十章 项目招标方案 .4510.1 招标项目方案.4510.2 项目招标内容.47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4911.1 投资估算.4911.2 资金筹措.49第十二章 社会效益分析 .513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3、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1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1.1 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一、项目名称:郯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项目承办单位:郯城县司法局三、项目建设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新三路与新六路交汇处东南角四、可研报告编制单位:临沂市工程咨询院1.2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一、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 129-2010)四、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 (司法200511 号)五、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发

4、改投资2011374 号)六、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的通知(临发改投资201191 号)七、国家计委投资司、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用手册2八、山东省建设厅 2006 年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 、 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表九、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十、郯城县司法局提供的有关资料1.3 项目研究的范围及内容项目研究的范围及内容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二、项目选址和主要建设条件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土建工程方案五、节能六、环境保护七、项目实施进度八、项目招标方案九、投资估算和

5、资金筹措十、社会效益评价1.4 项目概述及研究结论项目概述及研究结论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适应郯城县司法业务发展需要,消除郯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安全隐患,郯城县司法局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 129-2010)的要求,拟新建 1 栋 5 层业务用房。3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根据郯城县城市规划总体要求,本项目选址位于郯城县东城新区,新三路与新六路交汇处东南角,用地面积约为 2437.5 平方米(75.7m32.2m)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根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 129-2010)

6、中规定,项目属二级司法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控制指标为 35 平方米/人,按郯城县司法局行政编制人员 92 名计算,拟新建 5 层司法业务用房楼 1 栋,建筑面积为 3220 平方米。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437.5 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为 322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644 平方米,容积率 1.32,建筑密度为26.4%。三、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即从 2011 年 10 月到 2012 年 9 月。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 240 万元,自筹资金 560 万元。五、研究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

7、问题的意见提出的要求,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建设属于国家大力扶持范畴,社会效益显著。本项目建设规模符合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 129-2010)的相关建设要求;项目的建设适应郯城县司法局的行政司法4业务工作需要,有利于促进郯城县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本项目选址符合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场址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水、电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建设场址地质稳定,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建设条件。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实施进度安排、项目组织与管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都是可行的。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表表 1-1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

8、技术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用地面积平方米2437.52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644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2204建筑层数层55容积率1.326建筑密度26.47建设期年18总投资万元8005第二章第二章 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必要性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必要性2.1 郯城县概况郯城县概况郯城县位于鲁苏两省交界处,素称 “山东南大门” ,南部为江苏省邳州、新沂、东海三县 (市)所环绕,北部与临沂市河东、罗庄、临沭、苍山四县区接壤,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511831,北纬 34223456。境南北长约 65 公里,东西宽 32 公里,全县总面积 1312 平方公里,辖 17 个乡镇和 1 个经济开发区, 674 个行政村,总人口 超过 100 万。 一、地形、气候郯城县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区南部,临郯苍平原腹心地带,系沂蒙山区冲积平原。地形由东北向西南缓缓低下。东部马陵山绵延南北,中西部平原沂沭河纵贯南北。境内地势平坦,平均海拔约 38米,自然比降为 0.03。全县总面积中,中部平原占 45.8,西南部洼地占 38.9,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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