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47059799 上传时间:2018-06-2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郭守杰习题班·第9讲剖析(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案例 1】 (2006 年) 【解释】本书根据 2010 年教材对第 7 小题进行了调整。 2006 年 3 月 20 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 司向乙公司购买 1000 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 200 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交货, 甲公司在验货后 7 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 200 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 100 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 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任的期限至借

2、款本息还清时为止。4 月 10 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 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 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 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 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 月 25 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 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3、)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部 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7)如果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未进行约定,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 200 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案例 1 答案】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有确切证据证明

4、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 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乙公司不能以不安抗辩 权为由暂停发货。 (2)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 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 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 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 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

5、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 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 约责任。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 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 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 2 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 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 2 年。 (7)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

6、的规定,被担保的债 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 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 实现债权。在本题中,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 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案例 2】 (2007 年) 2007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 购买 CAT3208 型挖掘机 5 台,每台 40 万元,共计 200 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 100 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 5 日前支付 10 万

7、元,10 个月 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 司保留该 5 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 100 万元货款后 3 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 100 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 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 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 1 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 质量问题,无法使用;(2)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 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3)甲公司将一台

8、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 3 个月,获得 租金 10 万元;(4)甲公司连续 3 个月没有支付货款。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否因 1 台挖掘机的质量问题而解除 5 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3)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挖掘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 由。 (4)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并说明 理由。 (5)在甲公司连续 3 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6)在甲公司连续 3 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享有什么权利?并说

9、明理由。 (7)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 由。 【案例 2 答案】(1)乙公司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甲公司。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的 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 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或者应该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根据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 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履行交付货物的义

10、务,因此, 应该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2)甲公司不能解除 5 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 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 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仅有一台挖掘机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并不影响其余 4 台挖掘机的使用。因此,甲公司不能因 1 台挖掘机的质量问题而解除 5 台挖掘机的买卖 合同。 (3)损失应该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 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或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

11、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 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已经交付,因此,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 (4)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规定,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债权人占有债 务人的动产。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 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在本题中,尽管债务人甲公司尚未取得 所有权,但债权人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因此,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 (5)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 方解除合同的

12、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在本 题中,当事人约定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由于甲公 司连续 3 个月没有支付货款,因此,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6)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 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1/5 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 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买受人甲公司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超过了全部价款的 20,因 此,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7)租赁合同有效,甲有权收取租金。根据规定,由于所有权保留条款,尽管甲公司 不享有挖掘机的

13、所有权,但甲公司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甲有权出租该挖 掘机并有权收取租金。 【案例 3】 (2008 年) 甲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 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 100 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 20 万元;银行存款 30 万元;应收乙的账款 30 万元(2008 年 1 月 20 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 70 万元(2008 年 2 月 6 日到期) 。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 50 万元(2008 年 3 月 5 日到期) ;应 付丁的账款 180 万元(2008 年 1 月 10 日到期) 。200

14、8 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 务清偿情况如下: (1)1 月 20 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 1 月 28 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 1 月 15 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2)2 月 3 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 60 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转 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3)2 月 21 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 8 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 采取其他法律措施。(4)3 月 15 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 50 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5)4 月 10 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

15、的 20 万元债权以 18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庚。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 由。(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4)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 50 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案例 3 答案】 (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 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6、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机 器设备赠送给戊,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丁造成损害,因此,丁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 (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己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 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 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对乙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属于 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 (4)甲有权向丙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 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 抵销。在本题中,甲欠丙的账款 50 万元和丙欠甲的账款 70 万元在 3 月 15 日时均已到期, 甲有权向丙主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宣传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