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7506124 上传时间:2018-07-02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221.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油田法制工作三年规划(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中油局法律 2008444 号关于印发中原油田落实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计划的通知油田所属各单位:中原油田落实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计划业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复,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2中原油田落实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计划中原油田法制工作按照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建好一支队伍,落实二个保障,发挥三大功能,建立四个体系,实现五个转变,抓好六个渗透”的工作思路,以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契机,牢牢把握依法维权这个中心,夯实基础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力求工作成效,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原油田自身特点

2、、与业务高度结合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模式,油田法律事务工作已逐步渗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法律服务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服务油田生产经营、维护油田和谐稳定和持续有效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果。结合油田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油田法制工作现状(一)组织体系建设中原油田法律事务工作从1985 年开始启动, 1991 年已成立法律合同处, 1993 年更名为法律事务处,全面承担起油田法律事务工作; 2004 年 12 月,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中石化法,2004? 666 号)精神,在油田层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油田设置了专职总法律顾问,按

3、照油田副总师级别管理。从2007 年底起,在油田所属单位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所属单位设置总法律顾问,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3配备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目前,法律事务处定员20 人,下设综合办公室、法规制度科、纠纷诉讼科、合同管理科、公司事务科、普法宣传教育科六个科室,有17 个单位设立了专职总法律顾问,有 45 个单位设立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其他单位的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正逐步到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达到了200多人,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法律事务工作团队,油田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二)法务制度建设油田制订了中原油田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总法律顾问

4、的重要职责,并将基层单位法律事务工作作为对所在单位总法律顾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总法律顾问业绩评定和聘任的依据;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合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和合同全过程管理,特别加大了倒签合同现象的重点整治,有效地增强了合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制定了中原油田规章制定管理办法、中原油田法律咨询论证管理办法、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律纠纷管理实施细则等 15 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28 个法律事务业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法律事务工作作为独立不相容岗位的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职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事务工作制度体系。(三)制度法

5、律审查4从完善油田“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生产组织管理、配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等方面对油田经营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修订与完善,对中原油田勘探开发30 年来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清理; 2007 年 2 月,制定了中原油田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建立了油田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法律审查体系,明确油田规章制度法律审查规范,强化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环节,严格油田规章制度制定立项管理,编制下发中原油田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构建和完善中原油田党政一体化规章制度审查体系,很好地解决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指导油田二级单位建立规章制度法律审查体系,强化二级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程序管理,初步实现油田

6、规章制度制订程序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 2006 年以来,油田已制订修订规章制度137 件,出台各项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150 余项,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273份,使企业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四)法律论证工作为进一步搞好法律咨询论证工作,规范法律论证工作程序, 提高法律论证工作质量, 最大限度地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油田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事务人员通过参加或列席各类决策会议,出具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主动提出意见和方案,参与起草、修改、审议勘探局、分公司规范性文件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参与油田经营决策,努力发挥法律事务工作的事前防范职能。为使法律咨询论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调动两级法律

7、事务工5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油田制定了中原油田法律咨询论证管理办法 ,要求法律事务人员全面参与油田重要生产经营事项的法律论证。截止目前,参与了油田白音查干稠油工程技术服务、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办理决策咨询评估资格证书、普光分公司因设立登记可能引起的有关法律问题、天然气管理中心液化气钢瓶注册费用问题、勘探局与绿能高科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债务偿还、白云花园土地开发、 劳动合同法实施等油田2000 余项重要事务的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1970 余份;参与油田重要决策会议1500 余次,及时解决决策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为油田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为基层单位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五)合同项目服务对合同实行全

8、过程管理,层层把关,对合同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严把合同审查关、谈判审核关和履约结算关,使合同管理从形式审查为主步入实质管理为主的新阶段。坚持做到“三不准” ,即:不准与经营范围不符的单位签订合同;不准与无市场准入证的单位签订合同;不准与无信誉保证的单位签订合同,有效地控制了签约主体的法律风险;建立了“八审制”审查体系,即:审计划资金是否落实,审经济技术法律可行性,审对方的资信状况,审双方代理人的签约资格;审合同标的是否合法,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善,审合同价格是否合理,审合同文本是否规范, 有效地控制了签约主体的法律风险。据统计, 近 5年来,法律事务人员参与招投标活动1203 次,涉

9、及金额近50 多6亿元,为油田节约资金2.3 亿元;审查合同83 万余份,涉及金额近 88.7 亿元,为油田节约资金2.8 亿元。(六)诉讼纠纷处理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坚持“既要当好被告、也要当好原告”的原则,攻守兼备,两手维权,提高诉讼案件应对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对行政纠纷的调处力度。对逐年增加的因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许可引发的系列行政案件,一方面申请听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地方部门协商调解,以打促谈,以诉促调,努力挽回油田经济损失;二是对大幅度增长的侵权案件,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竭力应诉,维护油田合法利益,既避免了油田经济损失,又保持了油田安定稳定的局面。近5年来,

10、处理重大诉讼案件10 大类 493 件,涉案标的近4 亿元,为油田避免或挽回损失约1.5 亿元。(七)普法培训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中原油田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四五”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紧密围绕中原油田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与企业和员工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实施中原油田“四五”、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分层次分别组织油田处级、科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法制课堂等多种方式,强化7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的

11、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专业培训提升方面:以与油田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油田生产经营实际,确立一系列法律专题,定期对油田法律事务人员进行法律专业提升培训。邀请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邵敬扬副主任赴中原油田举办“法律需求分析与中国石化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油田所属单位分管法律事务的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和法律事务人员共260 人参加了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民商法专家叶林、王轶教授讲授了 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难点与适用问题,油田100多名法律事务人参加了讲座;分别在西安、深圳、宜昌、威海、和郑州举办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

12、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和企业法律事务技能训练等培训班,培训法律事务人员 1000 多人次; 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合同管理员培训班、海外法律环境专题讲座和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培训等培训班 21 期,参加培训人员500 余人次。(八)法律风险管理一是加强对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研究,对国家新法及时分析跟进,找准新法与油田生产经营间的连接点,提出新法实施建议,提前做好新法实施后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准备。相继完成了物权法、 企业所得税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与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法律的分析研究工作,对新法实施后对油田形成的法律8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新法研究分析综合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二是针对油田近年行政案件激增

13、的不良态势,对油田行政案件发案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完成了中原油田行政案件发案分析报告,对油田行政案件发案类型、发案原因、存在问题与风险防控等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向相关单位发出法律风险警示,向油田主要领导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经过这些年来的不懈努力,中原油田法律事务工作取得突出的成绩,多次受到集团公司、河南省和濮阳市的肯定与表彰。从1999 年到 2004 年,中原油田多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多次被河南省评为全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油田法律事务处多次被评为“河南省企业法制工作先进单位”。2005 年 8 月,集团公司授予中原石油勘探局“第十社区管理中心”等 4

14、个单位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2007 年集团公司普法工作会议、2008 年集团公司普法工作现场会上,中原油田均作了典型发言;2008 年 3 月,中原油田被集团公司评为“法律事务工作先进单位” 。 2008 年 12 月,中原油田被集团公司评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中原油田又作为中石化唯一一家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国家级“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二、今后三年法制工作计划、目标与措施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石化法,2008? 399 号)提出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今后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力争到2010 年,在重要9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

15、制度,总法律顾问持证率达到100,全部实现持证上岗;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50,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独立职能部门的比例达到70,全系统法律事务人员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比例达到70以上;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提出的今后三年法制工作目标,结合中原油田法制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中原油田今后三年法制工作总体目标是:到 2010 年,力争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力争达到70,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独立职能部门比例达到70,法律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16、, 企业总法律顾问持证率达到100;规章制度法律审查率达100,经济合同签订率、送审率和审核率达到100,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圆满完成集团公司安排的“五五”普法后三年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油田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法制工作在提高油田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方面有效发挥保障促进作用。(一)组织体系建设 提高油田所属单位总法律顾问专职率。重要子企业目前尚未配备总法律顾问的,力争2010 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2010年企业总法律顾问持证率达到100,全部实现持证上岗;提倡总10法律顾问逐步由兼职向专职(总法律顾问兼任法律事务科长或经营管理科长的视为专职)过渡,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力争 2010 年达到 70。 提高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独立职能部门比例。油田重要子企业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