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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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 济 法法槌槌身为圆柱形,槌顶 镶嵌着金黄色的铜制法徽, 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 带;底座为矩台形,其表面 嵌有矩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 纹。底座以“矩”制形,既取“ 规矩”之意,又寓“司法公正” 之旨。 法官法庭开庭、休庭 、闭庭或宣布判决、裁定时 ,应敲响法槌;在维持法庭 秩序时,可酌情敲击法槌。 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听到 槌声后,应立即停止发言和 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法许慎所著说文解字的经典释义: “ 灋 ( 法字的古 体 )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 去。 ”獬豸(xie zhi)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它似羊非羊,似鹿非鹿 ,头上长着一只角,故又俗称独角兽。在

2、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獬豸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 的象征,它怒目圆睁,能够辨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 ,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 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 处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自古以来被认为 是驱害辟邪的吉祥瑞物。第一章 概述1、经济法概念2、经济法的定位3、经济法制度体系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1、基本前提2、属性(1)产生时间古代“诸法合一、以刑为主”、“户婚钱土 ”(2)产生目的六 礼西周时凡是婚姻的缔结,要先后经过纳采、问名、 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道烦琐的程序才能成立, 其反映了西周统治者对婚姻关系的重视。纳采:男方 请媒人

3、到女方提亲,并准备礼物请女方收下。问名: 纳采之后,男方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年月日, 然后到祖庙占卜吉凶,卜到吉兆后,再进行下一个程 序。纳吉:男方卜得吉兆以后,准备礼物请媒人通知 女方,决定缔结婚姻。纳徵:即纳币,决定缔结婚姻 关系以后,男方准备聘礼送给女家。请期:纳徵以后 ,男方选定吉日作为婚期,准备礼物送往女方家中, 请求其同意。亲迎:新郎亲自到女方家中迎娶。只有 经过这六道程序,婚姻关系才正式缔结。 古代婚姻小知识3、经济法的基本认识(1)市场“有形的手” & “无形的手”(2)国家干预(3)社会利益(4)政府失灵(5) 依法规制政府4、经济法的定义(2)相关学说:需要国家干预论;

4、国家 协调论; 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论;国家调 节论;国家调制论等。(1)历史沿革(3)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4)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第二节 经济法的定位1、经济法是现代法2、经济法是国家干预法3、经济法是国家需要干预法第三节 经济法制度体系1、 市场主体规制法(公司法 & 企业法)2、市场秩序规制法3、宏观调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法4、社会分配规制法(社会保障法)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1、概述2、主体3、客体4、内容5、变更第一节 概 述1、法律关系概念、特点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社会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概念、特点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一)概述1、定义2、主体资格取得法定取得参与取得直接规定

5、授 权3、主体构成(1)经济行政机关(2)行业协会(3)法人组织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4)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平时非常淘气,经常用石 头砸别人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 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 。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 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 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事后,镜予的 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 。但随即得知小强乃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 萧某说,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以 此拒绝赔偿。 问题

6、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 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案例介绍(5)特殊情形a 、 个体户b 、 个人合伙c 、 个人独资企业d 、 合伙企业e 、 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1、含义(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范围(1)行为(2)物 (动产、不动产;有形物、无形物)(3)智力成果(4)经济信息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1、职权2、职责3、权利4、义务第五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2、原因法律行为法律事件1、含义发生(产生)变更消灭(与法律主体意志是否相关)第三章 经济法的责任与实施机制1、经济法责任制度2、 经济法的实施第一节 经济法责任制度一、经济法责任的含义

7、法律责任: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二、经济法责任的特点1、主体特定2、形式综合3、内容具社会性4、责任分配不对等三、经济法的责任形式(一)共同责任形式(二)特有责任形式1、惩罚性赔偿责任 2、结构控制3、产品召回责任4、资格减免与信用减等5、行为禁止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一、经济法体系的不足1、缺乏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本法2、重要领域基本立法不足3、现行法律存在某些明显缺陷二、经济法实施的特点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一)经济法守法的特点1、突出政府守法的意义2、引导市场主体守法(二)经济法执法的特点1、程序要求更严格2、专业性更强3、注重群众参与(三) 经济法司法的特点 1、司法

8、救济功能相对较弱原因:行政手段处理较多2、较多针对公益诉讼公益诉讼:针对社会公共利益或整体利益三、经济法的实施机制(一)执法机制1、行政处罚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反垄断执法5、宏观调控执法(二)司法实施机制需建立公益诉讼机制,放宽原告资格第四章 企业法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特征概念:个人独资企业,又称单一业主制企业,是指依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 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特点:1、投资主体:一个自然人2、由投资人单独经营管理3、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法人资格二、个人

9、独资企业的设立(一)设立条件 设立 成立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遵守企业的命名规则)(二)设立程序1、设立申请2、审查登记3、颁发执照4、法律责任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投资人(二) 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解散事由: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3、被依法吊销执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确定清算人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3、清算期间投资人的责任4、债务清偿顺序5、编制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6、企业解

10、散后的债务清偿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一、概念、特征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特征:1、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否成为合伙人?2、设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形式:书面合伙协议具体内容:利益分享及责任承担等。依靠信赖关系3、合伙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责任 与 无限连带责任二、 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出资方式灵活多样)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二)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

11、取得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它财产和收入(三)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竞业禁止义务自我交易禁止义务(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五)入伙、退伙、入伙中途加入、退伙()自愿退伙()当然退伙()除名三、有限合伙企业(一)设立条件、个合伙人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应标明“有限合伙”字

12、样(二)有限合伙的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三)有限合伙人的事务管理对自我交易禁止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的特殊规定。对合伙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四)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优先购买权(五)入伙与退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六)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1、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解散(二)清算1、通知、公告2、执行清算顺序3、财产清偿顺序4、编制清算报告、注销登记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概述(一)概念和特征1、概念是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

13、投资者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单 独投资的企业。2、特征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概念2、特征(1)企业由外国合营者和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中方的合营者不能是公民个人。(2)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方投资比例不少于)(3)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必须经过批准。、出资与组织结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外方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应属先进技术和设备。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四、外商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公司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我国第一部公司法1999年12月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

14、7日第三次修正一、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人格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 、“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 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 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 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 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 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 、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二、公司的能力(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公司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起始:营业执照签发终止:注销登记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1)经营范围(2)投资能力和担保能力的限制三、公司的设立1、含义:

15、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 成的法律行为。2、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3、公司设立登记(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行政区划 + 商号(字号)+ 行业 + 组织形式如:湛江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四、公司的章程1、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2、章程具有“自治性”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由公司自己执行 ,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

16、束力。(内部效力)3、公司章程的订立与变更公司章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全体股 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才 能生效。修改程序:董事会提议-通知其他股东 -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五、公司资本三原则公司资本也称股本,是指由公司章程确 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认缴资本、认购资本、实缴 资本等概念。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六、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记名债券、无记名债券(2)转换公司债券、非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符合法定要求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二、股东的基本权利1、知情权2、获取收益和优先认缴出资权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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