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6394335 上传时间:2018-06-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下发)(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重工商大2004307 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的通知的通知校内各部门:为完善我校各类人员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经校长办公会二 00 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讨论通过,现将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特此通知重庆工商大学二四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主题词:大学 职工 考核 通知 抄送:校领导发送:校内各部门 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 年 11 月 5 日印发 (共印 75 份)2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一一一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2、建立和完善教学科研、教辅、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发挥考核工作在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激励的教学科研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用人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条 考核工作以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职务系列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对受聘教学科研、教辅、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

3、绩。第三条第三条 考核工作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手段,以年度考核和聘期满考核为主要方式,采取个人考核和集体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等较为灵活的考核方法作为补充,实行考核结果的公示制度,加强考核结论的权威性。第二章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等考核内容及等级标级标准准第四条第四条 考核工作依据岗位职责,对教学、科研、管理和工勤服务人员所应3承担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参加部门组织的活动等各方面的

4、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教学科研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成果的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第五条第五条 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聘期满考核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各类人员的具体考核标准如下。(一)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

5、,成绩突出。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政策,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4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二)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完成教学任

6、务好,教学水平高,成绩突出,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成果丰富。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自觉将教育与教学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完成教学与科研工作较好。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敬业精神不够,工作业绩一般,未能完全履行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或在教学工作中造成严重教学事故。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学生反映差,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无法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教学事故。(三)教辅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

7、准是:优秀: 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业务技术水平高,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成绩突出,受到教学科研人员的好评。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自觉为教学科研服务,态度较好,完成岗位职责较好。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差,服务教学科研的意识不强,教学科研人员反映较差,对现有设备的利用不够,保护学校仪器设备不力,造成较小损失。5不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差,缺乏责任心,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不好,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8、,因工作失误造成现有设备的巨大浪费或损坏。(四)工勤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有劳动安全意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差,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遵守工作或操作规程较差,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不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差,缺乏责任心,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9、违反操作规程,出现工作事故或造成重大失误。第六条第六条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优秀者,聘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第三章第三章 组织组织机构和机构和实实施程序施程序第七条第七条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学校教代会主任以及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工会、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6第八条第八条 各党总支(支部)成立考核小组,由各党总支(支部)成员和各部门主要党政领导组成,党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总支(支部)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第九条第九条 年度考核工作每年 12 月至次年 1

10、 月进行。考核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即从自然年度的 1 月 1 日至该自然年度的 12 月 31 日。第十条第十条 聘期满考核以聘任期到期的实际日期为准,因学校工作原因可适当延长至当年考核工作截止之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一) 各部门作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二) 年度考核: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对年度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分别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聘期满考核:教职工根据聘任任务书规定的聘期进行自评,并分别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聘期满考核表; (三)各部门组织审查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聘期满考核表;(四) 各部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和教职工本

11、年度、聘期内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经评议或无记名投票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五)考核结果与教职工本人见面,并请本人签署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六) 各部门考核小组将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聘期满考核表,和本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聘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送交人事处;(七)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考核意见进行审核,重点复核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者、聘期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并将结果以7适当形式公示,公示一周后考核结果即行生效。第四章第四章 考核考核结结果的使用果的使用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工作将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考核与岗位聘任相结合。考核结果

12、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教职工职务聘任、工资升降、奖惩、辞退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凡未参加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各类人员,当年不能晋升工资和发放年底奖金;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凡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不合格的次年重新起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将予以告诫,期限为 6 个月,告诫期满,根据其改正表现情况,重新确定为称职或不称职,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将予以解聘。第五章第五章 附附 则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近一年内在编在岗的我校教职工均在考核之列。来校未满半年者,若系外单位调入人员,可根据其在原单位的表现进行考核,若系新参

13、加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因病、事假、出国(境)探亲累计超过6 个月(含 6 个月)的工作人员,未聘人员,被立案审查者。病假年超过半年者,出国停薪人员。 (其中,因工或因公致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 68个月的免于考核,依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等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教职工应实事求是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考核表,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该年度考核即为不称职;各级考核组织成员应公正无私,坚持原则。凡涉及到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在评议或投票时应当回避。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学校拟出台有关教职工的奖惩条例以及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谈话制度,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本条例考核标准中未列项目,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订细则,并送交考核领导小组备案。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