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管理新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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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权评估管理新规发布矿业权评估管理新规发布 近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发布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 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个文件。主要内容是明确管理者、管理相对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核心是,强调评估管理过程公开,规范矿业权 评估管理权力,阳光行政。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司长关凤峻指出, 与过去对矿业权评估管理比, 此次出台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主要有这样一些改变: 一是明确了矿业权评估管理由国土资源部一级管理改变为部省两级管理; 二是明确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担当矿业权评估管理的两个角 色国家权益维护者、 矿业权评估市场监管者; 三是确立了中

2、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在矿业权评估行业和市场中的自律管理地位,并将部分原 由政府履行的管理职责转变为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职责,使市场治理结构得到完善;四是矿业权评估结果确认改变为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 五是明确政府出让矿业权的价款评估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委托评估,并支付评估费用;六是明确对政府委托评 估的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十多年矿业权评估市场的发展, 使评估业务大大拓宽, 评估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法律法规有些滞后于评估管理实际。 突出的问题,一是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职责不明;二是出让评估委托机制不顺。管理部门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有利于明确矿业权评估各方权力 和

3、责任,理顺关系,引导矿业权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证监会:并购重组须报方案概况证监会:并购重组须报方案概况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昨日发布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并购重组时,同时还须填写方案概况表。 通知要求,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向交易所申请公告、向证监会正式申报材料时,应同时填报标准格式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提供电子文件,该行政许可事项需聘请财务顾问的,财务顾问应负责填报“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协助申报。 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分为三类:一是收购、豁免方案概况表,二是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表,

4、三是其他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 证监会上市部表示,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作为申报材料一部分,应列在申报材料首页。填写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 便于预审员及时掌握并购重组方案概况, 方便与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办人联系,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效率。 券商注册资本变更券商注册资本变更 需有股东持股期限承诺需有股东持股期限承诺 中国证监会日前明确, 证券公司未分配利润或者公积金转增资本导致注册资本变更, 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持股期限承诺等七方面的申请材料。 根据规定,券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就新增股权作出与其原有股权相同的持股期限承诺、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符合法律法规关

5、于证券公司利润分配有关要求的说明、法律意见书、证券公司背景资料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目的、方案等;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变更注册资本行为及过程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障碍或者纠纷等,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应当作为附件; 证券公司背景资料包括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 最近一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最近一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及批准文件或者无异议函的复印件。 根据今年 6 月生效的证券公司监管体例,“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监会此

6、前也曾下发工作指引,明确证券公司股东的持股期限,规定证券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股东时,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资或者受让股权的,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 其他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交强险制度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交强险制度 保监会 22 日再次就北京昌平法院提出的交强险有关司法建议作出回应,认为昌平法院

7、的司法建议是有利于完善交强险制度的,并已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紧协调,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据了解, 北京昌平法院在对 121 起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进行总结后, 认为交强险在先行赔付、医疗费用、理赔手续上存在问题,并于 9 月 11 日向保监会相关司法建议。保监会在 18 日对此事做出首次回应,表示中国保监会将立足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本着积极、开放的态度,认真研究该建议,并尽快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或出台解决措施。 22 日保监会就此事再次表示,保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研,将派员到昌平法院详细听取意见,并专题征求改进意见,以便更好地调整完善交强险制度。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

8、险制度, 其初衷是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体现现代法制以人为本的精神。 业内人士指出,该制度牵涉多方利益,在设计运行初期受到质疑属于正常现象。保监会在面对质疑和压力时表现出的积极态度, 将有利于该制度的逐步完善, 有利于真正保护消费者利益。 中国石油大股东增持中国石油大股东增持 6000 万股万股 中国石油(601857)今日公告显示,2008 年 9 月 22 日,其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000,000 股。 公告表示,此次增持前,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57,922,077,818

9、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86.29%。增持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57,982,077,818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86.32%。 中国石油集团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此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此次已增持部分股份)。 中国石油集团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国石油集团内部人士透露,此举表明中国石油集团对中国石油的基本面和成长性充满信心。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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