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核算事权划分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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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核算事权划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务核算处理行为,完善内部操作风险控制机制,提高业务核算风险防范能力,明确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及业务核算人员的权限和职责,保证业务运行安全高效,根据总行新的运行管理基本制度和事权划分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行制定实施细则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精简授权,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二)因地制宜,效率和风险控制并重。(三)在总行规定上限范围内,根据网点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客户规模等因素分两级(网点级别1 和网点级别2)设置业务操作额度和授权额度标准。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事”是指各类业务核算的具体处理和需审批的重要业务事项;“权”是指各级

2、机构及业务核算人员在业务处理及重要业务事项审批过程中的不同权限。第四条各行处理业务核算及重要业务事项审批须遵守本办法。第五条各项业务核算处理须遵循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逐级授权”的原则;重要业务事项审批须遵循“逐级上报、逐级审批”的原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重要业务事项的审批级次按照权限不同分为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第七条业务核算人员按照业务核算操作权限的不同分为业务经办、业务主办和业务主管三种。业务经办是指具体办理业务或受理事项的人员,负责对会计资料的初审和权限范围内的业务操作。业务主办是指在规定范围和权限内进行业务处理以及对业务经办处理的各类业务进行复核或授权的人员。业务主管是指对超过业

3、务经办或业务主办处理权限的重要业务和事项进行审批或授权的人员。业务主管包括总会计、营业经理、各级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网点负责人以及有权部门聘任的行使业务主管职责的管理人员。第八条本行对业务核算人员进行分级管理,业务经办为1 级,非现金区业务经办为2级,业务主办为3 级,业务主管为8 级,从事非记账类业务的后台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为7 级。第九条全功能银行系统交易授权由总、省行统一规定。全功能银行系统交易表由总、省行统一管理。外围系统涉及的交易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事权划分。第十条对于系统可控制的业务,事权划分通过不需授权、额度授权、交易授权和查询授权四种授权类型实现。系统可控制的业务是指全功能银

4、行系统授权交易清单中列示的全功能银行系统交易。不需授权是指对交易不作额度控制和授权控制;额度授权是指对交易金额超过柜员操作额度的交易实行授权控制;交易授权是指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必须经过授权控制;查询授权是指对部分“查询、调整信息类”交易必须经过授权控制。另有一些业务处理的控制主要通过审批人员手工签批的方式实现。第十一条我行在总行规定的额度上限范围内,根据网点综合管理水平(包括风险管理水平、内控评价等级、网点核算质量)和服务客户规模等因素分两级(网点级别 1 和网点级别2)设置操作额度和授权额度标准。即网点综合管理水平较高的,服务客户规模大的按照网点级别1 设置额度,额度按照总行规定额度上限设置

5、;网点综合管理水平较低的,服务客户规模小的按照网点级别2 设置额度。省行统一规定各级别柜员的操作额度和授权额度。各行应依据网点业务规模、人员劳动组合、员工业务技能及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合理确定业务经办、业务主办、业务主管的比例。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业务操作额度和授权额度,以人民币表示。外币业务额度按照等值人民币额度进行折算后设置。第十三条各级审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其权限转交下级审批人员,特殊情况下可暂由同级或上一级审批人员代行其职责。第十四条所有业务核算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岗位权限进行操作、复核或授权,不得为本人业务进行操作、复核或授权。第三章业务核算事权划分第十五条现金业务(一)现金存款

6、业务授权类型:额度授权1业务经办:负责操作额度内的现金存款业务的处理,对超过操作额度的业务由业务主办或主管授权。网点级别1 的业务经办操作额度为:单位账户: 5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2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50000 元(含)网点级别 2 的业务经办操作额度为:单位账户: 3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2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50000 元(含)2业务主办:负责现金存款业务的处理及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单位账户、个人账户、内部账户的业务授权。网点级别 1 的业务主办授权额度为:单位账户: 10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5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1

7、000000 元(含)网点级别 2 的业务主办授权额度为:单位账户: 6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3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600000 元(含)3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额度的业务授权。(二)现金取款业务授权类型:额度授权1业务经办:负责授权额度内的现金取款业务的处理,对超过操作额度的业务由业务主办或主管授权。网点级别 l 和网点级别2 的业务经办操作额度为:单位账户: 100000(含)元个人账户: 100000(含)元内部账户: 10000(含)元2业务主办:负责现金取款业务的处理及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业务授权,授权额度如下:网点级别 l 的业务主办授权额度为

8、:单位账户: 5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5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500000 元(含)网点级别 2 的业务主办授权额度为:单位账户: 5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5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300000 元(含)3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额度的业务授权。(三)现金调拨及出、入库1向人民银行存、取款授权类型:审核签批、交易授权(l)审核签批各二级分行金库主任(副主任)或现金营运中心执行主任负责中心库向人民银行存、取款业务的审批。县支行行长(或分管副行长)负责本行向人民银行存、取款业务的审批。县支行与同业之间的现金调拨业务审批手续比照与人行间现金调拨审批

9、手续执行。(2)交易授权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向人民银行存、取款的账务处理;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2辖内现金调拨授权类型:交易授权(1)申请调入(出)发起行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提交现金调拨申请及查询;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2)调出(入)调出(入)行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现金辖内调出(入)的账务处理;业务主管:负责调出业务授权。(四)钱箱日终库存余额营业终了,非99999 钱箱柜员钱箱单币种额度上限应不超过20000 元(含)。第十六条转账业务授权类型:额度授权1业务经办:负责授权额度内的转账业务的账务处理。网点级别1 的业务经办操作额度为:单位账户: 800000 元(含)个人账

10、户: 2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100000 元(含)网点级别2 的业务经办操作额度为:单位账户: 5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2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100000 元(含)2业务主办:负责转账业务的处理及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业务授权,授权额度为:网点级别1 的业务主办授权额度为:单位账户: 2000000 元(含) 个人账户: 10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1000000 元(含)网点级别2 的业务主办授权额度为:单位账户: 1000000 元(含)个人账户: 600000 元(含)内部账户: 600000 元(含)3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额度的

11、业务授权。第十七条资金汇划业务(一)汇划发报授权类型:额度授权授权额度:比照转账业务和现金业务额度;业务经办:负责业务信息的录入;业务主办:负责业务信息的复核;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额度至特大额发报授权额度以下的业务授权;业务主管授权额度上限为2 亿元,超过2 亿元(含)的特大额发报必须经过业务处理中心业务负责人(包括业务处理中心主任、总会计)授权。(二)应解汇款授权类型:额度授权授权额度:比照转账业务和现金业务额度;业务经办:负责应解汇款的审查及录入;业务主办:负责应解汇款的复核;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业务授权。(三)银行汇票1签发授权类型:额度授权授权额度:比照

12、转账业务额度;业务经办:负责银行汇票的记账、补充录入和打印;业务主办:负责汇票签发的复核,担任密押员的业务主办负责对汇票的索押;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业务授权。2解付授权类型:额度授权授权额度:比照转账业务和现金业务额度;业务经办:负责银行汇票解付业务处理;业务主办:负责银行汇票解付的复核、汇票专用章的审核、担任密押员的业务主办负责手工核押;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业务授权。3退票业务经办:负责银行汇票退票业务处理;业务主办或业务主管:负责银行汇票退票的授权。(四)委托收款(含托收承付)承付行:1-收到委托收款信息。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收到委托收款信息的审核和处理。业

13、务主管:负责业务处理的授权。2付款人开户行付款的处理(包括全额支付,部分支付,分次支付)比照转账业务的处理。3全部拒付或无款支付。业务经办:负责全部拒付或无款支付的处理;业务主管:负责全部拒付或无款支付的授权。4多承付与赔偿金的支付。业务经办:负责业务的账务处理;业务主管:负责业务处理的授权。5。向委托行划回款项。比照汇划发报业务的处理。(五)查询、查复查询、查复处理是指汇划、清算报文发报、收报行双方就报文的入账等事宜办理查询、查复业务的处理。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查询、查复业务的录入;业务主管:负责查询、查复业务的授权。(六)对公通存通兑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即时通”

14、业务的账务处理;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第十八条同城票据交换(一)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业务经办: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业务的处理;业务主办: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业务的复核。(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负责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的处理;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三)同城票据交换场次输入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负责交换场次的输入;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第十九条系统内资金调拨授权类型:额度授权授权额度:比照转账业务额度;业务经办:负责根据资金部门系统内资金调拨业务的录入;业务主办:负责系统内资金调拨业务的复核;业务主管:负责对超过业务经办额度的业务授权。第二十条账户

15、管理法人银行结算账户集中管理的审批,按照总行法人银行结算账户集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一)单位结算账户变更1开立、撤销授权类型:审核签批和交易授权;业务经办:负责根据账户开立和撤销的审批结果进行交易信息录入;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2变更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负责结算账户变更的处理;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二)单位贷款账户开立和撤销业务经办:负责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资料办理开销户业务。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三)内部(表外)户开立和销户二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总、省行统一内部、表外户账户核算标准” 申报,经一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审批后,指定双人操作。(四)电子银行开销户及信息调整

16、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审核客户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业务的操作;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第二十一条特殊业务(一)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授权类型:审核签批、交易授权;网点负责人:负责受理有权机关的查询、冻结、扣划业务和审核签批。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对有权机关的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的处理。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二)挂失、解挂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对挂失、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三)资信、存款证明业务授权类型:交易授权业务经办或业务主办:负责对资信、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授权。(四)结算类其他应收款管理解挂业务的处理;存款证明业务的处理;结算类其他应收款指涉及客户的非系统自动挂账的其他应收款项。授权类型:审核签批审批权限:凭证除附有相关文字资料和业务审批意见外还应遵循以下审批权限控制:1金额在100 万元(含)以上的挂账,须经由省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 管行长同意后并报总行运行管理部备案;2金额在 50 万元(含)100 万元的挂账,须报省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3金额在 2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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