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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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学院是由工、经、管、文、法多学科组成的包括本科教育和高职教育的综合性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教育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知识构建,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人才素质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为了更好的探索本科与高职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的规律性,形成实验学院的办学特色,修订实验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二、课程建设的目标与形式二、课程建设的目标与形式1课程建设的分类与总体目标实验学院的课程建设应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本学科发展,分为本科和高职类型的分别进行,分别执行北京工业大学课程建设工作条例和实验学院

2、高职课程建设工作条例。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的整体建设与改革,提高课程质量。课程建设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教师除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外,有责任、有义务参加学校的课程建设工作,并应使自己的聪明才智、教学科研水平以及创新精神在课程建设工作中得到充分展示。要通过课程建设,促进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学及管理水平。2课程建设的形式课程建设采取全面建设与项目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学院设置的所有课程均应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并根据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全院课程分为一般建设课程、院重点建设课程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本科和高职两种类型。重点课程是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的重

3、点,课程所属系部应作为必须完成的建设任务,学院根据课程的基础和条件分批立项建设。3.重点课程与一般课程的界定重点课程是反映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关键课程。包括对学生培养质量影响大,且终生受益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对专业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的学科基础课和骨干专业课。重点课程之外的其他课程为一般课程。4.课程的建设目标院重点课程建设应以达到校级精品课程标准和要求为建设目标,具体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参照北京工业大学课程建设工作条例和实验学院高职课程建设工作条例一般建设课程首先应以规范化建设为主,完善教学条件,稳定师资队伍,健全教材、大纲、题库等教学资料,规范各个教学环节,解决薄弱环节,实现教学目标。一

4、般课程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应以精品课的建设标准作为中远期目标,不断提高课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三、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三、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一)重点课程规划立项1各系部要根据学院要求要分别制定出本系(部)“十二五”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经费预算及预期验收目标,系组织初审后向学院推荐。 2学院教务办组织重点课程评审组对各系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教学资源评价、申2报陈述、听课与评审后正式立项建设;2.申报时间为每两年一次,时间为 10 月份,采取课程负责人自主申报、系部初审推荐、学院评审的程序:经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并按相关规定向各系部划拨课程建设经费,

5、同时,教务办将全院的课程建设任务书在网上公布3批准立项通知由学院发文,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4立项课程负责人填写实验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二) 建设实施与管理重点课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由组织各系部实施:1.课程负责人要带领全组教师,按课程建设任务书的工作安排如期完成建设任务。2.课程建设项目自批准立项起,课程负责人要向学院提交经系(部)检验的课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本年度在课程建设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及效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下一年度应完成的主要工作。3.学院依据课程建设任务书 ,通过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审阅课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召开学生和课程组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对建设的课

6、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经费使用情况向学院教务办提交书面材料。4.学院将不定期举办课程建设成果展览,交流经验,以利于全院课程建设工作。(三) 重点课程检查与验收重点课程建设的检查与验收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办组织各系部实施:1.中期检查。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学年中期检查制。检查工作由教务办和院聘指导专家进行,检查工作安排在次年 6 月。检查合格,学院继续拨款、项目继续进行;不合格,学院停止拨款。项目组织写出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建设,经检查合格后,学院恢复拨款。2.结题验收。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办组织专家参照实验学院重点课程评审指标和实验学院学重点课程建设验收申报表进行验收,评审验收结果分

7、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为“优秀”者,学院将给予表彰,“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一学期。整改仍不合格,取消资格。通过评估验收的课程,学院将对其教学质量进行追踪调查,在此期间如发现重大教学事故,则撤消其“合格课程”的资格。3.课程上网。院级重点课程必须完成课程的网络多媒体课件,登入校园网络。课件制作要求,执行国家教育技术标准,课程组要保证课程在校园网上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断的,必须取得教务办同意,并在课程网站中注明原因,课程组应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正常运行。课程上网由资讯中心进行网络技术指导。四、重点课程建设资金管理四、重点课程建设资金管理院级立项建设的重

8、点课程,建设资金按“滚动建设、分段投入”的原则,根据学院验收评估的结果进行管理。每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学院原则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一)项目获准,经费视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分期下拨,且须专款专用。(二)学年检查“合格”,进入第二阶段建设,学院继续投入资金;学年检查不合格者,停止拨款,限期整改,再次检查合格后继续拨款。3(三)结题验收“不合格”,责令整改,整改期为一学期,学院不再投入经费。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购置教材、教学参考书、试题库或实验资料;购买小型必需设备;开展教改试验、调研、学术研讨、培训活动等。五、重点课程相关奖励五、重点课程相关奖励为了调动我院教师的教研积极性,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开展好重点课程建设工作,对重点课程建设工作奖励做如下规定: (一)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经验收评审,结果为“优秀”的课程,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建设资金的奖励。 (二)系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经验收评审,确定为“优秀”并申报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获批者,给予一定建设资金的奖励。六、其它六、其它(一)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二)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办二 O 一 O 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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