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6312599 上传时间:2018-06-25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8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昌三中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一、什么是法律v法律与道德主要区别:道德没有国家强制力, 没有固定的存在形式,道德的要求高于法律规 定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强制力(军 队、警察、监狱等)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 ,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社会规范。1、不满10周岁,无民事行为为能力人;2、10周岁至18或16周岁,限制民事行为为能力人;3、年满18周岁或者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 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青少年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二、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二)青少年的刑事责任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

2、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满14不满18犯罪应从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 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容教养。”(但是民事责任由父母承担)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 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 “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 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 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易

3、受外界因 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 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则 属于青年范畴,他们的是非观、世界观较之未 成年人已大大成熟,但仍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 状态,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青少年犯罪动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 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 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 有些年轻人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 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 犯罪动机。青少年行为能力分析青少年犯罪其特点主要有: 1、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

4、低龄化趋向 2、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 3、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 往不计后果。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甲女(已满18周岁)教唆乙男( 不满十四周岁)去抢劫丙(女学生)。乙对丙实施了抢劫行为 。问,该案应该如何处理?案例讨论法律背景知识: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2、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负其所教唆的罪我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 、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 则,对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不予追 究刑事责任,可送少教所或工读学校进行教 育改造;一般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但对于杀人、爆炸等八种刑法规定的

5、严重 犯罪的,年满14周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窃盗罪 : 就是指偷 东西。在 没经过主 人的同意 下,随便取 走他人的财 物,包括钱 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 :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 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 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 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 上的财物。 伤害罪:因为 打架造成别人 身体上、健康 上的伤害,依 据受伤程度可 细分为:普通 伤害罪、重伤 罪、普通伤害 罪之加重结果 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 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 的健康,因此,除了在 医院由医

6、生合法使用外 ,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 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 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 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 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 校玩耍时,不论是用 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 ,都不可以玩赌博性 的玩具或游戏。除了 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 行为外,也不可以提 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 具或环境,否则就算 你没有玩,你还是犯 了法。毁坏公物罪:不论 在学校或是公共场 合,只要是不属於 自己的东西,而是 给大家共同使用的 东西,就是公共物 品。同学应该小心 使用并爱惜公物, 不可以随便破坏、 毁损或丢掉公物。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 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 对不法侵害行

7、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 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 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 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 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 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 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 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 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 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 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 。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 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 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 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

8、法暴力侵 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 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 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 事情闹大。 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 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 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 、灯 光昏暗的地方。 当发现有人一直 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 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 ,想办法摆脱尾随者! 向路上大的机关单位求救,如去机关单 位的值班室;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 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 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 脑筋!为此, 生活中要多观察、记住家庭、 学校周围的环境特点,尤其应熟悉派出所、 治安岗亭、

9、部队营区、大机关单位的地点。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这些地方得到帮助。 中小学生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 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 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 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 救,及时报警。 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 再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事地点、坏 人的人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 类等细节,还要留下联系办法。如果你 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 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一旦遇危难 信号要 明显 。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好乐 园。为什么校园里会发生暴力事件?这必定 是有原因的。 认真调查分析一下,有以下几种情况:有 的学生在家里是

10、重点保护对象;有的家长脾 气暴躁,并且经常在酗酒后打骂孩子;有的 父母离异,从小失去家庭温暖。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孩子结成“ 团伙”,名为讲“义气”,实际专门欺负弱小或 是他们看不顺眼的同学。 由此可见,校园暴力多与某些学生的 生活环境和所形成的不健康心理相联系 ,由于家长、老师、同学不满,以盲目 反抗情绪和攻击的态度对待别人;也有 的孩子从小缺乏与同龄人的正常交往, 不会与人和睦相处,养成了随便打人骂 人的坏习惯。 1.尽量不与小霸王们发生正面冲突,惹不 起可以先躲开。 2.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可以先把钱物给他 们,然后报告老师和家长。 3.在劫持者经常出没的地带,可以请警察 出面干预

11、。 4.同学们上、下学时最好结伴一起走。 1.先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 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走 小路。 4.在僻静的马路上,面对车流行走,不背对车 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5.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哨子、报警器 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匪徒面部 ,吹哨求救等。 6.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7.乘地铁时,和其他乘客坐在一起,尽可能 坐在靠近站台出口的车厢,坐靠近车门的位 置。 8.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9.提包要斜挎在肩上,包不要背在靠马路一 边,以防坏人抢掠。 10.家门钥匙放在身上不

12、易被发现的地方(如 兜内、脖子上、衣服内),也不要放在包里 ,即使被抢,你仍可进家门。 11.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 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 步。 12.如怀疑有人跟踪,应试着横过马路,看看 那人是否仍跟着你。若该人紧跟不舍,你应 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 13.横穿地下过街道时,谨防抢劫者在地道两 头围截,要结伴行走或跟随大人一起走。 14.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 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中小学生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 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 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应确认对方是110报警台后再 述说。尽量明确地告知出事地点、坏人的人 数,是否有武器和交通工具的种类等细节, 还要留下联系办法。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 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学/艺术/历史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