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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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准备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公司指航天机电,子公司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其他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

2、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 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第二章 资产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会计政策和估计 第第五五条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对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等。 (二)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 ,进行个别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2 大的应收款项(账龄三年以上,且金额小于人民币 500 万元) ,采用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四)

3、除(二)、(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其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一年) 3% 3% 1 至 2 年 8% 8% 2 至 3 年 10% 10% 3 至 4 年 20% 20% 4 至 5 年 30% 30% 5 年以上 50% 50% (五)除销售部门能提供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 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 5 年以上) ,下列情况不

4、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 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第六六条条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其发生减值时, 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第七第七条条 存货跌价准备 (一) 存货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 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

5、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 物料等。 (二)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记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指在正常经营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四) 财务部会同存货管理部门分析存货库龄, 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冷背、过时、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 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存在下列情

6、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1. 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遇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销售价格; 3.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 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 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五)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7、益。 (六)对已售完的存货,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予以结转。 4 第八第八条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价。期末账面存在的各类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 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逐项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资产处置时才予以转出。 第九第九条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计算

8、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其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市价大幅下跌;企业经营环境,如技术环境、市场环境、 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 或资产营销市场发生或将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期市场利率大幅提高, 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 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例如企业处于重组或非持续经营状态、 提前处置资产等;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二)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部分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三)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

9、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 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会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5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的调整, 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 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 (五)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固定资产被处置时才予以转出。 (六) 上述固定资产减值现象应由固定资产

10、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及时报告。 第十条第十条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存在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 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第十第十一一条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 在建工程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 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 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

11、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二)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资产被处置时才予以转出。 上述在建工程减值现象应由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报告。 第十第十二二条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 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 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 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 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不会恢复;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二) 无形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一经确

12、认减值准备,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资产被处置时才予以转出。 第三章第三章 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的基本程序基本程序 第十第十三三条条 各责任部门一旦发现存在资产减值现象或原减值因素消失,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第十四四条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取得上述报告后或至少每年年末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 对其可收回金额或预计给公司带来的未来经济能力作出判断,并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第十第十五五条条 除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由相关责任部门对其原因、 相关数据等做出说明并提供确凿证据及明细清单,报公司财务

13、部核实。 第十第十六六条条 公司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应提供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减值估计的具体方法、依据、金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提交办公会议审核后, 上报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或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第十七七条条 各分、子公司在计提减值准备时由分、子公司财务部提交各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财务部,具体审批程序按第十六条执行。 第十第十八八条条 如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应由相关责任7 部门做出专项说明并提供依据,公司财务部核实后,按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原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 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 第十九第十九条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资产减准准备管理办法 (航天机电财字2008第 105 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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