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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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 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 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 司等。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 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有负债业务、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等表内业务,表外业务有结 算类表外业务、担保类表外业务、融资类表外业务、代理性表外业务、衍生类表外业务、 咨询类表外业务,还有表外业务的新发展资产证券化。表

2、外业务的发展是应对竞争的 需要,是风险管理的需要,是规避监管的需要。一、政策性银行业务一、政策性银行业务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 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 的政策性银行体系。1994 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1994 年 3 月 17 日)、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 年 7 月

3、1 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994 年 11 月 8 日)三家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 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 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运用主要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 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中国进 出口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是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办理 与机电产品出口有关的各种贷款以及出口信息

4、保险和担保业务。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主要是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为理扶贫贷款 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小型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资金来源:主要靠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 资金运用:制约 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 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来源:发行政策金融债券为主,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资金运用: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办理与机 电产品出口有关的各种贷款以及出口信息保险和担保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中国人

5、民银行的再贷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 的政策性金融债券。 资金来源资金运用 国家开发银行主要靠财政拨款及发 行政策性金融债(其发行量占所有政 策性债券的 90%以上)注:政策性金融债券 为无纸化记帐式债券制约经济发展的“瓶 颈”项目(约 90%的贷款) ;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 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 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 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 策性项目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券为 主,国际融资市场筹措资 金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 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 出口信贷;办理与机电产 品出口有关的各种贷款以 及出口信息保险和担保业 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 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的 政策性

6、金融债券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范围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范围1、 公司存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 位通知存款等对公存款业务,客户存款资金安全无忧。 活期存款:企业、事业、机关、 部队、社会团体等经济实体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存取的存 款。不固定期限,客户存取方便,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与银行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 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计息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 付利息,不同档次执行不同利率,遇利率调

7、整,不分段计息。目前,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 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 单位通知存款:存款单位不 约定存期,在支取时需事先通知银行的一种人民币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一 般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客户只需以正式支取通知书提前一天或七 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单位协定存款: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单位协定 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基本存款额度,对账户中超过该额度的存 款按双方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进行单独计息的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 款按结息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或支取日 人行规

8、定的协定存款利率上限与活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区间给付利息。 2、公司结算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企事业单位提供票据、汇兑、委托收款等多样化的对公结算服务, 保证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实现便利、快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服务范围包括:为企 事业单位提供提供信汇结算、电汇结算、代收代付、为网络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资金归集 等综合结算服务。 邮政储蓄银行结算服务资金实力雄厚,拥有充足的预付资金,保证 企业日常大额用款需求;36000 个服务网点遍布城乡,为企业提供全国一体的网络资金服 务;“一级法人,分级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保障了风险合规的运营模式。 1资产业务 专项融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9、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惠的专项融 资服务。主要适用于信用评级高的国家级涉农公用企业和公用工程,专项用于农村能源、 公路、水利(含南水北调工程)、通讯、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 的相关政策,对于优质项目,邮储银行有着更加优惠的利率政策空间,可以为大型项目客 户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项目贷款:邮储银行可向企业客户发放用于新建、扩建、改 造、开发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投资项目的贷款。项目贷款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 益或权益作抵(质)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者有限追索权的债务融资。建设项目贷款一 般为中长期贷款,也可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可为企业客户的长足发展和基 础建设,提供

10、有力的信贷支持。 银团贷款:邮储银行作为参与行,对企业发放用于新 建、扩建、改造、开发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银团贷款。银团贷款一般为长期贷款。邮 储银行依托自身强大的资金实力,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为企业或项目提供银团融资的同 时,将肩负起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小企业贷款:小企业贷款是邮储银 行向小型企业法人客户提供的,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邮储银行小企业贷款具有申请简便、审批效率高、贷款方式灵活等特点,可以采用土地房 产抵押、存货质押或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邮储银行小企业授信有效期限最 长不超过 2 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单户

11、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含);提供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一次还本付息和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等多种 还款方式。邮储银行中小企业中信贷,致力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中小企业成长。2公司理财 根据客户需求和客户资金状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帮助客户设定个性化的理财规划, 合理运用资金,提升客户资金收益率。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资理财产品服务。按收益 分配方式不同,公司理财产品可分为稳健系列产品(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平衡系列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成长系列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3集团客户现金管理 集团客户现金管理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大型集团企业提供的集资金归集、预

12、算管理、 收入清分、额度管理、日间透支、内部计价、实时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资金管理服 务。根据不同行业资金管理需求的差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有针对性地提供各大行业金 融服务解决方案。三、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三、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范围 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业务可基本分为表内负债业务、表内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表内 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境外外汇借款业务、同业拆入业务和发行金融债券业务。 表内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各类贷款、债券买卖及投资业务、同业拆出业务。表外业务(即 中间业务),虽然不是银行传统的主营业务,但已逐步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表外业 务主要包括:人民币结算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

13、、信息咨询业务、外汇中间业务、 自营外汇买卖业务、担保业务、商人银行业务和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遵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人、其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 机构。四、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四、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14、(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对信托投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 了规定,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 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 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 用和处分;(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 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五)

1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信托投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债 券的承销业务;(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七)代保管业务;(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一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 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一) 救济贫困;(二) 救助灾民;(三)扶助残疾人;(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第二十二条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

16、采取出 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第二十三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 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第二十四条信托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存放于银行 或者用于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但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总和不得超 过其净资产的 80%。第二十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办理同业拆借。对于以上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核心业务、附属业务、基金业务、公 益信托和外汇业务。五、基金管理公司五、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六、证券机构六、证券机构证券机构的业务范围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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