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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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06-4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6 年 7 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2、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 8 月 18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 8 月 16 日至 2006 年 8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 8 月 16 日至 8 月 18 日期间每交易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 8 月 16 日 9:3

3、0至 8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 18 楼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 年 8 月 9 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5、 会议形式: 采取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 (以下简称 “征集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6、参会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 2006 年 8 月 16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8、出席会议对象 (1)凡 2006 年 8 月 9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 2006 年 8 月 10 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

5、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

6、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 2006 年 7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

7、份多次通过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4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8、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 年 8 月 16 日至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 18 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70125 联系人:周丽萍 联系电话:0898-68581224 传真:0898-6858331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9、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06年8月16日至2006年 8 月 18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57;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5(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如下: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议案序号,1 元代表议案,以 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购价格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

10、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 元 C、在“申购股数”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例如,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购股数 360657 买入 1 元 1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 或 http:/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

11、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06 年 8 月 16日 9:30 时至 2006 年 8 月 18 日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 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以

12、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对象为截至 2006 年 8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 2006 年 8 月 10 日至 2006 年 8 月 17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

13、集程序:本次投票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 200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O 六年八月十日 7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14、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附件 2: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本人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在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钨高

15、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06 年 8 月 18 日下午 2:00 在海口市龙昆北路 2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8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 则视为无效委托。 ) 本项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其法人资格证号) :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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