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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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A 4、A 5、D 6、B7、B 8、B 9、B 10、A 11、C 12、D13、B 14、B 15、C 16、D 17、C 18、D19、B 20、B 21、C 22、C 23、B 24、C25、A 26、D 27、B 28、B 29、D 30、C 二、 多项选择题 1、ABDE 2、AB 3、ABCE 4、BCE 5、ABCDE 6.ABE 7.BCD 8.DE 9.ABDE 10.ABCDE 三、简答题 1、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转营其他行业的; (2)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改组; (3)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分设机构的;

2、 (4)纳税人发生合并的; (5)纳税人为经营而成立新的纳税单位的。2、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 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2)但低免额不得超过按中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3、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机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标的价格的差额。 4.(1)税收法定主义原则(2)税收公平合理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4)对以上三原则作简单文字解释 5.(1)征收普遍(2)税率简单,只设两

3、档税率 3%、5%。对娱乐业单独设计 5-20%的幅度税率(3)简便易行。 6.纳税主体包括三类:(1)在中国境内设立总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境内外分支机构;(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3)在中国境内不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对前两类纳税主体,适用 30%的企业所得税,附征 3%的地方所得税,对第三类纳税主体, 适用 20%的税率。四、论述题 1、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税种必须由法律规定。第二,每种税的征税要件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得由行 政机关自行规定。第三,无法律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任意减免税。第四,征纳税程序也应由法律规定。第五,法律

4、应规定税务争议的解决方法。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以下一些具体规定中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1)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 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 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税收征管法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征纳税 程序。 (4)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税务争议的解决办法。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及滞 纳金,然后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眼

5、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 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有:(1)依法书面申请减免税权。(2)依法延期缴纳税款权。或:纳税人有特殊困难的,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书面提 出申请,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3)依法请求退税款。或: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 3 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的税款,可 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4)依法求偿权。或: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使纳税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 有要求赔偿的权利。(5)申请复议(选择)权。或:纳税人

6、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 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有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的选择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有:(1)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解缴税款。如逾期未缴纳或解缴税款,除限 期缴纳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一定比例的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这一义务 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3)欠缴税款需要出境的,应在出境前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 的,不得出境。(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过失,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 3 年内追征;有特

7、 殊情况的,追征期可延长到 10 年。五、案例分析1、 (1)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企业将其抵扣是错误的。(2)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应纳税,企业分给本厂职工的化妆品没有计税是错误的。(3)应补缴增值税额=2017+217=3.74(万元)(4)应补缴消费税额=2130%=0.6(万元) 2、 (1)装修办公大楼的 100 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2)直接向受赠人的捐款不允许扣除。(3)业务招待费允许按标准扣除,超出税法规定标准的部分不允许扣除。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5(5000-1500)3+(9000-5000)2=26(万元)不允许扣除的业务

8、招待费=5026=24(万元)(4)罚款支出不允许扣除。(5)该厂应纳企业所得税额=(9000-8600+100+40+24+4)33%=187.44(万元)该厂应补交(187.44-132=55.44)55.44 万元的所得税款。 3、按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工资的应纳税额=(3700-3500)5%=10(元)(2)获奖应纳税额=20020%=40(元)(3)稿酬所得按次纳税,700 元的稿酬不足扣除 800 元费用,故不纳税1200 元稿酬应纳税额=(1200-800)20%(1-30%)=56(元)(4)特许权使用费扣除 20%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10(

9、1-20%)=8(万元)(5)应纳税所得额 30%以内的部分为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830%=2.4(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所得税额=(8-2.4)20%=1.12(万元)(6)李某申报纳税额不正确,他应补交个人所得税款 10+40+56+11200-10000=1306 元。4.(1)价税合并销售应还原为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税。(2)奖励给本企业职工的彩电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3)外购机床进项税额不予抵扣。(4)外购电视机配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退货部分不予抵扣。(5)运输劳务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6)销项税额=50095017%+1001404(1+17%)17%

10、+100100017%+1000017%=119850(元)(7)进项税额为=8500-1700=6800(元)(8)应纳增值税=119850-6800=113050(元)5.(1)20 万元的国库券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5 万元工商局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3)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应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为 100800=80000(元)多扣除的工资额:150-8=142(万元)(4)企业向关联企业支付的 20 万元管理费不得列支。(5)2001 年度,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15-20+5+142+20=132(万元)(6)2001 年所得可用来弥补

11、2000 年度的亏损 12 万元。(7)2001 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为:(132-12)33%=39.6 (万元)6.(1)夫妻各有收入,应分别计算纳税。(2)张某工资应纳税额=(3900-3500)3%=12(元)(3)张某稿酬应纳税额=(1500-800)20%(1-30%)=98(元)(4)省级科技奖 1 万元免纳个人所得税。(5)李某工资应纳税额=(4500-3500)3%=30(元)(6)张某、李某应分别对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应纳税额=9000/2 20%=900 (元)(7)张某 12 月份的应纳税款=12+98+900=1010 (元)李某 12 月份的应纳税款=30+900=9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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