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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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创建劳动关关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的实施方案系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并将创建活动扩展到街道(社区)、乡镇,根据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 2009 年度集体协商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攀劳社发200972 号)和全省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社会、企业、职工的和谐发展为目标,

2、推动园区和社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广泛开展,为促进园区和社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创新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为园区和社区的劳动关系协调稳定,为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建设“平安东区”夯实基础。二、工作目标二、工作目标推动园区和社区内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劳动标准的落实。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以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保障为目标。2011 年东区所有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乡镇都要开展创建工作。同时按省里要求,各工业园区在 2009 年内

3、都要建立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开展劳动关系协调,推动创建工作开展。三、创建标准三、创建标准(一)劳动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签订率 100%,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三)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四)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五)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时间规定和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等有关规定;(七)建立工会组织,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八)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九)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激励机制。(十)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4、,做到无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十一)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以兼职为主的劳动保障监察员、仲裁员等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十二)加强企业协商调解工作队伍建设,辖区内所有企业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劳动关系协调人员;(十三)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三、创建活动范围:三、创建活动范围:创建活动在东区所属的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乡镇。 四、组织领导(一)成立攀枝花市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和社区工作小组,负责指导东区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乡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组 长:副组长:成 员:(三)职责分工:按照三方成员单位各自职能日常工作分工如下:1、市东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时间、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纠纷、厂规厂纪制定等方面工作指导;2、各园区企业负责工会组建、职代会建立、集体合同签订、工资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定期召开业主座谈会,协调解决创建中园区企业方面提出的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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