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及水运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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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湘交港航201812 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 及水运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2020 年) 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厅机关相关处室: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及水运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 年 1 月 17 日湖南省交通运输 水环境保护及水运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2020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促进水运绿色发展,经认真研究,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2、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展绿色交通作为我省当前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和水运绿色发展工作。(二)基本原则1.1.坚持统筹谋划、防治结合。坚持统筹谋划、防治结合。紧密结合我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及水运绿色发展现状和阶段性特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有效衔接,系统提出分阶段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污染源头防控,注重科学治理环境,有序推进水运绿色发展。2.2.坚持全面

3、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梳理我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和水运绿色发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紧抓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打好攻坚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及水运绿色发展工作。3.3.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施治。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施治。贯彻落实保护环境和绿色发展的基本国策,在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发挥好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政府、企业协同推进工作格局。4.4.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带动。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带动。发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的关键技术、设施设备科技攻关,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符合

4、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方向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和经验推广。二、总体目标(一)危化品水路运输管理:危化品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有效防止危化品水路运输泄露重大事故的发生;危化品水路运输泄露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二)船舶污染防治: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船舶水污染防治水平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 2020 年,船舶污染物偷排、直排水体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按照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完成现有船舶改造。建立不能达标排放船舶淘汰机制。(三)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到 2020 年,我省港口码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

5、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绿色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水平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相适应。(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关闭、拆除、复绿“一湖四水”流域所有非法砂石码头。合法砂石码头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实施规范化经营。(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整改:全省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交通桥梁排水设施均符合要求。(六)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治理: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七)水运行业应用 LNG:改善我省水运能源结构,促进 LNG 船舶发展,到 2020 年完成 9 处以上加注点建设。(八)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进我省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力争到

6、2020 年我省岳阳港、长沙港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九)港口岸线管理:加强我省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坚持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的原则,重点解决老码头和砂石码头岸线审批管理等问题,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提升我省港口的服务能力。三、主要任务(一)危化品水路运输管理1.1.开展水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现状评估开展水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现状评估委托第三方安评机构对全省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每年开展专项安全现状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单四制”举措督促整改。 (20182020 年)2.2.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调查

7、危化品水路运输基础情况,建立船舶、企业、港口等台账。每年定期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现场监管;加强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将危险品运输船舶监控视频接入海事安全监管平台,强化动态监管。确保危化品水路运输船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有效防止危化品水路运输泄漏重大事故的发生。(2018202O 年)3.3.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应急能力建设支持岳阳、长沙、常德、益阳、衡阳等 5 个地市政府强化危化品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完善、装备提升及物资储备。(20182020 年)督促岳阳、长沙、常德、益阳、衡阳等 5 个地市政府制定危化品水路运输应急处置预案

8、。 (2018 年底前)(二)船舶污染治理1.1.开展摸底调查开展摸底调查开展船舶污染水域情况调查,建立污染源台账。 (2018年 6 月底前)2.2.加强现场监管加强现场监管每年定期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严查船舶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直排、船舶倾倒垃圾等问题;规范船舶洗舱行为,船舶需到指定地点洗舱,严禁随意停泊洗舱行为;严查船舶防污染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600 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湘江、沅水及洞庭湖水域航行。对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6

9、00 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停止检验发证和办理营运手续。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20182020 年)3.3.船舶生活污水装置加装船舶生活污水装置加装对现有 400 总吨以下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条件的货运船舶进行防污染改造。 (20182019 年)4.4.船舶污染物收集点建设船舶污染物收集点建设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住建、环保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申请市级、县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船舶污染物 18 个收集点建设任务。 (2018 年底前)5.5.引导组建公益服务专业企业引导组建公益服务专业

10、企业督促、引导和支持地方政府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的公益服务专业企业,并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实际需要。 (2018 年底前)6.6.完善船舶污染处置制度完善船舶污染处置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环保、城建、海事、港航、渔政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并保障运行正常。 (20182020 年)7.7.加强船舶污染水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船舶污染水域应急能力建设支持各市州政府强化船舶污染水域应急队伍完善、装备提升及物资储备,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20182020 年)(三)港口码头污染防治1.1.编制实施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实施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结合我省港口发展

11、实际,编制实施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 (2018 年底前)2.2.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港口经营人建立健全港口码头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港口经营人要针对船舶在港作业过程中出现泄漏等突发事故制定水污染防治应急计划或应急专项预案,提升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2018 年底前)督促港口经营人加快开展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并达到建设要求。 (20182020 年)3.3.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全面推进岳阳港、长沙港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

12、建设和设备配备,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依据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推进全省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20182020 年)4.4.做好港城之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有效衔接做好港城之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有效衔接港口码头的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要实施达标排放或转运处置,并建立污染物转运处置单证制度。 (20182020 年)(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在 2017 年全面关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 84 个非法砂石码头的基础上,按照“两断、两无、一绿”整治标准(即断电、断路,无设施、无砂堆,复绿) ,制定辖区内非法砂石码头整治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成

13、“一湖四水”流域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排查,对非法砂石码头开展取缔、拆除、清理、复绿工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和“反弹”现象,制定或修编港口总体规划,完成合法砂石码头规范建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20182020 年)(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整改结合摸底情况,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完成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 56 座交通桥梁截污工程整改任务。 (2018 年底前)新建交通桥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符合要求的排水设施。 (20182020 年)(六)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治理在 2017 年底前全省所有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做好设施排污监测工作,保证长

14、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82020 年)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20182020 年)(七)LNG 燃料应用加强 LNG 加注站布局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国土总体利用规划以及航道、港口、锚地及服务区等规划对接,保障 LNG 加注站实施条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汇报、及与省商务厅、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对接,整体解决 LNG 加注站特许经营许可、建设审批等政策性问题;研究制定发展 LNG加注站、LNG 动力船舶相关鼓励政策。 (20182020 年)督促 LNG 动力船舶船员参加 LNG 特殊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取得相应的特殊培训证书。 (20182020年)

15、积极推进东江湖客船和洞庭湖水域水运应用 LNG 试点示范项目。完成长盈头码头等 9 处以上加注点的建设任务。(20182020 年)(八)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完成编制全省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按照全省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新改建全省港口码头岸基供电设施。强化政策激励措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岸电使用。加强配合,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岸电建设和使用,力争岳阳港、长沙港 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 (20182020年)(九)岸线管理联合省发改委修订并发布湖南省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开展一次全省港口岸线使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乱占乱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违规使用港口岸线行为。 (2018 年底

16、前)制定全省老码头结构质量技术检测评估办法。通过第三方具有水运结构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确定全省老码头岸线使用长度及码头水工结构继续使用年限等要素,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 (20182020 年)督促在规划港区内从事砂石装卸、堆存的业主按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手续,并申请港口经营许可。 (2018 年202O 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执行组长,省水运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水环境保护和水运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厅直相关单位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港航管理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和水运绿色发展工作。各市州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排出工作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考核,失职追责。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检查督促,对市州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实行“两挂钩”:完成非法砂石码头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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