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保”、“城保” 相关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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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镇保镇保” ”、“ “城保城保” ” 相关政策培训相关政策培训闵行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04年3月前 言 “ “镇保镇保” ”、“ “城保城保” ”相关政策培训相关政策培训涉 及到许多文件资料,为了便于教员的归 纳演讲,也为了学员尽快理解政策的主 要内容,尽快掌握经办社保业务操作。 本讲义设计了一些图、表、文字,这些 图表文字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编者2目录 一、社会保险概况 - 5 二、背景和目的 - 6 三、小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框架 - 7 四、小城镇社会保险基本特点 - 8 五、“镇保”基本保险部分相关政策 - 9 六、小城镇补充保险相关政策 - 15 七、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2、待遇 - 19 八、失业保险待遇 - 25 九、生育保险待遇 - 26 十、正确认识“镇保” - 27 十一、城镇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 31 十二、其他 - 43 应会操作 - 44 闵行区人民政府特别规定 - 613发发文号文件名称时间沪府发发(2003)65号上海市小城镇镇社会保险暂险暂 行办办法 2003.10.20沪府发发(2003)66号上海市被征用农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农 业业人员员就业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办法2003.10.20沪镇镇保发发(2003)1号关于实实施若干问题处问题处 理意见见的通知 2003.12.12沪府办办(2003)61号关于本市小城镇镇社会保险门险门 急诊诊

3、补补充保险险的试试行意见见2003.11.12沪医保(2003)173号上海市小城镇镇医疗疗保险实险实 施细则细则 2003.11.12沪医保(2004)2号本市小城镇镇社会保险门险门 急诊补诊补 充 保险险个人帐户帐户 管理实实施细则细则 (试试行 )2004.1.6沪劳劳保农发农发 (2004)1号关于本市从业业人员员社会保险险关系 衔衔接有关问题问题 的通知2004.1.12沪劳劳保福发发(2004)47号关于本市小城镇补镇补 充社会保险规险规 范管理有关问题问题 的通知2003.12.10文件依据文件依据 :4一、社会保险概况1、社会保险1、城镇社会保险2、小城镇社会保险2、城保、镇保

4、1、基本养老 2、基本医疗 3、失业保险 4、生育保险 5、工伤保险3、有经济能力的还可按规定参加补充保险(养老、医保 )3、农村社会保险社保中心经办5二、背景和目的1、2000年12月,中央提出关于促进小城镇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2、2002年7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上海 松江、浦东新区等地区进行试点。3、2003年10月,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小城镇 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在本市郊区实行小城 镇社会保险制度。4、本市全面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小城镇从 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化进程。6养 医 失 17 5 2%三、小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框架三、小城

5、镇社会保险基本框架24 基本社会保险由政府强制 征缴,实行社会统筹,保障基本生 活。“X”补充保险,政府指导鼓励, 建立个人帐户,实行多种用途。 X1:补充养老 X2:补充医疗 X3:征地劳动力生活费 X4:其他7四、小城镇社会保险基本特点基本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市 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为24(其中:养老 17、医疗5、失业2 ),生育保险暂不缴,工 伤保险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另行规定。低平台:有弹性 :广覆盖: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规定 参加补充保险,自主确定缴费率,缴纳的补充保险费 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以适应不同层次的保障需要。体现在郊区的各类从

6、业人员和所有征地人员都纳入 “镇保”范围。81、本市郊区范围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 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2 、2003.10.20前已参加城保的用人单位并与从业人员 建立劳动关系,参加城保缴费,用人单位招用原城保人员 ,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不适用本办法;3、2003.10.20前已参加农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 员,应当适时参加“镇保”。(一)“镇保”适用范围五、“镇保”基本保险部分相关政策9(二)“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一、 年龄条件: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二、 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和本市规定认定的1992 年底以前连续工龄),不低于15年,其

7、中参加基本社 会保险后按月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10(三)“镇保”续缴、补缴规定本市户籍,从未办理过退休手续,从未办理 过征地直接养老人员,缴费年限不符合办理领取 养老金条件的,可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 金条件后,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至60 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但按月缴费年限已 满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基本养 老、医疗保险费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11(四)(四)“ “镇保镇保” ”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缴费满 15 年缴费 1635 年以上按本市上年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20 计发缴费每增加一年, 增发0.5,最

8、高 30封顶。补充养老金:根据申领者确认领取方式, 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个人。12(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城保农保镇保1、曾变更参保形式的本市从业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 时,其在城保、镇保或农保的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可按 规定予以衔接计算。2、曾变更参保形式的本市从业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 时,其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衔接后,享受社会保 险待遇的具体标准可按规定予以衔接计算。可选择、可折算、可衔接可选择、可折算、可衔接13同时符合城保、镇保、农保办法规定的按月领取 养老金条件的,由本人选择其中的一种,养老、医疗 保险待遇可折算、可衔接计算;同时符合镇保、农保

9、办法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条 件的,由本人选择其中的一种,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可折算、可衔接计算;只符合农保办法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本 人可选择按镇保办法续缴,补缴后,享受镇保待遇。 也可直接享受农保办法的待遇;均不符合各种参保形式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本人又未选择按镇保办法续缴、补缴的,办理终止 社会保险关系。14六、小城镇补充保险相关政策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是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不 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等内容。小城 镇补充社会保险在政府指导、鼓励的前提下,按“ 有规范、归个人、多用途”的原则组织实施。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并履行社

10、会保险缴费 义务的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通过协商一致制定 本单位参加补充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报本市镇保 经办机构备案,建立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一)建立补充保险的原则15(二)补充保险缴费的缴纳(1)用人单位缴纳; (2)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 (3)从业人员个人缴纳。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确定。1、主体2、基数3、方式:企业与个人缴纳补充保险,可以一年缴一次,或一年分几次缴纳,每次缴纳应申报。16养 医 失 养 医 失城保:22.5122 821 企业缴纳36.5 个人缴纳1147.5镇保: 24 其余作补充养老23.5 不少于3补充医疗(征地人员)企

11、12.5% 个11(可税前列支) (可扣减个调税基数)(三)补充保险列支(三)补充保险列支17七、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七、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条件范围: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足额缴费后,从缴费次月起 ,从业人员或者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生住院(含急诊 观察室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即:在门急诊进行重症 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精神 病治疗)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1、门诊大病(不设起付线):指重症尿毒症透析; 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病。 在职退休70医保承担30自理80医保承担20自理(二)支付办法:(二)支付办法:1930702、在职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3

12、070在职缴费期间(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第二次住院及其以上1168元584元自理医保承担自理医保承担97412个月101168起付线 97412个月5584起付线 因工伤、职业病住院,超起付线标准部分的50由医保承担,其余部 分从有关规定由企业负担 。2020802080退休(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第二次住院及其以上1168元584元自理医保承担自理医保承担3、退休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214、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帐户缴费缴费 年限基数记帐记帐 比例满满20年,不满满25 年本市上年度职职工年平均工 资资的601满满25年,不满满30 年本市上年度职职工年平均工 资资的60

13、2满满30年,不满满35 年本市上年度职职工年平均工 资资的603满满35年以上本市上年度职职工年平均工 资资的604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使用,用于支付按月 领取养老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 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用完为止。22一个医保年度内按上年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4倍 。5、最高支付额:23八、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金:城镇户籍;失保费缴满一年;办理失业登记、求 职登记手续。缴费满1年不满2年,可领1个月; 缴费每增加1年 ,增发1个月,一次连续最长不超过24个月。2、失业补助金:农村户籍从业人员缴费满1年,可领1个月,最长不 超过6个月。v 领取失业金、失业补助金期间,患大病或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70,可医疗补助。24九、生育保险待遇参加“镇保”缴费满1年的,按镇保缴费基数(目前974 元),参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贴 。缴费不满1年的,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目前570元)。25十、城镇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十、城镇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一)现行缴费比例:(养22.5医12失2)(养8医2失1)月缴费基数 企业缴纳36.5个人缴纳1126(二)“城保”如何确定缴费基数?1. 例: 公元年度:1.112.31缴费年度:2003.4.12004.3.31据本人上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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