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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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问题在肯定我*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的发展环境与*场经济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观念淡薄,党的“六大纪律”在他眼中只有廉洁纪律,认为只要不腐败就没事。有的不讲政治规矩,信谣、传谣、造谣,特别是在换届和干部人事变动之际别有用心,诬陷攻击别人,违法借助网络搞臭别人。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有的搞收买人心、拉票助选,还有的口无遮拦、无所顾忌。衡山县原副县级干部旷某,搞非组织活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组

2、织成立所谓的“店门同乡会”,有章程、有制度,成员定期缴纳会费,推选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还专门成立农业开发公司,用于小团伙休闲、享乐、聚会,并套取政府专项资金装进个人腰包。有了这么个“小圈子”,旷某公然对抗组织。2002 年,旷某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副县长,被严肃处理并责令辞职后仍不思悔改,2011 年又在拟进行的区划调整中兴风作浪,在村支部书记会上公开发表与*、*政府决策相悖的言论,并要求村干部拒绝签字盖章,直接导致发生部分干部群众堵塞 107 国道事件,使*、*政府决策无法落地。旷某自以为在衡山是个“风云人物”,恐怕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退休后还会被立案审查。目前旷某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他必将为

3、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有的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重大事项不报告,心存侥幸、逃避监督、欺瞒组织。如石鼓工商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某,自 2015 年 5 月份以来,不报告组织、也不经批准,出入国(境)多达 45 次,同时以证件丢失为由,不上交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党内外职务。二是作风漂浮、办事拖沓。有的干部过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在是好处不要,事也不办,虽然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了,但事更难办了。有的干部开展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如常宁*某乡镇民政办主任,在建立扶贫台账时,将办公室电话号码录入 234 户扶贫对象的资料信

4、息库,造成这 234 户扶贫对象的联系方式是同一电话号码。有的干部执行力不强,连*、*政府会议已经决定了的事情,都说还要“再商量商量、研究研究”,甚至说什么“等领导催了三次再处理”。有的部门“上面很好,下面好狠”,一些干部喜欢找“存在感”,总是要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卡一卡、拖一拖,把可走可不走的环节都让企业、群众跑一遍,把“限时办结制”的最高时限当作最低时限来执行。有的部门还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反复强调审批事项复杂,拖着不办或不按时办理。有企业反映,现在一套报建手续办下来要盖将近 100 个章,没有一年时间拿不下来。三是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新形势下,贪污腐败少了,但“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消

5、极思想有抬头之势。有的党员干部怕承担责任,怕影响升迁,怕舆论监督,怕问责追责,遇事“躲”字当头, “退”字当先,搞所谓的“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有的平台公司大量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停滞银行未使用,造成资金闲置、融资成本浪费。对于企业改制、城*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的部门领导也存在“推”和“拖”的情况,导致问题越积越多。有的单位,一个事情来了,局长安排给副局长,副局长安排给科长,科长安排给副科长,副科长又说做不了主,要请示局长、副局长,推诿扯皮,陷入死循环。有的干部对一些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不是想方设法去推进、去解决,而是藏着捂着盖着,企图当“鸵鸟”蒙混过关。如衡南县一些干部在脱贫攻

6、坚工作中作风不深入、工作方法简单,导致栗江镇原四升村建档立卡的 91 户贫困户中有 37 户识别不精准,还有 5 户存在“被脱贫”现象。最终我们责令衡南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 16 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并在全*进行了通报。再比如中央环保督察来衡前夕,我带队到珠晖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和平乡湖东村附近的禁养区还有养猪场,有的将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周围水田鱼塘。养猪场周边臭气熏天,老百姓怨声载道。经过调查核实,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今年我们掀起“问责风暴”,扶贫工作问责了 150 人,环保工作问责了 195 人,就是要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要让不敢担当、

7、不负责任、无所作为的党员干部,在*没有生存的土壤。四是索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党员干部不甘清贫,害了“红眼病”,认为只有利用*场潜规则“捞油水”才能不吃亏。有的俨然把分管领域变成了私人领地,把民生资金当作“唐僧肉”,不管是什么钱,都敢截留、都敢私分。有的基层干部身上的“霸气”“匪气”很重,打着“手续费”“协调费”“辛苦费”的旗号,违背群众意愿搞摊派,或强行向群众收取费用。有的基层干部通过各种方式虚报、冒领、骗取补助金和补偿款,如征地拆迁中的虚报冒领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原主任蒋某,以开发区项目运作费的名义一次性向企业索要 38 万元,又以土地运作费的名义一次性向老板索要 13

8、0万元现金,共计 168 万元。目前,蒋某已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常宁还有一副镇长兼民政办主任,利用职权套取危房改造资金 21.1 万元,个人实得 3.65 万元;在经办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向危房改造对象索要好处费共 3.34 万元;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连办孤儿证都要收受每个三四千元不等的好处费,一共收了 2.22 万元。目前,该副镇长已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插手工程、干预项目。虽然省、*对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三令五申,但仍有部分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只是手法越来越隐蔽。如*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原主任聂某,在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时,启动*县土地矿产交易*

9、场主体工程项目,不经过公开招投标,就将 734 万元的附属工程分拆交给邓某承建,并在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给予邓某关照,收受好处费 15 万元。目前,聂某已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的领导干部自己表面不贪不腐,但纵容子女、亲戚、朋友打着自己的旗号办事,对他们“走小道、抄近路”采取不知情、不过问、不反对的态度。在一些强行阻工、强揽工程、强供地材的行为背后,也往往可以看到党员干部的影子,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党纪法规,要么教唆怂恿、挑拨是非,要么暗中参与、背后操盘,导致一些工程阻力重重、进度缓慢。六是执法不公、违规收费。一些部门执法变了味,轻宣传、重处罚,轻服务、重收费,搞“不教而

10、诛”,机械、生硬地套框框、搬条条,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动不动就是顶格处罚。还有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利则用,无利则不用。乱收费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依然存在,有的基层政法机关公然拉赞助,有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有的部门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对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有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搞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如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耒阳*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局受耒阳*林业局、水利局、地税局委托,违规向煤炭企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耕地占用税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等

11、 4 项违规税费,金额共计1092.33 万元。最近,这起案件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典型案例通报。七是以权谋私、任性妄为。应该说,十八大以后,大部分干部主动适应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匡正了工作、生活、思想上存在的不良积习。但还是有个别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肆无忌惮、胆大妄为,最终把自己推向违纪违法的深渊。有一个正处级干部去年因违纪被严肃处理并免了职,今年又被举报有新的问题,包养情妇,还有私生子,利用职权为情妇牟利几百万元,再一次接受组织审查。有个*直单位原主要负责人,不仅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还利用职权在利益相关的公司入干股牟取暴利,充当非法活动的保护伞,导致我*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有的干部,信奉

12、“我的地盘我做主”,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为自己谋好处,为亲友谋利益。如衡南县原常务副县长申某,利用职权便利和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妻子调动工作及开编进编,为亲属承揽保险业务,用财政资金为私营企业主还贷,还要求衡南县人社局先后为其岳父、岳母等 9 名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了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目前申某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的单位仍然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公共资金、三公经费不规范等现象。剔肤见骨找病根,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我们主观努力不够造成的。对干部作风、发展环境问题,我几乎是逢会必讲,但有的同志,就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见不到实效。有的思想上对优化

13、经济发展环境存在误区,没有树立发展环境优先的观念和“亲商”“清商”意识,不能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抓环境建设。有的提起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来咬牙切齿,批评别人头头是道,自己却不尽义务,不履行职责。我们的防范、监督和惩处也不够有力,虽然出台了很多很好的制度,但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对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查处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震慑力还不够。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 “有矛盾有风险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有化解矛盾和排除风险的决心和办法,不能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束手无策、无所作为。千难万难,只要重视就不难;大路小路,只有行动才有出路”。对于我*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绝不能熟视无睹,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深挖根源,重拳出击,扎实整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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