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46547705 上传时间:2018-06-27 格式:PDF 页数:69 大小:432.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6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规章制度编码: 国网(基建/ 3 )1 8 9 - 2 0 1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电网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输变电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再上新台阶,依据公司基建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是指对符合参赛条件的同类别输变电工程,按照预定规则检查评比基建管理要求和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遴选当期参赛项目中的安全质量管理、项目综合管理优胜者予以命名,树立标杆,引领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均衡

2、提高。竞赛重点检查基建规章制度要求落实、参建单位的贯标情况,比较各项目建设过程基建标准化管理工作。第三条第三条 流动红旗竞赛按变电、线路(含电缆线路)两个专业组织开展,分别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和项目管理流动红旗,每个参赛项目同时参加安全质量和项目管理流动红旗检查,每次竞赛每个专业分别评出两至三面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和两至三面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第四条第四条 流动红旗竞赛应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评比,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次同一级别的竞赛活动,公司投资项目按 2各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范围参加,省公司投资项目按独立区段参加,不允许按施工标段或业主项目部管辖区段拆分参赛。第五条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建设

3、管理的 1 1 0 (6 6 )k 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其它工程参照执行,竞赛流程图见附件 1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第六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定年度流动红旗竞赛工作计划。(二)组织对 5 0 0 k V 及以上参赛工程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现场检查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对优胜项目进行表彰,授予流动红旗。(三)印发竞赛通报,召开视频会或现场会,交流、推广管理经验。(四)指导、监督和评价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第七条第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职责(一)落实公司基建管理标准化要求,指导、

4、监督和评价地市供电企业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二)筛选符合公司流动红旗竞赛参赛条件的项目,填报年度参赛计划表(见附件 2 ) 。(三)参加公司组织的 5 0 0 k 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开展自查,对照初评 3主要资料清单(见附件 3 ),完善相关工作。(四) 制定年度流动红旗竞赛工作计划, 组织对 1 1 0(6 6 )- 3 3 0 k V 参赛工程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现场检查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对优胜项目进行表彰,授予流动红旗。(六)召开视频会或现场会,交流、推广管理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开展“举一反三”整改工作。(七)指导、监督和评价地市供电企业开展流

5、动红旗竞赛活动。第八条第八条 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落实公司基建管理标准化要求,组织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对照竞赛办法,广泛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二)筛选符合省公司级单位流动红旗参赛条件的项目,填报年度参赛计划表,按要求上报参赛项目推荐表。(三)参加省公司级单位组织的1 1 0 (6 6 )- 3 3 0 k V 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开展自查,对照初评主要资料清单,完善相关工作。(四)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管理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开展“举一反三”整改。第九条第九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

6、理职责(一)落实公司基建管理标准化要求,监督设计单位,监理、施工单位(项目部)实施。(二)对照竞赛检查评分表(见附件 4 - 6 ) ,组织开展自 4查整改。(三)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完善初评主要资料,提炼管理亮点,配合现场检查,监督问题整改闭环。(四)分析竞赛活动中暴露的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整改。第十条第十条 设计单位责任(一)落实公司基建管理标准化要求。(二)对照竞赛检查评分表,开展自查整改。(三)完善初评相关资料,提炼管理亮点,配合现场检查。(四)完成设计存在问题整改闭环,分析设计工作存在的不足,开展“举一反三”整改。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项目部)责任(一) 落实公司基建管理

7、标准化要求, 协助业主项目部,监督设计、施工单位实施相关内容。(二)对照竞赛检查评分表,开展自查整改。(三)完善初评相关资料,组织提炼管理亮点,配合现场检查。(四)完成监理存在问题整改闭环,分析监理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开展“举一反三”整改,监督施工项目部完成问题整改闭环。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责任(一)落实公司基建管理标准化要求。(二)对照竞赛检查评分表,开展自查整改。 5(三)完善初评相关资料,提炼管理亮点,配合现场检查。(四)完成施工管理存在问题整改闭环,分析施工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开展“举一反三”整改。第三章 竞赛组织第三章 竞赛组织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公司每年组织两次 5

8、0 0 k 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时间安排在 4 - 5 月和 9 - 1 0 月。省公司级单位每年组织一至两次 1 1 0 (6 6 )- 3 3 0 k V 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可结合本地区特点和当年项目建设情况,统筹安排活动开展时间。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每年 2月份,竞赛组织单位统一组织各参赛单位上报年度参赛计划。省公司级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年度基建里程碑计划进度安排,确定符合流动红旗竞赛条件的项目,填报年度参赛计划表。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竞赛活动开始前,竞赛组织单位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报的初评主要资料清单情况,依据竞赛检查评分表,对推荐参赛项目进行初评,按得

9、分排序确定参加现场检查项目。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司组织的竞赛活动,参加现场检查按同类型项目(变电、线路工程,下同)不超过 8 个、不少于 5 个的原则控制,参加现场检查的同类型项目少于 5 个时,取消当次该类型的竞赛活动。省公司级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参加现场检查按同类型(变电、线路类)项目不超过 7 个、不 6少于 3 个的原则控制,参加现场检查的同类型项目少于 3 个时,取消当次该类型的竞赛活动。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竞赛组织单位在相关专业内择优选派专家参加现场检查,执行相关方回避原则。每次变电、线路工程检查各组建不超过 7人的专家组,安全质量管理专家不超过 4人,项目管理专家不超过 3 人,分

10、别设组长一名。第四章 竞赛规则第四章 竞赛规则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参赛项目基本条件(一)项目应满足规模要求。新建 5 0 0 k 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换流)站工程、单回长度超过 5 0 k m或多回折单长度超过 7 0 k m 的线路工程(含有大跨越的线路项目不受长度限制,但应与其项目范围内的一般线路一并申报) 、多回折单长度超过 5 k m的 5 0 0 k V及以上电缆线路工程参加公司组织的竞赛活动。新建 1 1 0 (6 6 )- 3 3 0 k V 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单回长度超过 1 5 k m 或多回折单长度超过 2 0 k m 的线路工程、多回折单长度超过 5 k m 的 1

11、 1 0 k V 及以上电缆线路工程(参赛项目不足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规模)参加省公司级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二)项目核准手续齐全,满足标准化开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规范。(三)项目建设阶段应处于变电安装、线路组塔、电缆敷设开始后的施工高峰阶段。(四)项目开工以来,未发生各类安全及质量事故,未 7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五)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参与建设且有分包作业时,所选用的分包队伍符合当期合格分包商名册的规定,未发生转包或违规分包问题。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有符合参赛条件项目的单位应推荐相应项目参赛,当符合条件的项目较多时,变电、线路项目可以各推荐 1 个参赛, 竞赛组织单位通过基建

12、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核。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流动红旗竞赛重点检查评比参赛项目基建各专业管理的规范性、相关制度标准和重点工作要求在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在推进基建标准化方面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情况,按照相应的检查表进行检查评比。(一)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检查评分表由安全管理(6 0分)和质量管理(6 0 分)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1 2 0 分(见附件4 6 ) 。(二)项目管理流动红旗检查评分表由项目管理和依法合规建设(4 5分) 、新技术应用和造价管理(3 5分) 、安全质量管理(3 0分,安全质量得分按得分率换算直接引用) 、重点工作落实和其它类问题 (1 0 分) 等五部分组成, 满分为 1

13、 2 0 分 (见附件 7 ) 。(三)现场检查以评分表作为现场检查主要依据(不局限于评分表内容,发现其它问题也可作相应扣分) ,确定项目竞赛结果的最终排序。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流动红旗现场检查工作流程(一)建设管理单位介绍项目管理过程总体情况,专家 8组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实,全面评价工程项目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转情况,重点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追溯性检查。(二)参加竞赛项目现场检查时,应该开展的作业应正常进行。 变电项目全站检查, 检查作业点原则上不少于 4 个;线路项目检查不少于 8基(处) ,其中 4基(处)应处于施工中;电缆线路项目检查不小于 4 处,其中 2 处应处于施工中,并保证随

14、机抽查比例。参赛线路工程有多个标段时,由专家组随机抽查,抽查的施工现场不少于 2 个标段。(三)专家组应认真复核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的管理创新和工程亮点,评估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四)专家组对参赛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及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过现场点评等方式进行交流反馈。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参加流动红旗竞赛的项目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资源投入等方面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满足常态化管理要求。参赛项目管理创新应确保具备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推广性,具备可持续性,不得因参加竞赛活动而提高建设标准或增加投入,对作业现场违反标准化要求进行过度布置的项目,检查中予以扣分,并在竞赛结束后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取消

15、竞赛资格。第五章竞赛结果第五章竞赛结果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专家组负责完成竞赛检查汇总表 (见附件 8和附件 9 )和检查报告,对竞赛结果进行排序,提出流动红旗竞赛优胜项目建议。 汇总检查过程材料, 交竞赛组织单位。 9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竞赛组织单位听取专家组工作汇报,审核检查组提交的竞赛检查表、汇总表和检查报告,根据竞赛检查结果和专家组建议,确定流动红旗竞赛优胜项目,发布竞赛结果,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专家组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闭环通知单, 提交竞赛组织单位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参赛单位督促相关单位限时完成流动红旗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基建管理信

16、息系统中录入整改闭环材料。第六章激励考核第六章激励考核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获得流动红旗的优胜项目和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含多个标段的线路工程获流动红旗,参加现场检查的标段和建设管理单位推荐的参建单位(一至两家)一并在竞赛情况通报中予以表扬。在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从竞赛通报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在工程招标评标时予以适当加分。在流动红旗竞赛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参赛单位可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组织及参加流动红旗竞赛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在基建管理考核评价时予以考虑。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获得流动红旗的工程项目, 如在工程移交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后期相关检查中发现存在明显不符合基建标准化管理要求的情况,取消命名,并在综合评价中予以考核。 1 0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本办法附件 4 7 为基建管理标准化基本要求,国网基建部可根据基建管理标准化成果,定期调整完善检查表相关内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