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SB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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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ASB 142004 代替 Q/ASB 142003 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DIN) (DIN17121,MOD) 2004-07-01 发布 2004-07-20 实施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 Q/ASB 14-2004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对 Q/ASB 14-2003工程结构用用无缝钢管做格式上的修改,技术指标没有变化。 本标准代替 Q/ASB 14-2003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DIN) 。 本标准修改采用 DIN17121-1984结构工程用的无缝圆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 本

2、标准根据 DIN17121 进行制定时,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实际和用户需求,对其做了一些修改。在附录 A 中给出了有关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按 GB/T 1.1 的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惯例对章条进行重新编辑。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外标准的相应要求,可作为订货标准。如按国外标准订货时,本标准做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用。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提出。 本标准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鞍钢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 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无缝钢管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会轩、朴志民、申

3、大永。 本标准的水平特级标记为 Q/ASB 14-2004 Y。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 Q/ASB 14-2003。 Q/ASB 14-2004 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DI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分类、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按 DIN 17121 生产的建筑结构、桥梁和吊车结构等工程用无缝钢管。 本标准不适用于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细晶粒工程结构用及脚手架用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eqv ISO 148、ISO 83)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eqv I

5、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neq ISO 1127:1992、ISO4200:1991、ISO 5252:1991) Q/ASB 326-2001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连铸连轧圆管坯 DIN 2448-1981 无缝钢管尺寸、单位长度重量 DIN 17121-1984 钢结构工程用的无縫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3 分类、代号 钢管按加工方法分类及代号为: 热轧S-H; 冷拔S-C。 1 Q/ASB 14-2004 4 订货内容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 a)

6、 钢管的生产方法(热轧或冷拔、轧); b) 规格尺寸标准; c) 规格(外径壁厚); d) 本标准或德国标准号; e) 牌号; f) 数量(重量或钢管的总长度); g) 长度类型(通常长度、规定长度或定尺长度); h) 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外径和壁厚 5.1.1 德国标准系列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国标系列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 GB/T 17395 的规定。 5.1.2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表 1 规定以外规格的钢管。 5.1.3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单位为毫米 钢管尺寸 允许偏差 外径 所有 1%D S2

7、Sn 15%S - 10%S 2Sn4Sn 9%S S0.05D 15%S -12.5%S 0.05D130 S0.11D 10%S 5.2 长度 5.2.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 4000mm12000mm。 5.2.2 规定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规定长度交货,钢管的规定长度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500mm。 2 表 1 壁厚 S 2.93.2 3.6 4.0 4.55.05.66.37.18.08.810.0 11.012.514.216.017.520.0外径D mm 标准壁厚Sn mm 钢管理论重量,/m 60.3 2.9 4.114.51 5.0

8、3 5.556.196.827.558.399.3210.311.212.4 13.414.716.1 63.5 2.9 4.334.76 5.32 5.876.557.218.008.899.8810.911.913.2 14.215.717.318.7 68.0 2.9 4.665.11 5.72 6.317.057.778.629.5910.711.812.814.3 15.517.118.820.521.8 70.0 2.9 4.805.27 5.90 6.517.278.018.899.9011.012.213.314.8 16.017.719.521.322.7 73.0 2.9

9、5.015.51 6.16 6.817.608.389.3110.411.512.813.915.5 16.818.720.622.524.026.176.1 2.9 5.245.75 6.44 7.117.958.779.7410.812.113.414.616.3 17.719.621.723.725.327.782.5 3.2 6.26 7.00 7.748.669.5910.611.813.214.716.017.9 19.421.623.926.228.130.888.9 3.2 6.76 7.57 8.389.3710.311.512.814.316.017.419.5 21.12

10、3.626.228.830.834.095.0 3.2 8.11 8.9810.011.112.313.915.417.218.721.0 22.825.428.331.233.437.0101.6 3.6 8.70 9.6310.811.913.314.816.518.520.122.6 24.627.530.633.836.340.2108.0 3.6 9.27 10.311.512.714.115.817.719.721.524.2 26.329.432.836.339.143.4114.3 3.6 9.83 10.912.213.515.016.818.821.022.925.7 28

11、.031.435.138.841.846.5121.0 3.6 11.512.914.315.917.819.922.324.327.4 29.833.437.441.444.749.8127.0 4.0 12.113.615.016.818.821.023.525.728.9 31.535.339.543.847.352.8133.0 4.0 12.714.315.817.619.722.024.727.030.3 33.137.141.646.249.855.7139.7 4.0 13.415.016.618.520.723.226.028.432.0 34.939.243.948.852

12、.759.0152.4 4.5 .316 418 220 322 725 428 531 235.1 38 443 148 453 858 265159.0 4.5 .617 219 021 223 726 629 832 636.8 40 245 250 756 461 168168.3 4.5 .125 228 231 634 639.0 42 748 054 060 165 173Q/ASB 14-2004 5.2.3 定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交货,钢管的定尺长度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 长度6000mm:0+10mm; 长度6000mm1200

13、0:0+15mm。 5.3 弯曲度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 1.5mm/m。 5.4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去除。 5.5 重量 钢管按理论重量交货,亦可按实际重量交货。钢管每米的理论重量见表 1(钢的密度按7.85kg/dm3)。 钢管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 单支钢管:+12% -8% 不小于 10 吨的车载量: +12% -5%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化学成分,% P S 牌号 C Si Mn 不大于 Als V N St37-2 0.120.170.170.3

14、7 0.350.650.0250.020 0.009 St37-3 0.120.170.170.37 0.350.650.0250.0150.0150.045 St44-2 0.21 0.170.37 0.90 0.0250.020 0.009 St44-3 0.21 0.170.37 0.90 0.0250.0150.0150.045 St52-3 0.120.180.200.55 1.201.600.0250.0150.0150.045 0.040.12 4 Q/ASB 14-2004 6.1.2 钢中的残余元素 Cr0.25% 、Ni0.30%、 Cu0.20%,供方保证时可不进行分析。

15、 6.1.3 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 6.2.2 管坯的制造方法 管坯应采用连铸连轧方法制造,并应符合 Q/ASB 326 的规定。 6.2.3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冷拔(轧)方法制造,需方指定某一方法制造钢管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3 交货状态 热轧钢管以热轧状态或正火状态交货,冷拔(轧)钢管以正火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 6.4.1 交货状态钢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拉伸试验a以下壁厚上屈服强度 ReH MPa 冲击试验aS16mm S 16mm 牌号 不小于 抗拉强度 RmMPa 断后伸长率 A% 不小于 温度 全尺寸试样冲击功 J St37-2 235 225 340470 26 20 27 St37-3 235 225 340470 26 -20 27 St44-2 275 265 410540 22 20 27 St44-3 275 265 410540 22 -20 27 St52-3 355 345 490630 22 -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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