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47562274 上传时间:2018-07-02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153.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南大学工程造价分析03-04讲(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造价分析第 三 讲主讲教师: 沈杰东南大学远程教育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1、建筑工程定额定额是一种规定的数额 建筑工程定额是建筑产品生产中 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数量 规定,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为 完成一定量的合格产品所规定的消 耗标准。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典型的计价性定额:预算定额 .行业的社会平 均水平 典型的生产性定额:施工定额 .企业的个别劳 动水平.平均先进水平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定额,属于企业定额 的性质。 平均先进水平,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大多数施工 队组和大多数生产者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和超过的水平 ,低于先进水平,而略高于平均水平。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2、

2、定额水平。指规定消耗在单位产品上的 劳动、机械和材料数量的多少,是按照一定 施工程序和工艺条件下规定的施工生产中活 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水平。 定额的水平直接反映劳动生产率水平,反映劳 动和物质消耗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越高,定额 水平也越高,而劳动和物质资料消耗数量越低。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3、定额的主要作用:组织生产、决定分配.以施工定额为例: 对外:确定工程成本、投标报价的依据 对内:(1)施工定额是施工项目计划管理的依据 (2)施工定额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生产的有效工具 (3)施工定额是计算工人劳动报酬的根据 (4)施工定额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5)施工定额是编制施工预算,加强企业成本管理

3、和经济 核算的基础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内容和分类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资 料的总称。 (一)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其内容和用途分类1、造价定额。完成指定的施工内容(分项工程)在 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方面所需社会必要劳动量的 标准。在我国,工程造价定额具有公正性、权威性 ,属推荐性经济标准。(一)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其内容和用途分类2、造价指标。综合反映特定的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所需人 力、物力和财力的一般需要量。具有较大的概括性、宽裕 度和误差范围,属参考性经济标准。 3、费用定额。规定一定的计算基础,用费率形式表示,反 映专项费用社会必要劳动量的标准。 4、基础单价。工程建设中所消耗

4、的劳动力、材料、机械台 班以及设备工器具等单位价格的总称。 5、工程造价指数。说明不同时期工程造价的相对变化趋势 和程度的指标。是工程造价动态结算的重要依据,也常用 于投资估算。 6、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法规与政策。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内容和分类(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其使用范围分类 1、全国统一定额。反映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一般状况 。 2、行业统一定额。反映各行业部门专业工程技术特点以及施 工生产和管理水平编制。 3、地区统一定额。考虑地区性特点对全国统一定额水平做适 当调整补充编制的。 4、企业定额。是企业素质的一个标志。 5、补充定额。随着设计施工技术发展,补充现行定额缺项所 编制

5、。有地区补充定额和一次性补充定额两种。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内容和分类(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其构成因素分类 1、建筑工程定额。按具体适用对象分建筑 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 工程、古建园林工程、人防工程、公路工程 、水利工程定额等。 2、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主要是机械设备安 装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其构成因素分类3、费用定额。计取建安工程其它直接费用 、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依据和 标准。 4、工器具定额。为新建或扩建项目投产运 转首次配置的工、器具数量标准。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独立于建筑安 装工程、设备和工器具购置之外的其他费用 开支的

6、标准。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作用1、计算分析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和工程决策的重要依据 3、促进施工企业技术进步,降低社会平均 必要劳动量的重要手段 4、政府对工程建设进行宏观调控,对资源 配置进行预测和平衡的重要依据 5、反映工程建设经济活动灵敏的指示器四、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特性1、真实性和科学性 2、系统性和统一性 3、权威性和强制性 4、稳定性和时效性工程造价分析第 四 讲主讲教师: 沈杰东南大学远程教育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算 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 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结算价、竣

7、工决算。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前 提和先决条件。没有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也就无法进行工程造价控制。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发包阶段 和工程实施阶段,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 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 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 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 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1)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2)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资料统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 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 能性为35%75%;在施

8、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造价 的可能性为5%35%。 (3)采取主动控制措施 (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有效 的手段二、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18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 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 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二、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第107号) 第2.5条 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 、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等活动。 第3.1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

9、观调控下, 由市场竞争形成。 第11.1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第11.2条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 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二、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69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 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23.1条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 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 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 第1.12条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 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

10、围内全 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三、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在统一工程量计量规则和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遵 循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 格机制,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 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 价,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形成统一、协调、有 序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达到合理使用投资、有效地 控制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 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与国 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3.1条 国家实行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 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

11、大多数 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 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第3.2条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第3.4条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 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第3.5条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 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1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 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 品价格; (二)资源稀

12、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服务价格。 第18.2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 ,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四、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内容1、实现量、价分离,实行工程实体消耗与施 工措施消耗相分离; 2、变指导价为市场价格,变指令性的政府主 管部门调控取费及其费率为指导性,由企业自 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予以定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四、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内容3、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 通讯手段与计算机大存储量与高速的特点,实现信息 共享,及时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信息及

13、 造价指数。 4、确立咨询业公正、负责的社会地位,发挥咨询业 的咨询、顾问作用,逐渐代替政府行使造价管理的职 能,也同时接受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3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 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 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的中介组织或咨询服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 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74号)第21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二)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 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四)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五)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六)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75号)第22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 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经造价工程师签 字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作为办理审批、报建 、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75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