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员工管理考核办法2012-107电平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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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西山煤电 (集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山煤电 (集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山煤电发2012107 号 关于印发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井下青年员工 培养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矿井、西山建筑集团、整合煤矿、机关有关部门: 为了培养、使用好井下操作岗位青年员工,促使他们岗位成才,使他们在五年内成为井下生产主力军,集团公司先后制定印发了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操作岗位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技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西山煤电发2008123 号)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青年员工培养管理暂行办法 (西山煤电劳发2011338 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现再次修订

2、完善,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井下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件 文件 2 附件: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井下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煤矿 青年员工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3 月 5 日印发 校对:杨雪峰 共印 5 份 3 附件: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 井下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培养、使用好井下操作岗位青年员工,促使他们岗位成才,在五年内成为井下生产主力军,结合现状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青年员工考核评比领导组, 负责对各矿井青年员工的管

3、理考核评比工作。 组长:薛道成 副组长:王玉宝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资处。 办公室主任由劳资处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劳资处有关人员组成。 各矿井相应成立考核评比领导组, 负责对本矿井生产队组青年员工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二、考核范围 分配在生产矿井井下操作岗位, 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不满5 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复退军人、技校毕业生。 三、管理考核 (一)考核方式 青年员工培养管理实行逐级考核。 1、集团公司负责对各生产矿井青年员工培养管理工作进行 4 考核。 2、各生产矿井负责对各生产队组青年员工培养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制定本矿井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3、各生产队组,根据

4、本矿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负责青年员工的日常培养管理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 1、集团公司对各生产矿井的考核 (1)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矿对队组的考核情况、出勤率、培训率、人员调动、师徒合同签订率、 “标兵”和“优秀”率、职业资格证持证率。 (2)考核标准 组织领导 对队组考 核情况 出勤 率% 培训 率%人员 调动师徒合 同签订 率% 标兵 率% 优秀 率% 持证 率% 模范 单位 成立领导组, 分工明确 1 年 2 次95 100无违 规 100 8 15 100 先进 单位 成立领导组, 分工明确 1 年 2 次90 100无违 规 100 5 10 100 (3)评分办法 考

5、核项 目及评 分标准 组织领 导 5 分 对队组 考核情 况10分 出勤率 %40 分 培训率 %5 分 人员 调动 10 分 师徒合 同签订 率% 5 分 标兵率 %10 分 优秀率 %10 分 持证率 %5 分 计分 办法 无组织 领导不 得分, 分工不 明确扣 3 分 1 年 2 次得 10 分,1 年 1 次 扣10分 达不到 100%, 每降低 1%扣 1 分 达不到 100%, 每降低 1%扣 1 分 无违规 调动得 10 分, 否则此 项不得 分 达不到 100%, 每降低 1%扣 1 分 达不到 8%,每 降低 1% 扣 1 分 达不到 15%,每 降低 1% 扣 1 分 达不

6、到 100,不 得分 集团公司每年对各矿井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 100 分。对达到考核标准,且综合得分 95(不含)分以上的, 5 授予“青年员工管理模范单位”荣誉称号,综合得分 90(不含)分以上的,授予“青年员工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否决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评为“青年员工管理模范单位”或“青年员工管理先进单位” : 青年员工首次劳动合同 5 年内违规调动的; 青年员工连续旷工 30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60 天未做处理; 矿井对队组未按规定进行一年 2 次考核的。 2、生产矿井对队组的考核 生产矿井应当每半年对青年员工管理队组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管理

7、好的队组进行奖励。考核及奖励办法,结合实际,参照集团公司对生产矿井要求,自行制定。 3、生产队组对青年员工的考核 生产队组根据生产矿井制定的办法,对青年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表现等,结合实际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自行制定。 四、出席集团青年员工“标兵”和“优秀”条件 (一)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标兵” 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积极主动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政治思想好,服从领导,尊敬师傅,爱岗敬业;无严重“三违” 、无责任事故、无违法乱纪行为;取得相应工龄年限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积极参加培训;一线年实际出勤 260 天以上,二线年实际 6 出勤 270 天以上,无旷工。生产矿按不超过井下青年员工总人数的 1

8、%评选。 (二)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优秀” 工作表现好,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政治思想好,服从领导,尊敬师傅,爱岗敬业;无严重“三违” 、无责任事故、无违法乱纪行为;取得相应工龄年限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积极参加培训; 一线年实际出勤 250 天以上, 二线年实际出勤 260 天以上,无旷工。生产矿按不超过井下青年员工总人数的 2%评选。 实际出勤天数不包括: 工伤、 病假、 探亲假、 带薪年休假等。 (三)否决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评为青年员工 “标兵” 或 “优秀” : 1、 有旷工行为的; 2、 有严重“三违”的; 3、 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的; 4、 违法、违纪的。 五、奖励办法

9、 (一)集团公司对生产矿井奖励办法 1、青年员工管理模范和先进单位分别奖励 5 万元、3 万元。 2、 出席集团的青年员工 “标兵” 、 “优秀” 分别奖励 1000 元、500 元。 (二)生产矿井对青年员工“标兵” 、 “优秀”及管理优秀队组的奖励办法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7 六、有关要求 (一)生产矿井每年 1 月 10 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1、上年度矿井单位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表 、 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标兵”名单和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优秀”名单 。 2、本单位近 5 年分配在井下生产岗位的青年员工花名册;全部井下青年员工的出勤、培训、师徒合同、技能等级等有关原始考核

10、台帐等资料。 3、生产矿井对队组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逾期不报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上报出席集团青年员工“标兵” 、 “优秀”必须在本生产队组进行公示 7 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上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集团公司要进行逐项核实) ,否则,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七、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西山煤电劳发2011338 号同时废止。 附件:1、矿井单位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表 2、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标兵”名单 3、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 “优秀”名单 8 矿井单位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表 矿井单位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表

11、 填报单位: 基本条件 考核内容 及标准 模范 单位先进 单位 标 准 分 评分办法 实际 完成 扣分 得分 组织领导 健全健全 5 未成立领导组扣 5 分,分 工不明确扣 3 分 对队组考 核情况 1 年 2 次1 年 2 次 10 1 年 2 次得 10 分,1 年 1 次不得分 出勤率 100% 95 90 40 达到 100%得 50 分,达不到 100%,每降低 1%扣 1 分 培训率 100% 100100 5 达到 100%得 5 分,达不到 100%,每降低 1%扣 1 分 人员调动 无违 规 无违 规 10 无违规调动得 10 分,有 违规调动不得分 师徒合同签 订率 100

12、% 100100 5 达到 100%得 10 分,达不到 100%,每降低 1%扣 1 分 优秀率 15% 15 10 10 达到 15%得 10 分, 达不到 15%,每降低 1%扣 1 分 标兵率 8% 8 5 10 达到 8%得 10 分,达不到 8%,每降低 1%扣 1 分 持证率 100100 5 达到 100%得 5 分, 达不到 100%,每降低 1%扣 1 分合计 - 100- - 青年管理 员工基本 情况 本单位有井下青年员工( )人,本年度进行了( )次考核表彰, 共评选奖励标兵( )人次,优秀( )人次,奖励管理优秀队组( ) 个次。 单位申报意见: 青年员工培养管理考核

13、中,我单位: 1、符合( ) “模范” ( ) “优 秀” 单位基本条件, 特申请集团审核奖励。 2、不符合“模范”或“优秀”单位 基本条件,还需努力。 负责人: 劳资科: 公章: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考核办公室审核意见: 1、 同意授予该生产矿井 ( )“模范” ( ) “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奖 金( )万元。 2、该单位青年员工培养管理工作还需 努力。 考核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说明:说明:1、所属矿井填报此表。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综合得分合计达到 90 分以上的,可申报附件附件 1 9 优秀单位,综合得分达到 95 分以上的,可申报模范单位。 2、申报模范或优秀的须提供

14、:全部青年员工的出勤、培训、师徒合同等原始资料。 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标兵”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姓名 所在队组 参加工作 时间 工种 全年实际 出勤天数技能等级 工作表现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劳资科长(签字) : 出席集团公司“标兵”条件: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积极主动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政治思想 好,服从领导,尊敬师傅,爱岗敬业;无严重“三违” 、无责任事故、无违法乱纪行为;取得相应 工龄年限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积极参加培训; 一线年实际出勤 260 天以上, 二线年实际出勤 270附件附件 2 10 天以上,无旷工。 出席集团公司青年员工“优秀”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姓名 所在队组 参加工作 时间 工种 全年实际 出勤天数 技能等级 工作表现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劳资科长(签字) : 出席集团公司“优秀”条件: 工作表现好,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政治思想好,服从领导, 尊敬师傅,爱岗敬业;无严重“三违” 、无责任事故、无违法乱纪行为;取得相应工龄年限的技术 等级资格证书;积极参加培训;一线年实际出勤 250 天以上,二线年实际出勤 260 天以上,无旷 工。 附件附件 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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