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阳镇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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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螺政200919 号 螺政200919 号 螺阳镇经营店面(场所)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的通知 螺阳镇经营店面(场所)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紧组织对各类经营店面(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根据泉州市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的通知 (泉安委 20094 号)的要求,镇政府决定从 2009 年 3 月 1 日开始,在全镇开展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村委会在组织对各类经营店面(场所)开展安全等级评定之前,要根据经营店面(场所)的分类情况做好

2、分类登记造册工作(详见附件二) 。同时要认真填写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情况报表,并做好经营店面分类工作。熟悉级别评定项目、方法步骤、评分标准。 2、各村委会应于 4 月 25 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经营店面(场所)的安全级别评定调查摸底工作,逐家登记造册和分- 1 -类汇总,并报镇安办汇总。 3、级别评定的方法步骤。各村委会要认真组织经营店面(场所)业主按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根据经营店面(场所)自查自评情况组织初审分类,报镇政府由各工作片复核确认(被评为“D 级”的经营店面(场所) ,报县安办复核确认) 。存在“否决项”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能整改的店面(场所) ,镇

3、安办汇总后报送县安办,由县安办提出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店面(场所) ,报县政府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 附件: 1、 泉州市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 2、 泉州市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情况一览表 。 螺阳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县安监局,镇党政联席会成员 存档(二)- 2 -附件二: 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情况一览表 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自评社区(村) 初 评 乡镇(街 道)复核

4、确 认 D 级复核 情况 备注 序号 应参评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证照编号 经营 类别法人 代表联系 电话分 数 级 别 分 数 级 别 分 数 级 别 分 数 级 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此表由村委会负责汇总填报,并报送镇安办汇总;2、填报时要按经营类别进行分类汇总。- 3 - 4 -附件一: 泉州市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泉州市经营店面(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受检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级别评定项目 评定 分值 否决项企业 自评评定 得分评分标准 级别评定项目 评定 分值 否决项企

5、业 自评评定 得分评分标准 1、证(照)齐全,符合登记核准范 围且在有效期内 50 证照不全的评为 C 级(经营须经国家批的 要办理许可证)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0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压力 容器操作、锅炉司炉、机动车辆驾驶等特 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 50 分 3、不存在“三合一”现象 110 住宿在经营店面(场所)或设置阁楼使用 且没有安全出口的评为 D 级,应限期整改4、经营场所建筑物安全 110 经营场所属危房的评为 D 级,应限期整改; 易燃易爆经营场所与居民住宅在同一建筑 物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前要有保证安全 的防范措施 5、经营场所周边消防通道通畅 110

6、消防车无法到达的评为 C 级,应限期整改6、用电线路符合规范要求 100 用电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空调机等功率 大的电器设备有专用线路且安装符合要 求,用电线路老化、大功率电器没有专用 线路各扣 100 分,其它现象酌情扣分 7、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 100 在场所内使用明火烧火做饭、烧香烧纸等 各扣 100 分;私自乱拉乱接线路扣 60 分 8、 灭火器材按要求配置且完好有效 40 未按要求配置或失效的各扣 40 分 9、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 消除火灾隐患 60 从 09 年 3 月开始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 录,未落实的每少一次扣 3 分 10、不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110 存在重

7、大事故隐患评为 D 级,经营单位应 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 期整改 1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0 未制定的扣 30 分 12、经营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材,会 报警,会扑灭初起火灾 30 达不到“三会”的各扣 10 分 13、按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0 经营活动涉及职业卫生危害而未按规定配 备劳动防护用品的酌情扣分 14、与社区签定安全责任书并作出 安全承诺 30 没有签定责任书的扣 30 分,有签定未作出 承诺的扣 15 分 15、表中未列的其它相关事项 40 由初审、复核单位根据场所实际情况确定合计 1000 备注:此标准适合各类经营店面、店面加工场所、各类公司办公场所、茶叶加工小作坊等相关 场所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除外) ; 没有涉及评定项目的自动得分; 级别评定标准: A 级:900 分以上;B 级:700899 分;C 级:699 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D 级:存在 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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