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教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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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卓四清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一、概述1、建设法规概念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 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2、调整对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 行政管理关系:对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商、设备生产及供应商 、 中介服务单位(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审计、项目管理公司等)的依法管理 。行政手段为主调整 经济协作关系:如:业主与承包商、联合体投标及施工、设计与施工、监理与承包商等 。行政、经济、民事手段相结合调整 相关民事关系

2、:如征用土地中的补偿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施工过程中的人身伤害 问 题等。 民事手段为主调整3、特征 行政隶属性:是主要特征,表现为:授权:如质量强制管理;项目审批或核准命令:如资质认定;开工许可证禁止:如严禁无证施工;层层转包;串标等许可:如监理企业的业务资质范围免除:如免税规定(粉煤灰制砖、垃圾发电等)确认:如质量争议的确认;对资质的确认等计划: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计划;房地产宏观调控计划 等撤销:如停建;取缔无证经营等 经济性:财产性及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联系性 政策性:如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国八条、国六条、土地 新政等) 技术性:如技术规范、设计规范、验收规范等4、作用和地位 工程

3、建设管理的支柱之一:技术、经济、管理、法律 维护工程建设和建设市场的法制保证措施和法制环境5、建设法律关系概念建设法律关系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 建 设协作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组成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享有者、义务承担者(国家机关、社会 组 织、自然人)。如:业主、建设厅(局)、监理单位等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权利和义务指向的事物,包括:行为:如建设执法、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等财 :即建设资金物 :建设材料、建筑设备、建设产品等智力成果:设计图纸、咨询报告、试验成果及数据等建设法律内容: 建设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承包商按进度 要 求完成工程任务并达到合同中规

4、定的质量标准(义务),按进度获得 工 程结算款等(权利)二、建设法规立法 1、立法机关 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省级立法机关: 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授权行政机关:国务院及有关被授权的机关2、立法主体(5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法律。如建筑法 国务院:建设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建设部及国务院相关业务管理部:建设规章。如建设工 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2年)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建设法规。如山东省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省及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地方建设规章。如山东省关 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 3、立法的基本原则 遵循市

5、场经济规律原则明确建设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 规定建设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和开放性政府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法规的完整性 法制统一原则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下符上、低符高、 同等协调等 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主体权利责任一致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既是权利也是责任或义务 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原则安全:建设工程对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质量: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指标 要求 民主立法原则:保证民众广泛地参与建设行政立法。如 :物权法、高 等教育规划的立法过程三、建设法规体系1、概念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法规形成的一个 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2、组成建设法律

6、、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 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四、建设法规的实施 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实践建设法律法规的活动。 包括:1、建设行政执法 建设行政决定:如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奖励 建设行政检查:如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建设行政处罚:如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告诫处罚 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建设行政司法:行政机关解决争议的行政行为 行政调解:如:建设局对业主和承包商关于农民工工资 问题的调解 行政复议:如:某造价工程师对建设厅吊销其注册证书 而提请的复议 行政仲裁:如:劳动厅对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的有关裁决 等3、专门机关司法司法机关的审理判决活动4、建设法

7、规的遵守建设主体都要按照建设法律法规实施建设行为 第二章 工程建设程序法规一、基本建设工程概念1、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生产过程而形成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统 称基本建设工程问题:什么是固定资产?具备哪些条件?例子:(1)新建:三峡工程(2)扩建:阳逻电厂二期工程(3)改建:武钢新三号高炉改建工程2、工程建设:从事基本建设工程活动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其 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其他建设工作指:投资决策、土地征用及拆迁、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工程监理等3、基建工程的类型 土木建筑工程:如道路、住宅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如石油管道安装、发电机组的安装、输电线 路的安装等 装修工程:如酒店内外部装

8、修4、基本建设程序 指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环节和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工 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5、规定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 政部,1978年 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国家计委,建委,1982年 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83年 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1984年 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1987年 关于大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 1988年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

9、4年二、工程建设程序中各阶段的内容1、前期阶段的内容 确定投资意向 进行投资机会分析 编制项目建议书 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进行审批立项或核准2、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 规划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获批土地使用权 拆迁 报建: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 工程发包与承包3、建设实施阶段的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准备:技术及物资;报批施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 生产准备:运行人员培训;参加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生 产及管理机构的组建;原燃材料的准备等4、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内容 竣工验收:组织验收组;听取各方汇报;审查各种工程原 始资料;现场考察和检查;据

10、实讨论和审议工程实际情况 ;作出结论并形成验收报告。 工程保修:对质量缺陷进行保修5、工程终结阶段的内容 后评价:运营一段时间后进行(业主的自我评价、行业及 地区主管部门的评价、发展与改革部门的评价) 思考题:1、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工程发包与承包往往在什么 阶段进行?2、试生产属于什么阶段的内容?第三章 城乡规划法规 一、概述 1、批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 会;(历史沿革:195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建委;1980年 1

11、2月,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 定,国家建委;1984年1月5日,城市规划条例,国务院)。(现 已废止) 我国国家城乡规划法规的其他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1年8月23日,国家建委、国家 计委;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2月31日,建设部(部令第146号) ;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年12月4日 , 建设部(部令第22号);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年1月23日;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2年8月30日; 风景名胜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1985年6月7日2、组成:共7章,

12、70条,117款 第一章 总则 11条,19款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16条,29款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18条,37款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5条, 9款 第五章 监督检查 7条, 8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2条,14款 第七章 附则 1条, 1款二、城乡规划法 讨论问题: 城市(集镇)是如何形成的?1、概念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 例子:北京市、武汉市、阳逻镇城乡规划: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地区 经 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乡的性质、 规 模和发展方向,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城乡的空间布局和城 乡 设施的科学布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制定的特殊 保 护规划(纳入到城乡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指历史上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发生 重 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 例子: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 武汉具有滨水城市特色,由于长江、汉水的分 隔,主城已形成汉口、汉阳、武昌相对独立的城市格局 ,利用江、河、湖、山等自然条件分隔,规划江北、江 南两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周围布局 10个中心区片,在主 城边缘布局10个综合组团,核心区、中心区片、综合组 团之间以轨道交通线、快速路及主次干道相联系,形成 “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 规划的核心区要集中体现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和中国 中部地区中心城

14、市的职能,重点布局以商业、金融、贸 易、办公、信息咨询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用地。其中江 北(汉口)核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大智路、兰陵路,南至 长江、汉水,西至武胜路,北至京汉大道,面积6.35平 方公里;江南(武昌)核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武青三干道 ,南至中山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的武车路过江隧道 ,面积3.50平方公里。 各中心区片重点布局行政、文化、娱乐、体育、商 业等公共设施及居住用地。各综合组团重点布局大中型 工业区、居住区、大型对外交通设施、市级商业副中心 、教育科研设施、博览中心、体育中心和全国性、区域 性大型市场用地。 主城总体用地规划图 城市规划区范围 界定图 城市地区总体规划图 城

15、市地 区生态框架规划图 主城环境保护规划 图 主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 主 城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图 主城轨道交通 规划图 主城供电规划图 主城电信规 划图 主城给水规划图 主城雨水规划图 主城污水规划图 主 城燃气规划图 主城邮政规划图 主城 环卫规划图 城乡规划法: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 ,调整城乡规划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2、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 地域适用范围:规划区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及 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 括: 城市市区、近郊区、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 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统称规划区,含区内的陆地 、空间和水面) 镇规划区 村庄规划区例子: 市区:武昌区等 近郊区:洪山区的部分区域 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武汉市与江夏区、黄陂区的交界区域等 镇规划区:阳逻镇规划区 村庄规划区:某移民村规划区 人的适用范围: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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