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47150393 上传时间:2018-06-30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1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01.1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课件(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东东省安全生产产条例 专题讲座广东东省安全生产产条例 201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总 则则立法目的: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 安全 4.促进经济 社会协调发 展 。适用范围围:1.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 位的安全生产 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2.法律、法规对 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 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生产产方针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建立机制: 单位负责 政府监管 职工参与 行业自律和

2、社会监督责责任主体:l生产经营单 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l主要负责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 面负责 l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 人直接监督管 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 人、相关 人员在履行岗位业务 工作职责 的同时履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政府、监监管部门职责门职责 :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 划,落实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由有关部门和单位 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协调 机制,统筹协调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 作的重大事项。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 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

3、管理职责 的 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监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 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 人直接领导 安全生产工 作;其他分管负责 人在履行岗位业务 工作职责 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 。工会职责职责 :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 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责 任制以及隐患排查、事故整改 等制度,参与检查 、事故调查 等安全生产 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产宣全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 位 应当

4、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支持职业 学校、技工学校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教 育,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 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 等单位有对安全生 产进 行舆论监 督的权利,有开展安全生产公 益宣传的义务 ,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公益 宣传。安全生产产科学技术术研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鼓励、支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 会和社会组织 。 行业业自律: 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 会、社会组织应 当加强 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 关标

5、准,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并接受安全生 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安全奖奖励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对在改善安 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参加事故抢险 救护、举报 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研究和推广 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 位的安全生产产保障 建立安全制度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 度; (二)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 安全检查制度

6、;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 治理制度;(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 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 健康措施保障制度; (八)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 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制度。主要负责负责 人安全生产职责产职责 : (一)组织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实 施; (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 全生产存在问题,并督促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 落实

7、; (三)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险 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 合调查处 理; (五)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 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 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产工作的负责负责 人应应当履行下列安 全生产职责产职责 : (一)指导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指导组 织实施; (二)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听取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存在问

8、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组织落实事故防范、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改 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四)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生产经营单 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 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产管理人员应员应 当履行以下职责职责 : (一)协助所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拟定年度安 全生产工作计划,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报告、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并具体检查 督促实施; (二)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 ,督促生产技术 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 、安

9、全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并 督促部门负责 人和职工进行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三)对检查发现 的事故隐患,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及 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 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 记录在案。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指令 职工暂停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 (四)参与所在单位事故调查,并对所在单位受委托组织事 故调查的调查报 告提出审查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资产资 金投入和开支范围围: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 划 和财务预 算,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奖励和应急救援演练; (二)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购置、改造、维护 ; (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采用; (四)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辨识、评估、整改、监控;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购置; (六)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评估和检测检验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必需的其他支出。安全生产责产责 任险险 本省推行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制度。矿山、建 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单 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等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 。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参加安全生产责 任保 险。应应当设设置安全生产产管理单单位: (一)从业人员超过五十

11、人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 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 (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危险物品使用、船舶修造单位 ; (三)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 电力、交通运输单位、农业机械作业合作组织; (四)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 的为安全生产工作 和职业卫 生提供服务的机构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 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

12、务。安全生产产管理机构应应当履行下列职责职责 :(一)参与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具体组 织实施; (二)组织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 全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三)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的行为,具体落实事故防范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 改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 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从业业人员员安全培训训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的主

13、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经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基本技能、防 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认 识危险、规避危险和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 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对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 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 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 种作业。新建、扩扩建、改建“三同时时” 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

14、目(以下统称建设 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项目设计单 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同时编制安全设施 的设计文件,并对建设项目设计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需要报经项 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同时报送安全 设施设计文件。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的设计图纸 和 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安全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安全设施验收应当与主体 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15、设备设备 及其安全设设施要求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确保其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符合以下要求 : (一)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修,保持安全防护 性能良好; (二)电气设备、线路安装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四)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者其它事故的,根 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五)对特种设备依法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六)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重大危险险源管理生产经营单 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登记建档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 置、性质、应急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对重大

16、危险源进行实时 监控,建立事故预警预报 机制,定期向安全 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报 送安全 生产数据信息。劳动劳动 防护护用品要求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加强劳动 防护用品采购和 使用管理,建立采购、发放和使用登记建档 制度,及时为 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 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 ,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不 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 防护用品。从业业人员岗员岗 位安全要求: 生产经营单 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 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设备的安全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二)规定的安全措施落实; (三)所用的设备、工具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四)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五)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六)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明确。 从业人员发现 安全隐患应当停止操作、采取措施解决,对无 法自行解决的隐患应当向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