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oninternationaledestélécommun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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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lace des NationsTlphone +41 22 730 51 11E-mail: itumailitu.int CH-1211 Genve 20Tlfax Gr3: +41 22 733 72 56www.itu.int SuisseGr4: +41 22 730 65 00国际电信联盟 总秘书处2006 年 11 月 28 日文号:第第 148 号通函号通函 CEC/EAU致国际电联成员国 传真:+41 22 730 6675电子 邮件:membershipitu.int事由:无线电通信全会(RA-07)和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07)尊敬的女士/先生,1我谨荣幸地通知您

2、,在理事会 2004 年会议通过第 1227 号决议后,以及在理事会 2006 年例会做出一项有关修改大会日期的决定后,经大多数成员国同意,下届世界无线 电通信大会(WRC-07)将于 2007 年 10 月 22 日至 11 月 16 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大会 议程见附件内的理事会第 1227 号决议。理事会亦决定在 WRC-07 前夕召开一次无线电通信全会(RA-07),会期为 2007 年 10 月 15 日至 19 日。2按照国际电联大会、全会和会议的总规则(总规则)第6节的规定,以及 按照总规则的相关规定,我高兴地邀请贵国政府派遣代表团参加上述大会和全会。 为此,我谨提醒您,按照公约

3、第324、326以及328至331款,成员国派遣参加无线电 通信大会的代表团须进行相应的资格认定。3按照总规则第 8 款的规定,谨请您至少在大会开幕之日的一个月以前确认贵国 政府是否有意与会。4按照总规则第 8 节的规定,亦请您酌情提交有关大会工作的提案。此类提案应 在大会开幕之日的至少四个月前送达国际电联总秘书处(总规则第 40 款)。- 2 -5为全力支持上述活动的筹备工作,无线电通信局将随后发出一份行政通函,以便 就下述内容做出详细规定:-筹备过程中的文件编制要求;-起草提案应遵循的指导原则;-网上代表注册系统。顺致敬意,秘书长 内海善雄附件: 1 件- 3 - 附件附件 第第 1227

4、 号决议号决议 (经第八次全体会议批准)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07)的议程)的议程理事会,注意到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2003 年,日内瓦)第 802 号决议:a)做出决议,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在 2007 年举办一届为期四周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b)就其议程提出建议,并请理事会确定议程,同时为 WRC-07 的召开做出安排,并尽快 与会员国进行必要磋商, 做出决议自 2007 年 10 月 8 日至 11 月 2 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议程如下: 1 以主管部门的提案为基础,在考虑到 WRC-03 的结论和大会筹备会议的报告并适当顾 及所涉频带中现有

5、和未来业务的需求的同时,审议下列议项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1.1 主管部门依照第 26 号决议(WRC-97 修订版修订版)提出的删除其不再需要的国家脚注或脚 注中的国名的要求; 1.2 依照第 746 号决议(WRC-03)和第 742 号决议(WRC-03),审议与卫星地球探测(无源) 业务、空间研究(无源)业务和卫星气象业务有关的划分和规则问题; 1.3 依照第 747 号决议(WRC-03),审议在不给频带内划分的业务造成不适当的限制的情 况下,将 9 000-9 200 MHz 和 9 300-9 500 MHz 频带内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升级为主要业务划 分地位以及将 9 500- 9

6、800 MHz 频带内的卫星地球探测(EESS)(有源)和空间研究业务 (SRS)(有源)划分最多扩展 200 MHz 的问题; 1.4 在考虑到 ITU-R 依照第 228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开展的研究的结果的同时,为 IMT-2000 和超 IMT-2000 系统未来的发展审议与频率有关的问题; 1.5 依照第 230 号决议(WRC-03),审议航空遥令和高速率航空遥测的频谱需求和可能的 附加频率划分; 1.6 依照第 414 号决议(WRC-03),审议航空移动(R)业务在 108 MHz 和 6 GHz 之间的 部分频带内的附加划分,并且在顾及第 415 号决议(W

7、RC-03)的同时,对支持民航电信系统 的现代化的当前卫星频率的划分进行研究; - 4 -1.7 审议 ITU-R 依照第 744 号决议(WRC-03)开展的关于 1 668-1 668.4 MHz 频带内卫星移 动业务与 SRS(无源)之间以及 1 668.4-1 675 MHz 频带内卫星移动业务与移动业务之间的 共用研究的结果; 1.8 审议 ITU-R 应第 145 号决议(WRC-03)的要求对 27.5- 28.35 GHz 和 31-31.3 GHz 频带 内运行的高空平台电台的应用的技术共用和规则性条款问题以及应第 122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的要求对 47.

8、2-47.5 GHz 和 47.9-48.2 GHz 频带内运行的高空平台电台的技术共用和 规则性条款问题开展的研究的结果; 1.9 复审对空间业务使用 2 500-2 690 MHz 频带适用的技术、操作和规则性条款,以促进 与目前和未来地面业务的共用,同时不对频带内划分的业务造成不适当的限制;1.10 在不对附录 30B 中的分配、现有的系统或列表中的指配采取行动的前提下,复审附录 30B 的规则程序和相关的技术标准;; 1.11 依照第 545 号决议(WRC-03),复审保护 620-790 MHz 频带内的地面业务,特别是地面 电视广播业务的共用标准和规则性条款,使其不受卫星广播业务

9、网络和系统的影响; 1.12 依照第 86 号决议(WRC-03),审议应全权代表大会第 86 号决议(2002 年,马尔喀什修订 版) “卫星网络频率指配的提前公布、协调、通知和记录程序”的要求可能做出的修改; 1.13 在考虑到第 729 号决议(WRC-97)、第 351 号决议(WRC-03)和第 544 号决议(WRC-03), 并顾及调制新技术、自适应控制技术的影响和高频广播的频谱需求的同时,复审 4 MHz 和 10 MHz 之间 HF 频带的所有业务的划分,但 7 000-7 200 kHz 频率范围内的业务划分和其分 配规划纳入附录 25、26 和 27 且其频道配置纳入附录

10、 17 的那些频带的业务划分除外; 1.14 在考虑到第 331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和第 342 号决议(WRC-2000 修订版修订版)以及向水 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的不断过渡、 自其引入以来的经验和各类船舶的需要的同时, 复审 GMDSS 的操作程序和需求以及无线电规则的其他有关条款; 1.15 审议在 135.7-137.8 kHz 频带内业余业务的次要划分;1.16 在考虑到第 344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和第 353 号决议(WRC-03)的同时,审议除船载 移动设备以外的设备的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的规则性和操作性条款;1.17 依

11、照第 745 号决议(WRC-03),审议 ITU-R 关于 1.4 GHz 附近卫星固定业务与其他业务 之间兼容性研究的结果;1.18 依照第 141 号决议(WRC-03),复审使用高倾斜轨道的卫星系统在 17.7-19.7 GHz 频带内 的 pfd 限值; 1.19 在考虑到第 5.516B 款的同时,审议 ITU-R 关于全球宽带卫星系统频谱需求研究的结果, 以便为互联网应用确定全球统一的卫星固定业务频带,并审议适当的规则性/技术性条款; - 5 -1.20 依照第 738 号决议(WRC-03),审议关于保护 EESS(无源)不受有源业务的无用发射影 响研究的结果,并酌情审议关于保

12、护 EESS(无源)不受有源业务的无用发射影响的规则性 措施的提案; 1.21 依照第 740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审议关于射电天文业务与有源业务之间的兼容性 研究的结果,以便对第 739 号决议(WRC-03)附件中出现的用于磋商的门限电平列表进行复 审并酌情更新; 2 依照第 28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审议无线电通信全会散发的引证归并到无线 电规则中的修订的 ITU-R 建议,并依照第 27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附件中包含的原则 决定是否更新无线电规则中相应的引证; 3 审议由于大会所做的决定而可能需要对无线电规则进行的相应改动和修正;

13、4 依照第 95 号决议(WRC-03 修订版修订版),复审先前大会的决议和建议,以便对其进行可 能的修订、取代或废止; 5 复审依照公约第 135 和 136 款提交的无线电通信全会的报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6 确定为了准备下一届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需要无线电通信研究组采取紧急行动的事项;7 依照公约第 7 条:7.1 审议并批准无线电通信局主任关于下列内容的报告: 自 WRC-03 以来无线电通信部门的活动; 应用无线电规则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困难和不一致的地方;以及 应第 80 号决议(WRC-2000 修订版修订版)的要求所采取的行动;7.2在考虑到第 803 号决议(WRC-03)的同时,向理事会建议纳入下一届世界无线电通信 大会议程的项目,并对随后一届大会的初步议程以及未来大会可能的议项发表意见,责成无线电通信局主任为召开大会筹备会和规则/程序问题特别委员会的会议做出必要安排,并起草一份提交给 WRC-07 的报告,责成秘书长1 与无线电通信局主任达成一致,为该大会的召开做出所有必要安排; 2 将本决议送交相关的国际和区域性组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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