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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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 年 9 月 前言 高校实验室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的主要平台。实验室管理是发挥实验室作用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实验室教学与管理,我们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相关措施和制度。如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的,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注:所有制度中提及的“学院”是指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学校“是指盐城师范学院。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 年 9 月 目录目录 1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12 实验室管理制度 3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

2、4 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 55 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 66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77 学生实验守则 88 实验器材赔偿制度 99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1010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111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212 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 1313 实验室规则 1514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1615 首次上实验课教师试讲规定 1716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817 实验考试评分细则 1918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19 仪器设备报修报废管理条例 2320 课程设计报告规范细则 2421 实验报告规范(暂行) 331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1、实验

3、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院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实验中心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和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与对外技术服务。非我院计划内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后报学院,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一位院长主管实验中心工作,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工作。实验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经学校批准聘任或

4、任命。 4、实验中心建设与撤销,由学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心用房、实验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调整、购置、使用,任何人、任何实验室不能私自利用实验中心财产从事非本院教学、科研活动。 5、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执行,其职责依据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 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等履行,其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实验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6、实验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是实验中心的管理责任人。实验中心财产的购置、管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 低值物品管理办法 、 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其损坏赔偿依据仪器设备损坏、丢2失赔偿制

5、度执行。实验中心专职技术人员对损坏了的仪器设备应及时修理,修好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7、实验中心的安全及检查,依据实验室管理条例 、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8、实验中心档案及信息收集工作,依据实验档案管理和收集管理制度执行。 9、学生进入实验中心应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其它制度,违者将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重做实验,成绩不及格,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等处罚。 10、实验指导教师批阅实验报告,举行考试(核) ,依据实验技能抽测办法进行,教师应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学生实验成绩,考试成绩及试卷要按时交院办公室。 11、凡指导实验的教师在实验完毕后,应填写有关表格或记录,与实验室责任人办妥交接手续,

6、未办交接手续出现问题由指导教师承担责任。 12、院应定期开展实验中心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激励先进、促进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实验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3、本条例未涉及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实验室内要保持肃静、整洁,不准吸烟,不准高声谈笑和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在实验桌、橱、墙壁上涂写刻画。 3、学生实验前应认真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实验时应仔细观察、详细记录,不准马虎从事

7、,更不得拼凑数据和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 4、在实验室内不得随意运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不得随意做规定以外的其它实验。 5、自觉爱护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设施,不准乱拿、乱用、乱拆、乱装。损坏任何设施,均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完毕后,及时断电、关水,并将仪器设备等物品整理复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 7、加强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严防发生损坏仪器设备及发生失火、放射性污染等事故,如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8、凡指导实验的教师在实验完毕后应填写有关表格,与实验室责任人

8、办妥交接手续。 4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在做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 新生上第一堂实验课,必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宣讲学生实验守则 二、 经常教育学生严格按实验程序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进行实验,不听指挥者停止实验。 三、 实验时严禁带电工作(如带电接、拆线) 。有电导线不能裸露。 四、 危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水电要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并放在妥当地方,下班时要关好水、电、门窗。 五、 实验教师及责任人要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有故障的仪器仪表,防止事故发生。 六、 实验教师

9、不准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七、 非实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严禁私人物品放入实验室。 八、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由实验室责任人、实验教师和实验中心主任配有,其它人员不得配制钥匙。 九、 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酿成火灾、被盗、贵重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真相从严处理。 5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 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资料,因此必须建档并保存完整。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实验室平时搜集到的各种实验仪器的有关资料必须送实验中心办公室存档,以便在采购仪器时加以参考。 二、各实验室在购买的仪器

10、到货之后,与该仪器有关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果多于一台的话,必须将其中一套完整资料交保管室存档。 三、各实验室必须在每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将本年度所需添置仪器设备的清单报送分管实验工作的院领导处,以便在报采购计划的时候加以考虑。 四、各实验室必须在每学年末将本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的实验开出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收集齐全并交到实验中心办公室存档。 五、每学期末各实验室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及人员安排情况书面汇总给院教务秘书。并提出下学期实验消耗物品的采购清单报送分管实验工作的院领导。 六、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完成以后,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教学内容完成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总结报送院教务

11、秘书以便存档。 七、凡是外出参加教学研讨会议的同志,会议中与教学有关的论文资料必须交学院保管,如本人需要可复制一份留底。 八、每年度末,所有在报刊杂志及学术研讨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同志应将论文的复印件交给院科研秘书存档。 6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 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 根据开放实验室的开放性和重要性,师生在使用开放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应遵循下列规程。 1、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预先填写“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计划表,按预计填好表格,交给实验室审查核对。 2、 实验室根据申请师生的具体要求和实验室人员设备场地情况, 落实方案。 3、实验室指定专业实验老师,指导、协助申请人完成工作,学习和研究任务,并作为工作

12、量计入档案。 4、学生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对于本科学生,除第一学期外,每学期必须使用开放实验室一次以上,在开放实验中完成的综合、设计、创新性实验的成绩,教师根据学生的评价问题,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方案和具体实施的结果五个方面的情况,评定学生创新结果的成绩,作为活动课程成绩给予学分或作为见习、毕业设计成绩的参考。 5、每位使用者,完成了实验任务后,必须将工具、仪器仪表归还给实验室并在交接表上签名,丢失损坏的工具、仪器仪表,按“赔偿制度”赔偿。 6、未尽事宜,由实验中心解释。 7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低值耐用品”是指万用表、

13、稳压电源、铁架等 200 元以下的小型仪器, “低值易耗品”是指胶片、干电池、保险丝、小灯泡等 20 元以下的物品。 二、低值耐用品的购置:先由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报物资设备处办理审批、购置;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每学年结束前,各实验室书面上报下一学年的低值易耗品清单,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后,经院领导批准后购买。 三、低值耐用品原则上由各实验室保管,具体由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实验人员要做好各实验室的低值耐用品的协调、交换使用工作,提高仪器使用率。本着节约的原则,低值易耗品的库存不宜过多,以免变质。低值消耗品要专柜保管,各实验室应储备一定量的低值易耗品,以供实验或紧急

14、维修之需要。 四、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由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用后按期归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各实验室要做好登记工作,应有专门的书面记录。 8学生实验守则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二、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方法和步骤。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及背心进入实验室。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和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设备。 四、实验预习准备就绪后,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

15、验数据,独自分析实验结果,单独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五、实验中要爱护仪器,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元件等消耗材料,凡违章操作,不听教师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六、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等,停止操作,并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关好电和水,并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好放回原位,请指导教师检查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应按时完成实验报告,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做。 9实验器材赔偿制度 实验器材赔偿制度 一、赔偿界限 由于下列责任事故造成物资损失的

16、,应给予赔偿。 1、保管物资的人员违反物资保管要求和操作规程;物资不分类、无标志、堆放杂乱;进出库物资的账务不清,手续不全造成损失的。 2、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制度要求又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折改设备器材造成损失的。 3、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在使用人员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轻率动用设备器材造成损失的。 4、工作时擅离职守或自行兼做与工作无关事情造成失的。 5、因玩耍打闹损坏物资而造成损失的。 二、赔偿幅度 1、因工作疏忽,不了解制度,无意造成物资的损失,可按损失的 30%-70%赔偿。 2、不遵守制度,严重失职或不负责任而造成物资的损失,按损失的70%-100%赔偿。 3、不按规定的制度,又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物资保管人员擅自出借物资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遭受损失以及一些民用性较强的物资(如录相机、照相机等)遭受损失,均按受损失器材价值的 100%-150%计算赔偿费。 4、 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将物资转给所办经济实体中使用而造成损失的,按第二(3)条幅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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