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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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工商大研201027 号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试试行行)为科学地反映和考评研究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成长为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一、总总 则则(一)研究生综合素质主要从智育素质(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德育素质、发展素质(附加奖惩分)等方面综合考核。(二)每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基本分满分 100 分,奖惩分计入综合素质考评总分。同一项目奖惩分只能在该学年使用一次。(三)各学院(研究机构)在研工部(研究生处)的指导下,以学院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考评。各学

2、院(研究机构)成立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专业特征和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四)研究生每学年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名次应在班上公示。毕业生按优秀毕业研究生计分办法,计算最终的综合素质得分排出名次。(五)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考评得分作为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二、德育素二、德育素质质分分计算办法:基本分比例系数(基本分 100 分,由学院(研究机构)对研究生的操行评分、研究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研究生在公寓区操行评分两部分组成,各占60、40 分)(一)学院(研究机构)对研究生的操行评分(基本分满分 60 分)。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

3、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几个方面考评。. 政治表现满分 10 分。如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政治表现以零分计。政治表现分三等评分:()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学院(研究机构)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行的,可评 810 分。()主动参加校、学院(研究机构)组织的大部分政治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国内外大事,能坚持原则的,可评 57 分。()能够参加校、学院(研究机构)组织的一些政治活动,有一定上进

4、心,可评 14 分。.道德修养满分 8 分,分三等评分:()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已、乐于助人、为人诚信、谦虚谨慎、爱护公物的,可评 78 分。()具有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帮助他人、能够团结大多数同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可评 46 分。()文明礼貌修养不够,行为粗俗,处事不够冷静,团结同学较差的,可评 13 分。.集体观念满分 8 分,分三等评分:()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较好地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善于合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 78 分。()有一定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参加部分

5、集体活动,完成一些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 46 分。()集体观念较差,集体荣誉感淡薄,很少参加集体活动,不愿承担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 13 分。.学习态度满分 8 分,分三等评分:()学习态度端正,无迟到、早退,能自觉学习,刻苦钻研,按时按要求完成作业的,可评 78 分。()学习态度一般,一学年内迟到、早退不超过 3 次,完成作业一般的,可评 46 分。()学习态度较差,一学年内迟到、早退超过 3 次,完成作业较差或不交作业的,可评 13 分。5.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科研态度及能力满分 10 分,分三等评分:()探究真理,追求卓越,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积极参加导师安排的科研项目,科研能

6、力优秀,可评 810 分。()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情况一般的,积极参加导师安排的科研项目,科研能力较强,可评 67 分。()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情况较差者,不能按进度完成导师安排的科研项目,科研能力一般,可评 15 分。丧失学术道德,存在抄袭剽窃等现象者,以 0 分计。6.遵纪守法满分 8 分,分三等评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无违纪行为,敢于抵制和批评他人违纪行为的,可评 78 分。()有一定的法纪观念,基本遵守校规校纪,有违纪行为受到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理的,可评 46 分。()法纪观念淡薄,经常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可评 13 分,受

7、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以 0 分计。7.公益劳动满分 4 分,根据参加公益劳动和校内服务性劳动的表现评分,能积极参加、完成任务好的,可评 34 分;劳动态度不够端正,完成任务较差的,可评 02 分。8.社会实践满分 4 分,指按要求开展的分散或有组织地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未参加的以零分记,参加的其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者,分别按 4、3、2、1 分记。(二)研究生在公寓内操行评分(基本分满分 40 分)。研究生公寓研究生德育素质分主要从内务卫生和文明守纪两个方面进行评定,满分为 40 分,其中内务卫生和文明守纪各占 20 分。1.内务卫生计算方法:(基本分处罚分)20%(1)

8、内务卫生基本分,满分为 100 分。内务卫生分评定参照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根据打分情况汇总,每月评出“优秀寝室”、 “合格寝室”、 “不合格寝室”,每学年取四个月的寝室内务成绩进行汇总。学年内务卫生按月评定,每学期评定 4 次。每月公布一次得分情况。内务卫生分值标准:获内务卫生“优秀寝室”1 次的,寝室成员可得 25 分/人次;获内务卫生“合格寝室”1 次的,寝室成员可得 20 分/人次;内务卫生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只得 15 分/人次。如果学年内寝室有两类或三类情况的,则按各类应得分值相加,即为寝室成员的内务卫生基本分。(2)内务卫生处罚分凡学年内连续四次内

9、务卫生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所在寝室成员扣 10 分/人。楼栋管委会日常检查反映出的内务长期较差的寝室成员可在5 分范围内酌情扣分。2.文明守纪计算方法:(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20%(1)文明守纪基本分,满分为 85 分。学年内无任何违反重庆工商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可得 85 分。(2)文明守纪奖励分(最多不超过 15 分)文明守纪加分主要是对研究生在公寓区的先进事迹进行操行加分。其先进事迹的行为应发生在公寓社区,加分幅度在 015 之间;积极参加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的,可加 1-5 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可加 5-10 分。楼管会、

10、管委会认为有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况者,可酌情加分。(3)文明守纪处罚分文明守纪减分主要是对研究生在公寓社区违纪行为进行操行扣分。违纪一次扣 5 分,若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则按重庆工商大学公寓区研究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予以加重扣分,扣分应累计;凡有违反重庆工商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的补充规定,如晚归、不归、损坏公物、乱扔乱倒、私换寝室、不按时缴纳水电费、与人吵架、打架等但未受纪律处分等,按 5 分/人次进行扣分。凡在研究生公寓违反重庆工商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的补充规定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按警告

11、 10 分/人次、严重警告 20 分/人次、记过 30 分/人次、留校察看 50 分/人次进行扣分。凡违纪行为属实,因寝室成员包庇而无法查证到具体实施人的,如集体哄闹等,对寝室全体成员按 1、2 类性质进行处罚扣分。加分、减分均应有正当理由。三、智育素三、智育素质质分分计算办法:(所修学位课程相对成绩该课程学分)( 所修学位课程学分) 比例系数。 “所修学位课程”包含该学年的必修、重修、再修且具有有效成绩(含 0 分)的学位课程(含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学位科)。1.考核按五级计分制的,其成绩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5、85、75、65 分计,不及格按 50 分计。2.研究生如果没有选够

12、当学年学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位课程,按实际所选学位课程计算智育素质成绩。四、科研素质分计算办法:基本分比例系数1.基本分 100 分,由导师评分、科研成果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最高限制分数分别为 40、60 分。2.导师评分按以下方面进行:(1)科研基本素质 4 分;(2)科研积极性 5 分;(3)规范性 8 分;(4)团队合作精神 8 分;(5)科研创新能力 15 分。3.科研成果可由著作(专利、成果转化)、科研项目、论文(艺术类、文学创作作品、获奖成果)等组成,其中科研项目最高限制分数为 20分。4.科研素质分具体计分办法详见附录。5.为鼓励研究生多出高质量、创新性成果,凡符合研究生科研素质

13、(成绩)量化计分标准中注明可获科研计分满分项条件(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可获得科研成果分满分。五、五、奖惩奖惩分分(一)(一)奖奖励加分励加分1.个人个人奖奖励励类类加分,包括学加分,包括学业类业类加分、荣誉加分、荣誉类类加分、任加分、任职类职类加分加分和参加活和参加活动类动类加分四加分四类类,每,每类类加分不超加分不超过过 2 分。分。(1)学业类加分研究生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含挑战杯等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举办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不含演讲等文体活动)国家级分别加 0.8-1 分;省(部)级分别加 0.5-0.7 分;校级分别加 0.1-0.3分。获得科技成果奖(符合科研处认定要求

14、),国家级可加加 1.8-2 分,省部级加 1-1.2 分。在SCIENCE、 NATURE上发表文章,可加 1.5-2 分。在研究生科研素质量化计分标准中注明可获科研计分满分者(如获得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国家专利证书的专利(不含受理专利申请),研究生署名在前五位的加分)加 1 分。研究生作为主编或副主编(不含章节作者)编写专著或著作,可酌情加 0.5-0.6 分;参编 1 万字以上可加 0.1-0.3 分。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CET-6 成绩达到总分的 60%及以上(个别特殊专业另有要求的除外)或者通过雅思、GRE或英语专业研究生通过外语专业八级,可加 0.8 分,

15、本条款不累加。( (2)荣誉)荣誉类类加分加分获国家级普通高等教育先进荣誉称号加 1 分;获市级普通高等教育先进荣誉称号加 0.8 分;获校级各类“标兵”加 0.8 分;获校级“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加 0.4 分;获其它校级荣誉加 0.2-0.4 分;获校内职能部门或学院(研究机构)评选的荣誉称号加 0.1-0.2 分。(3)任职类加分各级研究生干部按所任职级及工作表现加分。任校研究生会主席、校研究生团委常务副书记级别加 0.8-1 分;任校研究生会副主席、校勤工助学中心主任、副主任、校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级别加 0.6

16、-0.8 分;任校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校勤工助学中心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部长、副部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学院(研究机构)团总支副书记、学院(研究机构)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级别加 0.4-0.6 分;学院(研究机构)团总支、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楼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0.3-0.5 分;校、学院(研究机构)研究生会干事、班团委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研究生干部、学院(研究机构)党员服务站站长、党委宣传部校园“四大媒体”主要研究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层长加 0.2-0.4 分;寝室室长及其他未列举但主管部门界定为研究生干部的加 0.1-0.2 分。有任两个以上职务者可重复加分。所有研究生干部的任职类加分分值,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老师在综合素质考评的前一周依据本文件给出参考分值并报送相关学院(研究机构),逾期学院(研究机构)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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