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编制技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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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探索-安徽省城市控规编制规范解读与思考汪坚强 2011.0522目 录第一部分 控规主要问题探讨第二部分 安徽省城市控规编制规范解读第三部分 控规编制技术探索33p 控规若干重要术语介绍 容积率:指某地块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开发强度的主要指标之一。 建筑高度:建筑物由室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建筑密度:指地块内各类建筑的基底占地面积的总和与该地块的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该地块的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应包括: 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

2、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44第一部分 控规主要问题探讨 控规是什么 控规作什么用 当前的新规定 控规问题与成因 控规如何编55一、控规是什么66 控规是以城市总规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 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 控规产生于1980年代,是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市场经济的建立,借鉴国外土地 分区管制的原理,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位、定量、定 性和定环境的引导和控制。 -城市规划资料集(

3、2002年)控规,需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是土地出让的前提性条件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 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城乡规划法(2008年) 控规是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规。 -城市、镇控规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11) 1.1 相关规定与表述77政府市场1.2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规全国国土规划全省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镇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市县镇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修建性详规工程设计城市设计乡规划村庄规划 详 细 规 划88

4、1)对象:市场开发行为-无序发展和短视自利的决策;2)特点:个体私利最大化,忽视社会公利。二、控规作什么用?武汉的滨江花园2.1 控规作用的对象及其特点占山建设(阻隔了城市道路 与自然山体之间的空间联系 )992.2 控规的作用控规,是政府干预建设开发市场的规划手段,其作用:1)保障总规实施:确保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2)提供“公共产品”(城市发展所必需)。3)提供正确预期,防止开发之间的不利影响及公共利益受损。4)规范政府行为,防止政府缺位、越位,约束规划管理的自由裁量权。1010三、当前有关控规的新规定与新要求3.1城乡规划法(200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证第36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划拨土地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我国建设管理实行的是“一书两证”的规划许可制度1111(1)控规是“国有土地使用许可”的法定依据 划拨用地的项目:由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规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37条) 出让土地的项目:土地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规,提出规划条件(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

6、让国有土地。 (第38条) 出让土地的,由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控规成了规划实施管理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212(2)控规是“建设工程许可”的法定依据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规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

7、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13 经费来源:各级政府应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S6 编制组织: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市、县的控规;镇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规。S1920 编制单位:组织机关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S24 批前公告:规划报批前,组织机关应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不得少于30日),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组织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S26 审批机构:城市、县控规,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报本

8、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备案;镇控规,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S1920 实施管理:依据控规和规划条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 控规公布: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S8 (3)城乡规划法确立的控规运作的框架与内容14城市、县城控规运作的一般程序规划主管部门市、县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规公示市、县政府批准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上一级政府备案专家与公众意 见及采纳情况公布控规S19、20实施控规15镇控规运作的一般程序镇人民政府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规公示县政府批准专家与公众意 见及采纳情况公布规划S19、20实施控规1616 修改论证:修改控规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

9、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专题报告: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其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批前公告、 审批、公布、实施(4) 城乡规划法有关控规修改的规定 控规修改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p 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S171717控规修改的程序组织论证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专题报告原审批机关修改控规方案修改总体规划进入总规修改程序同意修改进入审批程序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 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S48

10、批后公布组织编制机关18规划条件的变更的一般程序 S43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申请变更规划部门审查原批准机关批准变更新规划条件土地部门公示拒绝同意备案1919 组织编制控规:市、县规划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市、县的控规;镇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规。 S1920 组织审批规划:市、县控规,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备案;镇控规,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S1920 组织实施控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S2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11、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S52 负责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S51(5)城乡规划法对政府有关控规职责的规定2020(6) 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的处分规定-城市人民政府 程序违法: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 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依法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确定 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土地管理规划管理土地管理 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12、的 。 项目管理 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 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6) 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的处分规定政府相关部门 由本级政府或者上级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 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处分 2121(6) 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的处分规定-市县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违规委 托编制 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 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 改正,通报批评; 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 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处分。 由本级政府、上级政 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者 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 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13、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不 作为 未依法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 内核发规划许可 发现违法建设不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 依法处理违规许 可 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 请人核发规划许可程序违 法 未依法公布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同意修改修建性详规、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的总平面图前未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22 超越资质等级编制规划无资质、或欺骗手段取得资质取得资质后实际条件不再具备有资质但超越等级(6) 对规划编制单位违法的处分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法律采用了“必须”而不是一般采用“应当”(S24) 处分:责令限期改正、停

14、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规划编制费1-2倍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2323p城乡规划法(2008)有关控规的规定总结1)编制组织、审批与备案(第19条)2)公告、意见征询(第26条)3)国有土地使用许可:划拨用地,依据控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依据控规,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第37、38条)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符合控规和规划条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40条)5)控规修改:组织编制机关应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15、修改后的控规,应当依照第19、20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规修改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规。(第48条)6)违法责任 2424p 城乡规划法对控规的影响1)控规成为规划体系核心,法律地位空前提升,但意味更大责任 控规成了规划实施管理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的法定前置条件 控规法律地位空前提升,迫切要求提高控规的“科学性”-既要能实施总规,又要能适应市场开发需要。-城乡规划法“将项目管理的法宝押在控规上”2)分区规划被取消,增加了控规与总规的衔接困难3)控规修改的难度加大,避免随意调整25253.2城市、镇控规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11)第10条 控规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控制,地下管线控制;(四)基础设施(黄线)、各类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水域(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第11条 大、特大城市的控规,可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编制单元规划。镇控规可适当简化,或与镇总规相结合。第19条 应建立控规动态维护和评估、维护制度。26263.3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第十六条 控规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 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高度、绿地率;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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